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曉秋槓槓
嚴格地說,單位負責人就是單位領導,單位負責人分為主要負責人和負責人兩類,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單位的一切工作負總責。單位負責人,可以是副職,副職領導分管的工作,要根據組織的決定或主要領導的決定來確定。
2樓:人間不值得但你值得
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這是對單位負責人含義的界定。
單位負責人主要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國有工業企業的廠長(經理)、公司制企業的董事長、國家機關的最高行政**等;
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等。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並不是指具體負責經營管理事務的負責人,如公司制企業的總經理等。
3樓:小梨談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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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好親☺️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單位負責人主要有兩類:一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國有工業企業的廠長經理, 公司制企業的董事長、國有機關的最高行政**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具體指代表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等。
屬於單位負責人的有哪些?
4樓:歲月靜守
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這是對單位負責人含義的界定。
單位負責人主要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國有工業企業的廠長(經理)、公司制企業的董事長、國家機關的最高行政**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等。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並不是指具體負責經營管理事務的負責人,如公司制企業的總經理等。
國有企業經理和 獨資企業投資人都屬於單位負責人。
滿意請點選採納!祝好~~
屬於單位負責人的有哪些
5樓:船帆煇
企業主要負責人一般是指企業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或董事長)、總經理等。
【法律依據】
《會計法》第五十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財政部門根據本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
6樓:歲月靜守
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這是對單位負責人含義的界定。
單位負責人主要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國有工業企業的廠長(經理)、公司制企業的董事長、國家機關的最高行政**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等。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並不是指具體負責經營管理事務的負責人,如公司制企業的總經理等。
國有企業經理和 獨資企業投資人都屬於單位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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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單位負責人的有哪些,詳細
7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這是對單位負責人含義的界定。
單位負責人主要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國有工業企業的廠長(經理)、公司制企業的董事長、國家機關的最高行政**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等。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並不是指具體負責經營管理事務的負責人,如公司制企業的總經理等。
「負責人」與「責任人」的區別是什麼?
8樓:冰冰大柚子
「負責人」與「責任人」主要有權力、單位職務、工作內容的區別:
1、兩者權力的不同,負責人是指在規定的一定範圍內,該人既有管理權,同時又要承擔責任。而責任人沒有管理權,只承擔責任。
2、兩者在工作單位職務的不同, 一般來說負責人應該是領導者,而責任人則是工作人員。
3、兩者所負責的工作內容不同,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而責任人一般是指不利後果的承擔者。
9樓:匿名使用者
1、二者所擁有的權力不同:負責人是指在規定的一定範圍內,該人既有管理權,同時又要承擔責任。而責任人沒有管理權,只承擔責任。
2、二者在工作單位的地位不同: 一般來說負責人應該是領導者,而責任人則是工作人員。
3、二者所負責的工作不同: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而責任人一般是指不利後果的承擔者
10樓:寂寞的美夜
負責人與責任人的區別是權利與責任的區別, 負責人是指在規定的一範圍內,該人既有管理權利,同時又要承擔責任。而責任人沒有管理許可權,只有責任。 一般來說負責人應該領導者,而責任人則是工作人員。
負責人是指擔負責任的人,一般指負責某項事務的人。一般是指日常工作的管理者,比如業務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等,其職責根據崗位設定而不同。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這是對單位負責人含義的界定。單位負責人主要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責任人一般是指不利後果的承擔者,具體責任大小要看企業的性質,如合夥、****、股份公司、個體工商戶等在出問題後其責任的承擔是不同的。
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是什麼?
11樓:清楓棿桊垝
修訂後的《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抓住了問題的關鍵。
單位負責人代表單位依法行使職權,應當對本單位的一切事務,也包括會計事務負責。在會計工作實際中,由於以往將單位負責人、會計人員、其他人員都作為會計責任主體,甚至賦予會計人員「雙重身份」,實際上造成了多重主體,無人負責。如果一個單位因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被追究責任時,單位負責人往往以「會計人員負責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報表是會計人員編的,我不懂會計,我不負責」等理由推脫;會計人員也往往感到委屈、困惑,認為「是領導讓我這樣編報表的,為何讓我承擔責任?
」由此,說明原會計責任制度的不科學和不切實際。
從財政部門對會計工作的檢查情況看,產生假帳的違法會計行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監管不力、制度不健全等外部原因,也有會計人員素質不高、約束機制不健全等內部原因,但內部原因更為突出。許多造假帳等問題,或者是單位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的結果,或者是以往單位負責人疏於管理、監督等造成的。如果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如果沒有得到單位負責人的同意或默許,是不會發生其他人員擅自造假帳、編造虛假會計資料等問題的。
從公開**的造假帳、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典型案例看,單位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是產生違法會計行為的關鍵因素,這些單位負責人雖然對具體的會計技術問題不太熟悉,但對影響盈虧的「關鍵環節」,以及調整盈虧的「關鍵技術」卻能運用自如。所以,單位負責人以「不懂會計」等理由推脫法律賦予的責任,道理上說不通,與實際情況也不符。
從國外有關公司、會計立法情況看,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也都規定由公司管理當局負責。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行為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符合國際通行的做法。
因此,強調單位負責人為會計責任主體,有利於規範會計行為和保證會計資訊質量,有利於根本上解決會計秩序混亂等突出問題。
單位財務負責人能夠擔任工會財務負責人嗎
根據 中國工會審計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 工會主席 分管財務和資產的副主席 財務和資產管理部門的人員,不得擔任同級工會經審會委員。第二十二條規定 工會審計人員不得從事被審計單位的經濟管理活動 在辦理審計事項 中 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對被審計單位需要保密的事項負有保密義務。因此,...
財務負責人怎麼變更,公司變更財務負責人怎麼變更
變更財務負責 程 稅務變更 一份。此 可以到國稅局拿 單位財務負責人以及法人身份證影印件 任命書 即單位對新財務負責人的任命書 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以及影印件 財務負責人從業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大多拿的是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 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 的條件。...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哪些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 建立 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 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 督促 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 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