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與我解除合同,新單位會知道麼

2022-06-08 13:55:17 字數 3996 閱讀 1155

1樓:虛妄預言者

你好。是有一定風險的。新單位有三種途徑可以得知你在上個單位的工作情況。

1、背景調查。如果你在新單位的崗位比較重要,新單位的人事很有可能進行背景調查,致電你的舊公司,瞭解你的工作情況,離職原因等。如果你在舊單位鬧的很僵,新單位很可能得到的都是你的負面資訊。

應對辦法:在填寫舊單位聯絡人時,填一個你的朋友或者熟人的**,萬一做背景調查,就叫他多說點好話。

2、檢視你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舊單位只要合法給你每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都有記錄,新單位可以檢視到。所以要隱瞞上一家單位的工作經歷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當然你可以試一下。

3、這個做法比較猥瑣:舊單位將你的解除證明等放入你的檔案袋內。檔案是跟著你跑的,你自己接觸不到,但是單位能看到。新單位如果看到你的檔案內有不良的記錄,很有可能就不讓你過試用期。

應對辦法:只有在離職後托熟人幫你看下檔案有沒有不良記錄了。國企檔案一般自己公司能儲存,外企檔案通常託管在當地檔案局。

4、總的來說,不要和公司鬧僵,好聚好散,作為弱勢群體的勞動者最後還是最吃虧的。

2樓:之夏侯旋

單位一般不會考慮你在原單位是如何離開的,關注的是你的工作經歷,當然如果你自己說明在某某單位工作過,新單位是可以去調查的。

3樓:山野柴胡

解除勞動合同不是處分,不必揹包袱。

與原單位沒解除勞動合同,就和新單位籤合同,原單位會對我如何?

4樓:祁素花鈕卿

只有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能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否則違法,要承擔不利後果。新單位一般要求你出示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者承諾沒有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可以不予你簽訂勞動合同。

5樓:建起雲蒼水

原單位不會對你怎麼樣的。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隨時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有例外:如你與勞動特別約定或者用人單位給你拿錢出去培訓等等之類的,你會受到合同的一定約束。

否則,你不會任何不利後果。頂多你拿不到用人單位給你的經濟補償金罷了。

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對新單位有什麼用?

6樓:草民學法

1、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已經於2023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之日起計入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因此,新入職的單位職工,需要向新單位提交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便於新單位給該職工到社保機構辦理社會保險轉入手續。

2、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勞動合同法)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書面證明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89條

我和原單位勞動合同沒有解除可以與新單位簽訂合同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會給新單位帶去風險,對自己也有隱患。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法律並無禁止勞動者同時與多家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但是任何一家用人單位均有權要求終止或解除與其他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單位和我解除勞動合同,對我找工作有影響嗎,我找工作時要不要提前和新單位說

9樓:開飛機的l舒克

新單位是無法知道你是怎麼從上個單位走的,除非沒事跑過去詢問。

10樓:太原海爾專賣

你要拿到離職證明才行

我在原單位自動離職,沒有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去新單位入職嗎?

11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勞動者自動離職後,用人單位會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社保減員,勞動者在新單位上班後可以依法接續社保,不影響相關手續的辦理。

若原用人單位沒有辦理社保減員的,勞動者可以和原用人單位進行溝通,要求用人單位依法辦理,勞動者也可以回原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原用人單位依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2樓:微風

勞動者在原單位自動離職,沒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可以去新單位入職,勞動者自動離職後,用人單位會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社保減員,勞動者在新單位上班後可以依法接續社保,不影響相關手續的辦理。

若原用人單位沒有辦理社保減員的,勞動者可以和原用人單位進行溝通,要求用人單位依法辦理,勞動者也可以回原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原用人單位依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九條 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3樓:匿名使用者

新公司跟舊公司說是合併,但是舊公司現在停了我的社保,新公司要我入職才幫我買社保。現在還是入職還是不入職好呢

我在11月份因防礙公務罪被拘役5個月,單位和我解除合同,新的單位會看到我的辭職願因嗎?

14樓:七臺河李陽平

不僅是用人單位可以讓勞動者出示,前就業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協議書),而且對於受過刑事處罰的人,有如實向用人單位報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條 【前科報告制度】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15樓:哈嘍哈嘍

如果解除了勞動合同,刑拘五個月新單位是看不到的。

我在11月份被拘役月,原單位和我解除合同,新單位能看到我解除合同的原因嗎

你是因為違法被拘役而被原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新單位跟你簽訂合同時,肯定看你解除合同的原因的,這對你就業可能有一定影響。在11月份被拘留五個月,單位和我解除合同,單位存單位和回問我這種情況,我覺得這種情況很可能會問的了 解除合同,這樣的事情不為外人所知道的,這是個人的隱私 如果新單位要查是可以查到你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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