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我錯了嗎

2022-04-13 04:38:23 字數 5883 閱讀 3367

1樓:

你可能沒了解透徹最新的相關法律:

一、根本沒有必要去作婚前財產公證情況: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

因為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個人的,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為準。

因為這種情況下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所以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後才能拿到房產證的。

這種情況並不以拿到房產證的日期來界定財產歸屬,否則顯失公平。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籤的。

這種情況下,房子是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後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補償給對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補償的一半也僅是婚後還貸的錢,它僅限於本錢,並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你要求加名字,說明你沒了解透徹現行政策;南方不給你加名字說明男方也沒了解透徹現行政策。如果是男方全款買房,加不加你的名字都一樣,不如索性大度一點,做個高姿態。或者就是不想大度,就是要房子,那就不僅僅是加個名字,要去公證房產各佔50%,這樣才有你的份額。

現在婚姻關係沒有之前那麼牢靠,所以誰都會為自己的利率多考慮一分。但是為了家庭和諧,可以協商在婚後幾年之後,再去公證...這樣雙方都容易接受,也不至於雙方都為難,傷感情。

2樓:春天

你為啥要讓他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吶?自私?貪慾?還是求財?

要結婚之前,我要求對方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這樣做很過分嗎?

3樓:妙妙一家

當然要加,這是雙方對婚姻的約束,也是對這份愛的物質表示,如果以後吵架了,對方就不會說「這是我家,你給我滾!」這樣沒良心的話。因為這個家有我一半。

4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們住的房子到底是誰的了,那應該算是婚前財產啊。法律上應該不支援,但是從情感上講,如果他願意,當然沒有問題了

5樓:六睿明

如果是我,就不願意.因為你不是與我的財產結婚的,而婚後要同甘共苦的,你在我出資購買的房產證上要求加上你的名字,這不是違背愛情的真諦嗎?如果我是你,絕對不提出讓人絕對非常值得別人珍惜,到底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試一試,可以嗎?

6樓:匿名使用者

他父母的房子給他叫贈予,名字落到他的身上,這個房子目前屬於他,你想要,可以,跟你朋友商量,然後去財產公正,就可以,但是如果你朋友不允許,那你無權要這個房子的一半權利,結婚後你只享受居住權!

7樓:匿名使用者

不相信他,何必嫁給他;

本來沒有裂痕的,這樣做反而會產生裂痕;

8樓:

那要看怎麼說了,你們的感情很好當然無所謂,但是也無所謂加上還是不加上你的名字!

還有,結婚以前的個人財產就是屬於個人,除非由公證處公證.

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法律允許這樣了,但前提是他願意。

你的出發點有點不好,你想的是,以後如果離婚可以有半個房子是屬於你的。法律規定,結婚x年(忘記具體是幾年了,七年或十年吧)以上,如果離婚,財產可平分。

不要為了這一個問題,而導致......

你這樣一味的要求他,他也會多想,想你是不是就為了這個房子和他結婚的呢?......

我只是從對方的角度思考,這件事情也許是以後,他以及他父母拿來說事的一個話柄。你還是主動向他提一下吧,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如果他否定了,那就不要繼續要求了。這是一個他是否自願的問題。

不要因為這事而壞了感情啊!

10樓:幸運草

你這樣做,難免讓人想到你的目的不純。。。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的.........

男朋友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怎麼辦

12樓:日常嘮文化

新的婚姻法規定,男方婚前買的房產,女方一分錢沒出,即使加名了,離婚時該房產還是歸男方,女方是都不到任何份額的。口口聲聲說找一個愛自己的人,要嫁給愛情,如果最後都變成了,房加名嗎?車是我的嗎?

存款交我打理嗎?

