1樓:華律網
首先,離婚協議生效的前提必須是雙方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對於人身關係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覆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其次,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係、以及子女撫養意見等與人身關係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第
三、離婚協議的內容是否有效,還要看是否有欺騙或強迫簽訂,以及協議中的約定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依據或處分了別人的財產。總之一份有效的離婚協議最好找專業離婚律師進行策劃和撰寫,以免無效和留下後患。
2樓:皆有可能
結婚是兩個人,離婚是個人共同才能辦理離婚。
3樓:大白說法
回答您好,可以描述的具體一些嗎?
提問老婆失蹤了二十天,我想離婚,一個人能離嗎
能嗎?回答
您好,民法典規定,法院宣告自然人失蹤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一般會准許離婚。
《民法典》第四十條 【宣告失蹤的條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提問失蹤二十天不能提出跟她離婚嗎?
失蹤二十天不能提出跟她離婚嗎?
大概多久能辦下來離婚手續
大概多久能辦下來離婚手續
回答您好,在法院宣告自然人失蹤後(然而法院宣告失蹤是需要兩年的時間)之後是准許離婚的
提問那怎麼才能快快離婚
回答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民事訴訟中,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無法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或其它方式送達訴訟材料和**傳票的,可由法院進行公告送達,公告期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後,若對方不到庭,法院會缺席宣判的。
提問聯絡都聯絡不上怎麼送達訴訟材料
聯絡都聯絡不上怎麼送達訴訟材料
回答法院會送達的,家屬轉接或公告送達,對方不來也是可以宣判的,這是唯一的辦法
更多13條
4樓:土流集團
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的話,向院遞交離婚申請書,兩年分居就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了 !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雙方自願離婚一個人可以去辦嗎
5樓:伊蓮夏荼
不可以,因為離婚必須雙方在場,自願清楚地表達離婚意願。
一、離婚登記的條件(以中國內地辦理離婚為例):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2、男女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一致;
3、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不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4、其結婚登記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二、離婚登記流程:男女雙方當事人持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及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頒發離婚證
三、離婚登記地點:男女任意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6樓:生活百事咖
你好:離婚是不可以一個人去辦理的。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因此,雙方簽署離婚協議後,必須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二是訴訟離婚。
就梗弗盾煌墉號墮銅乏擴是到法院打官司離婚。一般情況下**時需要雙方都要到庭。
所以,你一個人是不能辦理離婚的。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到了婚姻登記處還需要雙方共同簽署離婚登記審查表和宣告書,才予以辦理登記離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不能與對方達成離婚協議的。需要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只受理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的協議離婚。
7樓:仉絲琪
需要,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到了婚姻登記處還需要雙方共同簽署離婚登記審查表和宣告書,才予以辦理登記離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不能與對方達成離婚協議的。需要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只受理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的協議離婚。
8樓:流浪人在回家
我是二婚,經人介介紹的,我們想離婚,一個人去辦可以嗎?沒有經濟濟糾紛
9樓:
該問題的當事人要清楚一點,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一個人是無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因為,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也就是說,如果如果雙方想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那麼共同辦理是前提條件。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一人去辦理離婚
必須同時去辦理,不能委託他人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自願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一個人能辦理離婚手續嗎?
11樓:7祭237_殤
不可以。必須雙方都到場。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一方要求離婚的。也就是說,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異地離婚
異地離婚程式(訴訟離離婚):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û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異地離婚的第一種情況:原告在戶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一年,由原告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異地離婚的第一種情況:
雙方均在異地超過一年,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û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後,在其現居住地滿一年,則應視一方有經常居住地,那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2樓:法律快車
一個人可以去辦離婚嗎?不能。
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的話,向院遞交離婚申請書,兩年分居就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了!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一個人去民政局能辦理離婚嗎
不可以,離婚必須由雙方當事人一同前往民政局辦理相關業務,除非是一方當事人有智力障礙、昏迷不醒或失蹤才可以一人辦理。
《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將「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我國離婚制度中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這也是人民法院處理離婚糾紛決定是否准予離婚的基本原則。
13樓:大白說法
回答您好,可以描述的具體一些嗎?
提問老婆失蹤了二十天,我想離婚,一個人能離嗎
能嗎?回答
您好,民法典規定,法院宣告自然人失蹤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一般會准許離婚。
《民法典》第四十條 【宣告失蹤的條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提問失蹤二十天不能提出跟她離婚嗎?
失蹤二十天不能提出跟她離婚嗎?
大概多久能辦下來離婚手續
大概多久能辦下來離婚手續
回答您好,在法院宣告自然人失蹤後(然而法院宣告失蹤是需要兩年的時間)之後是准許離婚的
提問那怎麼才能快快離婚
回答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民事訴訟中,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無法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或其它方式送達訴訟材料和**傳票的,可由法院進行公告送達,公告期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後,若對方不到庭,法院會缺席宣判的。
提問聯絡都聯絡不上怎麼送達訴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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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離婚人可以辦理嗎,異地離婚一個人可以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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