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能否將刑事案件和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分開審理

2021-07-26 08:22:56 字數 2910 閱讀 1895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相關法律規定,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刑事案件與附帶民事訴訟分開審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二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2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一、原則上不能將刑事案件和附帶民事訴訟分開審理。只有為了防止刑事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

二、可能導致刑事審判過分遲延的情形

1、被害人物質損失一時難以確定,

2、被告人的賠償能力一時難以確定;

3、當事人因正當理由不能到庭等。

3樓:匿名使用者

1、能。

2、法律依據:

《刑訴法》

第七十八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998〕23號

第九十九條 對於被害人遭受的物質損失或者被告人的賠償能力一時難以確定,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庭等案件,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如果同一審判組織的成員確實無法繼續參加審判的,可以更換審判組織成員。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委託律師**

縱橫法律網-山東同永律師事務所-宋建海律師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院能將刑事分開審判嗎?

5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一、法院原則上不能將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分開審理。只有為了防止刑事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民事訴訟。

二、可能導致刑事審判過分遲延的情形

1、被害人的物質損失一時難以確定,

2、被告人的賠償能力一時難以確定;

3、當事人因正當理由不能到庭等。

6樓:南霸天

一、根據《刑法》《民事訴訟法》原則上是合併審理的,原則上不能將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分開審理。只有為了防止刑事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民事訴訟。

二、可能導致刑事審判過分遲延的情形

1、被害人的物質損失一時難以確定,

2、被告人的賠償能力一時難以確定;

3、當事人因正當理由不能到庭等。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解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而進行的訴訟活動。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法》《民事訴訟法》

原則上是合併審理的

縱橫法律網-湖北成和誠律師事務所-詹定東律師

8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須認刑事責任來定民事責任。

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法院能否先審理附帶民事部分?

9樓:小白大人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刑事案件程式的具體規定》第1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訴訟一併**審理。**理時,一般應當分階段進行,先審理刑事部分,然後審理附帶事部分。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是因為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了物質損失。

人民法院在審理時,對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被告人是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以及附帶民訴訟原告人的訴訟請求是否合理等問題進行審理,刑事部分的理結果直接影響對附帶民事部分的處理。反之,如果經審理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被告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態度、表現等又可能影響對其具體量刑。

因此,關於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刑事部分無論是公訴還是自,人民法院均應先審理刑事部分,然後再審理附帶民事部分。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中,附帶民訴當事僅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訴的,二審該如何審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被告人對刑事判決不上訴,人民檢察院也未抗訴,只是被害人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即不僅要審查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也要審查刑事訴訟部分,以正確確定民事責任,並就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作出終審裁判。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第二百二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附帶民訴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人或人民檢察院僅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訴、抗訴的:1、第二審人民法院對全案進行審查;2、一審判決、裁定中的刑事部分並無不當,僅就民事部分按二審程式處理;3、一審判決、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確有錯誤的:a、如果刑事未生效,一併審理b、如果刑事已生效,應當對刑事部分按審判監督程式進行再審並將附帶民事部分與刑事部分一併審理。

12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是一審還是二審,民事和刑事案件不衝突,因為用的不是一部法律,而且民事和刑事不支援數罪併罰!且二審只是對一審的進一步完善盡量達到公平!就是說刑事民事不同步!

13樓:匿名使用者

對此司法界爭議很大,但一般做法是隻審理刑事附帶民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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