那你到底是嫁給房子,還是嫁給車子呢?男方家表示不肯加名的同時,他們對你肯定也有了不好的看法。嫁人,是要嫁對的人,而不是嫁給房子。

既然你們感情很好,就好好的走下去。這個世界上錢是最不值錢的,因為失去了還可再賺。但一段真摯的感情失去了,卻是不可再來的。

好好珍惜吧。

如果是我,如果老公態度好,我也愛他,充分溝通後,他的態度我可以接受,並且不希望因此事錯過一段姻緣的話,我會:婚後,老公的錢用來養家,我的工資還貸款,而且一定要留好轉賬憑證。並不是你防著他,而是你也需要一定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利益,這跟愛不愛無關。

切記,姑娘,不要用你的錢買車、裝修、養家,要讓你的錢花在增值的專案上!一定要堅持,不要為了面子妥協,而且要提前做好功課,說的有理有據,讓對方信服且無法反駁。這不是對純潔愛情的褻瀆,這是愛情婚姻的基礎——我過得好,我心裡沒有結締,我自己有安全感,我們的婚後生活才能更好!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男方婚前財產,因為沒有貸款。就算婚後加了你名字也沒用,萬一萬一離婚後這套房子跟你沒有半毛錢關係。

但是,如果這套房子有貸款,並且婚前沒有還清,那麼,就算婚後房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你仍有這套房子領證當天剩餘應還貸款的50%產權。

所以,這套婚前全款的房子,婚前婚後都跟你沒關係,即使加你名字也沒有法律保護。你沒出一分錢啊。。。。所以你沒有這套房子的任何權益,糾結房產證上的名字沒有意義。

(但是婚後如果男方說贈送你50%或者一定比例的產權,房產證上寫名字就有關係了,問題是人家好像也不願給你一丟丟)

你可以研究研究新婚姻法,比糾結加不加名字有意義多了。

14樓:

房子是我媳婦買的,房產證非要加上我的名字,我都不願意加。又不是我買的。

房產證多個名字房價能打折麼?還是能怎麼滴

15樓:史紹錄

很難同意。甚至不會同意的。最好的辦法就是為他生個兒子吧。

16樓:你說的純潔

換位思考 假如你父母全額買給你的房子 摸著良心你願意寫你男朋友名字嗎?願意離婚後和他平分?本來就沒出錢 沒出力 還想免費去分一口湯水喝 真夠心機的。

17樓:冰糖雪梨

這個很正常,一分錢都沒出就想房產證上加名字,心機婊啊。另外告訴你一件事情,他父母只要儲存好付款證明,即便加了你的名字,離婚打官司你照樣一分錢都得不到。所以他即便加錢加了你名字,你除非偷偷把付款證明偷到手裡,否則照樣沒戲。

18樓:

為什麼要加你的?人家全款買的房 你出了??哦 因為你是女的就得加上?

19樓:邕城牛雜

新婚姻法規定 沒有證明你出的錢買的房子 就是有你的名字也不屬於你

20樓:第業

你沒出錢人家肯定不願意加你名字,再說這也是婚前財產,加了也沒用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觀點錯了,人家買的房子你一分錢沒出,這是他的婚前財產,

要是有按揭的話,你們結婚後你參與還款了才能加你的名字,明白不?

況且這是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子,寫自己兒子的是他父母的權利,跟你還沒結婚呢, 你這就是無理的要求

22樓:洛水清弘

這證明他對你不信任

不加就不加唄

23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不要嫁給他,這個你自己想好

24樓:曲鈺泓

何必計較呢 愛她就嫁

25樓:小火炬剛剛好

女方要求加名字僅僅是因為房子嗎?女人圖的是這個男人對自己好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嫁男友,還是嫁房子

27樓:五味子

是男方給你們人兩人的婚房嗎?

婚後要求男友在房產證加上我的名字,過分麼? 5

2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子是你未婚夫和你兩個人買的,你必須加名字。

但這是你婆婆出的全款,她送給兒子很正常,但是作為兒媳婦,是家庭的新成員,能不能和她兒子白頭偕老還不確定,加你名字,對你婆婆和你未婚夫來說有損失財產的風險。

29樓:匿名使用者

愛在全球的金典定義是付出。你愛他,就不加名字,不住婆婆的房子。你們兩個去流浪、去打拼,購置自己的房子;若你愛他是為了獲取,得到房屋財產,與愛的定義相反,還有稱之為愛,當然過分。

30樓:

對於你男友的情況來說,我覺得你的做法很過分!因為從新的婚姻法來看,誰掏錢誰得房的原則。男方家是全款買的房。

加進你也沒什麼實際意義,將來如果男方能夠證明房屋是在婚前全款購買的證據的話,那你也分不走房子。況且房子的名字還是他母親的。這就算是他母親的個人財產,你倆將來離婚,是無法分他母親的財產的!

