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完全可以要求籤合同之後才上班,而且公司沒有任何權利要求員工在合同到期之後再繼續為公司服務。哪怕是工程類工作,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就是交接時間,在這一個月裡,你應該把你要走的事情說給人事部聽,人事部應該給你交接。
像你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領了工資走人的。公司沒有權利扣壓你的任何東西。
假如你跟公司感情比較好,想再繼續為公司工作幾個月,那也行,讓人事部給你籤幾個月合同就是。作為臨時聘用處理,這個時候你可以要求工資加一點,畢竟這個對你有不利的一面,合同時間比較短。這久相當於再簽了另一份合同,期間福利和待遇都得到法律保護。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若公司不和你籤勞動合同,你有權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另外,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公司需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為4個月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合同期限後的幾個月的賠償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4樓:青島信用網
這個單位法盲的程度夠厲害。單位在合同期滿後,等於實際延長勞動合同期限,因不籤新的勞動合同,超購1個月,就與你形成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卻你有權另外主張1倍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按規定單位在2023年8月合同期滿後,應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14條(三),單位不和你續簽合同的行為違法。
你可以先繼續留在單位,注意收集證據證明你在合同期滿後繼續工作的證據。如果單位辭退你,你可以到勞動仲裁提起申訴,要求單位:
1、補繳保險,如果單位合同期滿後未繼續投保的話。
2、支付二倍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82條,未依法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3、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因為單位的辭退行為違法,所以應支付二倍的經濟補償金。見《勞動合同法》87條、47條。
勞動合同到期後,單位沒有續簽勞動合同,但我仍然在單位繼續上班3年後,才與我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樓:無雨
可以申請賠償,參照《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合同到期沒續簽但還繼續工作,是否算合同續簽了?
7樓:帥氣的小宇宙
合同到期沒續簽但還繼續工作不算合同續簽,只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才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8樓:微風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續簽,勞動者還在繼續工作,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求,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用人單位屬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9樓:枚水瑤
看你工作的年限,滿十年就屬於無固定期限合同了
2023年和單位簽訂五年合同,到期續簽三年,今年三月到期,單位不續簽,我能要求繼續續簽嗎?
10樓:極地綠洲與故事
2023年和單位簽訂五年合同,到期續簽三年,今年三月到期,單位不續簽,我能要求繼續續簽嗎?這個沒辦法,但是可以要求補償。
11樓:創作者
與單位已經簽了五年合同,又簽了三年,已經簽訂了八年,單位不續簽,要防止其單位阻止簽定合同達到十年以上即可應該簽訂長期合同的企圖。如果對單位的做法有異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供參考。
12樓:逍遙觀人生
你和單位先簽訂了五年合同,到期又續簽三年,今年三月到期,如果單位不續簽,你雖然能要求續簽但是這是雙方自願的事情不好勉強,你可以試試看。
13樓:情感筆記姐姐
你可以要求單位和你續簽,但是這個在你們前一份合同上面有沒有明確的指出這是關鍵。
14樓:夙河
單位不再續簽的要給你賠償的,網上工作一年賠幾個月,單位要為你辦理失業金領取,自己的利益一定要維護。
15樓:
合同應該是奔著雙向志願的原則,單位不續簽也有不續簽的權利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只能協商解決,不能強制要求用人單位續簽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續簽,應該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後終止合同。
17樓:三品王
這個你要主動向單位提醒,要單位跟你續簽勞動合同。勞動法有規定如果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必須得賠償雙倍工資
合同準備到期了,如果公司不準備和我續簽合同需要給我多少賠償金。
18樓:玄逸無咎
應該補給你兩個月的工資,按照你最近一年工資的月平均數。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員工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
19樓:
不續簽合同不需要賠償金。
勞動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但繼續工作 15
20樓:法律人趙哥
勞動合同到期以後,沒有續簽卻繼續工作,是否能夠申請雙倍工資?
21樓:上海笙銘律師
1、勞動合同到期後你繼續工作,則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並未終止或解除,如果單位到期超過一個月未與你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單位未籤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2、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22樓:
勞動合同到期後不續簽但繼續工作怎麼認定勞動關係
2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但繼續工作,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自動延續,時間與上次合同期限相同,這個期間內任何時候補籤都可以,所以你想拿兩倍工資是不可能的。公司到時候會說是你不願意續簽,自己要解除合同的,這樣你可能就拿不到補償金了。
建議你仔細斟酌,在工資問題上做適當讓步,把合同簽了。
24樓:n已
合同到期不續簽要賠償兩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25樓:朱樹榮律師
按照現有法院判例這種情況一般不支援雙倍賠償
26樓:愛笑的會
兄弟,最後怎麼解決的
請問我在事業單位上只要簽訂上了三年期限的合同,等到合同期滿了之後單位是不是可以隨意的與我解除勞動合
27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籤合同是企事業單位跟社會保障體系並軌採用的用人制度。
進了這種用人單位,工作相對穩定,用人單位不會隨便解約的
28樓:魯冰花
是的,三年以後單位可以和你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哦。
29樓:綱靜楓
乾的好會繼續簽的
乾的不好 會拜拜的
合同到期單位願意續簽本人因父親突發疾病去世母親倍受打擊在家無人照顧才自願終止勞動合同能否領取失業金
不可以的,失業金領取條件中有條款要求,必須是非本人自願解除勞動關係的 被辭 倒閉 破產等 是需要企業開具辭退證明才行。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
我合同到期不續簽,單位能給我什麼補償
1 你在工廠工作了18年,早就超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你有權要求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的問題,一直延續到你退休,自然不存在續簽這種說法。2 千萬不能弄成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到期不續簽補償金的補償年限是從08年1月1日開始起算,不到現在也才2年2...
做了21年。。合同到期了,,我不想繼續簽約了,,我可以拿到多少經濟補償金
拿經濟補償金需在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維持或提高勞動條件續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方能主張經濟補償金。你可以在合同到期之前,看看用人單位有無違法行為,例如未繳納社保 扣發加班工資等,如有,可提前行使即時解除權,主張21個月的工資計算的經濟補償金 你在單位工作了21年,而合同到期,按照法律規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