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在受理後多長期限內宣判

2022-03-16 16:55:36 字數 3019 閱讀 9806

1樓:法治中國律師網

刑事訴訟法對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公訴案件的期限作出了以下明確規定:

1.對於一般公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2.對於下列公訴案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即至遲在兩個半月內宣判:(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 大複雜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法律規定對這四類案件可以延長一個 月審理期限,是考慮到這些案件比一般的公訴案件更復雜,其調查取證工作量大、難度大、花費時間較長,為切實查明案件事實真相,保證正確適用法律,應有一個 較長的審理期限。

3.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最初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經審查 後,如果認為案件案情重大、複雜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判的第一審案件,可以請求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如果認為本法院沒有管轄權,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 民法院。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審判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將案件 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審判。

對於改變管轄以後的審理期限如何計算呢?法律規定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審理期限。這是為了保證新管轄的人民法 院有足夠的時間審理案件。

如果改變管轄的案件是屬於第一種情況的一般公訴案件,應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一個半月內宣判;如果改變管轄的案件 是屬於第二種情況的特殊案件,應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兩個半月內宣判。

4.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 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在人民法院受理公訴案件後,人民檢察院可以要求補充偵查,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審理期限從人民法院 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如果是屬於第一種情況的一般公訴案件,應當在一個半月內宣判;如果是屬於第二種情況的特殊案件,應當在兩個半月內宣判。

以上四種情況是法律規定的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公訴案件的最長期限,人民法院在辦案工作中應當提高工作效率和辦案質量,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儘量縮短辦案期限。

2樓:匿名使用者

2~3個月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多長時間內宣判?

3樓:易書科技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1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個半月。但有《刑事訴訟法》第126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2個月:

.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庭審後判決書應在多長時間內下來?

4樓:華律網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後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鑑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另外,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法院在**審理後多久下判決書,法律並無強制規定,但是法律規定了案件審結期限,也就是說在審結期限內,法院一定會下發判決書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5樓:三晉司法鑑定

庭審後,什麼時候出判決書沒有明確規定。但是,法律規定了審結期限,法院必須在期限內作出判決。

這應該是公訴案件,審限是:法院受理後1個月內宣判,至遲不能超過1個半月。如果經高院批准還可以延遲1個月。

如果是有改變管轄或者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情形,審限重新計算。

法院受理案件不是人被關就開始立案的,其中還有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審查逮捕起訴等環節。

審限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法院一般不會犯這些程式錯誤的。還是耐心再等等吧

6樓:夏俊武律師

回答你可以和我在詳細明一下情況,我好給你專業的法律建議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後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鑑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另外,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法院在**審理後多久下判決書,法律並無強制規定,但是法律規定了案件審結期限,也就是說在審結期限內,法院一定會下發判決書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

提問就是工傷訴訟**了當時沒有給出後果,對方又不願調解,像這鐘情況什麼時候能判出結果

回答從法律角度來說 最長2個月就會出結果的祝您這邊後續處理順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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