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讓我加班以各種理由把我開除怎久辦

2022-03-27 18:30:44 字數 1317 閱讀 4666

1樓:匿名使用者

一、勞動法辭退補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遭辭退有補償的情況如下

1、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2、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2樓:上圩農場主

請他們吃頓飯,好好談談,再送點禮。還不行就把送禮的事告訴上層領導。如果不收,找到不符合勞動法的專案,就會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離婚了,婆家的人以各種理由不讓我見孩子,我該放棄嗎?還是經過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呢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是有法定的探視權的。如果直接撫養孩子一方不配合對方探視子女,對方可以上法院起訴維權。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 時間由當事人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

我在餐廳裡上班我辭職了老闆以各種理由拖欠發工資怎麼辦

1 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2 直接向當地法院起訴。3 單位應該在全額支付工資外,還應加付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勞動法 第50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7 條規定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

被公司以非正當理由開除,我被公司以不正當理由開除

1 按工作年限給經濟補償 一年給一個月工資 不滿一年按一年計 不滿半年按半年計 給半個月工資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及補助 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合同 按雙倍工資賠償 2 如果沒提前30天通知你 還要給一個月代通知金 標準為上個月應得工資 3 五金可以要求公司給補交 4 加班問題只要你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