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完結婚證以後夫妻所進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2-05-10 02:40:19 字數 5716 閱讀 2461

1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取得的,沒有特殊說明不是共同財產的,都是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共同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這個屬於共同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對《婚姻法》第十七條進行了補充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詢問專業律師,他們會給你滿意答覆

領了結婚證後,女方陪嫁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5樓:淡藍色的思念

不是陪嫁的東西,

那不是婚後賺的錢

不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

這跟彩禮是一樣的道理

都是婚前的

6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屬於雙方共同財產。

沒有結婚證蓋的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7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您好!兩人共同建築的房屋,無疑應是兩人的共有財產。由於法律上沒成為夫妻,所以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歡迎**諮詢

領結婚證後的女方嫁妝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8樓:丹東六月

屬於共同財產。嫁妝屬於女方父母或親戚對女方的贈與,除非能證明這種贈與確定只歸女方所有,否則屬於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說的情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先行‍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婚姻關係依法確立,夫妻在此後即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都應歸夫妻共同所有。女方的嫁妝是其家裡以結婚為目的,由女方帶到男方家中,供雙方共同生活的,且女方家是在男女雙方進行了婚姻登記以後給嫁妝的,也未明確表示該筆財產是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與,故依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應當認定該嫁妝是女方父母親對男女雙方的贈與,是夫妻共同財產。

希望能幫到你。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特殊約定的話,也就是說女方父母沒有明確說這個嫁妝是歸女方所有的,那麼就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不管怎麼說女方都有對這個嫁妝的所有權,只是分多分少的問題。

如果你們剛結婚就離婚,那麼這個嫁妝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是應該返還的。

11樓:

嫁妝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領結婚證之後給的陪嫁,那其性質應當被認定為女方父母對女兒女婿的附條件贈與,條件就是雙方結婚。現在婚姻關係解除,那麼女方父母確實可以要求把嫁妝拉走。不過既然是協議離婚,那什麼事都可以商量,比如男方可以另外給女方家一定的補償,然後傢俱就歸男方所有了等等。

12樓:北京韋亮律師

只要是領結婚證以前的女方財產都屬於女方所有。

房產證領在結婚證之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13樓:g買了否冷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第十一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無特別約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6樓:匿名使用者

看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了,最好兩個人的都寫,這就是共同財產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樓主!

這種情況房子不屬於共同財產。

你們現在還未登記結婚,但是你男友已付了房子首付及月供,應該屬於你男友的個人財產。即使你們結婚後才拿到真正的房產證,也不屬於共同財產。因為這個房子不是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購置的房產。

領完結婚證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8樓:just享受

領完結婚證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是夫妻在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擴充套件資料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19樓:上海笙銘律師

1、如果是男方用自己婚前積蓄購買的房屋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則屬於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是男方用婚後收入購買的房屋,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3、法律依據: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0樓:深圳張勇律師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隻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 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了房子的貸款,婚後房產的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領完結婚證沒辦婚禮這種情況能給自己的父親上墳嗎

這個就的看你們 當地的風俗了,有的地方是可以的,可以的原因是 你已版經成家的,上 權墳是告訴你的父親你成家了,這是喜事。有的地方是不可以的,不可以的原因是 你剛領證,在沒辦婚禮之前是不可以上墳的,因為墳地是屬於陰地,不適合大喜的人去,怕有相沖的時候。一個地方一個講究,我們這邊是女方是可以上墳的,而且...

領結婚證之後領的房產證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 工資 獎金 2 生產 經營的收益 3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區分婚前婚後不是看什麼時候取得的房產證,而是要看購房時間是在婚前還是婚後。如果房子是結婚證領取前買的是不能算是夫妻...

領結婚證以後購買的房子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