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受傷,肯定是優先**。
員工在公司上受傷,應該按照工傷流程進行。在工傷事故中,應該由工傷保險**和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員工受傷後存在後遺症,那麼是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要求賠償。
員工需要根據工傷流程進行處理:
1、及時送往醫院**。
2、申請工傷認定,由單位或者個人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認定為工傷。
3、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在員工**完畢或者達到一定醫療期之後向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工傷鑑定,判定傷殘等級。
4、待遇稽核,員工或者單位根據醫院的**發票、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鑑定書等想社保中心申請待遇稽核,下發工傷待遇,包括醫療費用以及傷殘補助費用。
5、如果員工需要解除勞動關係,有傷殘員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待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樓:
先安排**,然後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
3樓:捷初蘭
先住院**,再進行工傷鑑定。
請問工傷的醫藥費,在住院之前是由自己先付,還是由單位先付?
4樓:匿名使用者
1、只要有事實勞動關係,單位就應該支付工傷費用,無理由要求個人墊付。
2、工傷後必須要求公司做工傷認定,如果公司不同意做,可由工傷職工本人或家屬在三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做工傷認定了後看情況可私了,可公了。
3、要想辦法證明自己的月收入。如果沒有辦法證明自己的收入,就只能按統籌地區上年度社評工資來計算賠償。
4、正常來說只要簽字了就不擔心公司會造假,而且如果是單位保管,丟失的可能性比較小,現在關鍵是看公司願不願意出具。
希望以上對你有幫助
5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都可以,但是通常是由公司墊付;而且要注意的是,工傷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公司沒有申報工傷的,醫療費將由公司承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6樓:樑華成律師
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
那我是先做工傷鑑定好還是先鑑定傷殘鑑定的好? 做工傷鑑定是寫好申請後就可以直接做的嗎?具體程式是什麼
7樓:簡簡單單
一、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後,應先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之後,才可以進行傷殘鑑定的。
二、工傷傷殘評定的流程如下:
1.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勞動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後,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傷殘鑑定。
3.勞動行政部門通知你進行傷殘鑑定和需要準備的資料,還有傷殘鑑定地點。
4.鑑定傷殘等級在市級(設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指定的醫療機構,正常至少有二家以上,給你選擇其中一家。
5.評定傷殘等級後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8樓:醉花煙雨
1、工傷認定: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
2、傷殘鑑定:對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所做的鑑定,目的是計算賠償額。
一般先做工傷認定
鑑定流程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
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
一、二、
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
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9樓: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10樓:
你的工傷認定單位不是已經給做了嗎?(取得認定工傷決定書,叫工傷認定)剩下是做工傷的傷殘等級評定(也叫勞動能力鑑定,傷殘鑑定,凡是帶鑑定兩字的就是評傷殘等級)。
工傷的傷殘等級評定,應該單位給你辦理申請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受理後,會發給一份勞動能力鑑定通知書,你按勞動能力鑑定通知書上的時間、地點,攜帶相關材料參加鑑定即可,一般鑑定後,兩週至一個月就可以拿到鑑定結果(傷殘等級)。單位同意個人去申請也可,單位需在申請鑑定表寫好意見蓋上公章,帶上身份證、認定工傷決定書、病歷資料,去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鑑定中心)申請鑑定。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工傷認定還沒下來可以做傷殘鑑定嗎
12樓:
我是2023年從電杆上摔下來的,當時單位沒給我辦工傷保險,也沒申請工傷認定,到了2023年我傷口疼的厲害,單位和我才從勞動部門拿了一張傷殘鑑定表,單位蓋章填寫好上報給勞動部門,鑑定傷殘為九級,後來到了2023年又做了手術,至今卡子還不能取,費用也是單位給解決的,我這樣的情況不做工傷鑑定是不是也是工傷
工人工傷期間工資是按照基本工資算嗎
在單位工傷期間,工資怎麼算?不是,是按原待遇不變,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
企業出工傷扣工人工資集體賠償,公司員工工傷 應該有哪些賠償?
用人單位的工人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扣工人集體工資作為賠償,是違法的,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一種剋扣工資的行為,對於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一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
工傷賠償款是配給單位還是個人,工傷賠償款是由單位領取還是個人領取
工傷賠償是給員工的!但是工傷中涉及的醫療費用如果單位提前墊付了,那麼這部分醫療費用企業可以留取。一般是先經單位申報代辦,然後轉給個人。工傷之後要進行工傷認定,沒有被認定為工傷的則與單位協商賠償,如被認定為工傷,先報銷醫藥費,然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完畢後確定工傷等級,領取相應賠償,醫保局賠償款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