你加上於情於理都說不清。除非這個房子100萬,你家現在拿出50萬給那男方,要求他寫份書面材料,證明房子你也付了50%,那加上你的名字合情合理。將來離婚,只要拿著這個證據,房屋是有你的!

結婚前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過分麼 30

31樓:愛pong如夢

現在社會人很浮燥,沒耐心,很多人婚姻不穩定;

而且現在的房價也很貴,很多家庭負擔很重;

房子是男方家裡出錢買的,並且屬於婚前財產,你強行要加自己的名字,肯定是不合理的;

如果將來你們要離婚,房子會被你分掉一半,這就是男方家顧慮的;

當然做為女方來說,嫁給一個男人,希望未來得到一些保障,也無可厚非,但是要房子,這個代價太大了,對於經濟條件不是特別充裕的男方家庭,這是致命的條件。

32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這婚還是再等等再結吧!時間會證明一切,其實別人沒有辦法給你一個答案,因為別人不瞭解你的處境,世間的道理我可以說,他不愛你,他這個人沒有自信,也不懂得愛,人與人之間共患難是容易的,共分享就困難了,兩個飢寒交迫的人可以一起溫暖對方,但一定不會在有食物的時候平分,那是因為害怕,恐懼,你們之間的問題是一樣的,你也害怕,他也害怕,都想拿點什麼,抓住些什麼,讓自己感受到安全,愛不是強求來的,如果他不能給你安全感,這情感也就到頭了,婚姻生活更考驗一個人,你倆都不懂得怎麼去愛,都很軟弱,怎麼撐起一個家呢?我可以肯定你們能走到一起,也不是談過很長時間戀愛的那種,如果你要與這樣一個人走進婚姻,還是慎重為好。

33樓:以後的以後

結婚前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也不是很過分當代的這個問題困擾著很多想要結婚的年輕人

說句實話,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也不過分,女方家裡養了20 年的閨女就這樣嫁到男方,人家也是給女兒一個保障,你家還多了一個人

男方家裡認為房子的我們買的,女方沒有出錢,就不能加上名字其實只要雙方可以商量的,大家說好了就好了

34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加名字,提高的是,婚後的犯錯成本,以及婚姻的忠誠度。這年頭,誰還露宿街頭了?順便去公證處做個公證,以後生活中,婚姻過錯方淨身出戶。

如果彼此相愛,確認是對的人,打算攜手一生,這都不是問題。問題是缺乏信仰,對婚姻缺乏敬畏,金錢至上!另外說明一下,我家條件比男友家好。

誰稀罕他的房,我要的是他的真心與專一,以及對婚姻的慎重。

35樓:樂62樂

要求是不過分

前提是你能與男方共同承擔房子的花費,也就是29萬。

如果你肯出一半或者是10萬以上就有資格提出這個要求(貸款可以兩個人一起償還債務)

如果你要是沒有能力承擔這個支付金額,人家肯定會認為你是為了錢或者是房子才結婚的,這樣對方家長肯定會厭惡的

結婚前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過分麼

婚前財產公正,誰買的寫誰的名字,共同買的,寫上雙方的名字,如果這個房子是你們一起買的,現在的貸款是你們一起還的,加你的名字一點都不過分。如果上面的名字不是你男朋友的名字而是男方家裡人的名字就可以說這房子和你們沒有什麼關係。你也沒必要傻著再幫供房。現在因為房子基本就是全部家產。如果遇人不淑還不如早點離...

房產證上加我妹妹的名字怎麼辦理,在哥哥的房產證上加上妹妹的名字是如何辦理的

有房無 理流程是 帶好三證 結婚證 身份證 房產證 正本及影印件 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視窗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視窗工作人員會稽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 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 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 80元工本費...

父母房產證能加我的名字麼,房產證能加父母名字嗎

這是可bai以的,房本上有幾個du人的名字是zhi都可以的,您父母算dao共同共有,加回 上您以後,與您是按分答共有,你們三方是可以協商好比例後,去做產權變更。這個過程相當於父母將房子的部分產權,贈與或賣給您。二樓已經基本介紹了基本費用 費用好像有些錯誤,贈與後期 的個稅也可以是1 契稅根據房子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