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21年。。合同到期了,,我不想繼續簽約了,,我可以拿到多少經濟補償金

2022-01-01 19:35:00 字數 3010 閱讀 3389

1樓:舟舟愛琳琳

拿經濟補償金需在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維持或提高勞動條件續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方能主張經濟補償金。你可以在合同到期之前,看看用人單位有無違法行為,例如未繳納社保、扣發加班工資等,如有,可提前行使即時解除權,主張21個月的工資計算的經濟補償金

2樓:

你在單位工作了21年,而合同到期,按照法律規定工作超過10年的就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你這個合同是08年以前簽訂的,否則公司違法。

員工自己主動提出辭職的 是不能享有經濟補償的,只有單位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才能主張經濟補償金。

21年的工齡實在不短,如果由單位主動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享有約21個月的經濟補償。

當然你自己確實不想做了,可以在是否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足額支付加班工資,

是否繳納社會保險方面找問題,要求公司予以支付!

3樓:預約明天

不用想了,在任何情況下,員工自己提出離職的,是不予給補償金的,只有在公司不要你的情況下才又補償金的說法。

4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補償只針對08年部分來說,這是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你3月份合同期滿終止,單位只需發給你半個月的經濟補償就可以了,08年之前部分就沒有補償了,但是你還可以享受失業待遇啊.具體,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社保機構進行諮詢.

祝好運!

我和用人單位的合同快到期了,我不想續簽了,可以拿到經濟補償金嗎?有什麼依據嗎

5樓:

你自己提出不續簽的無權享受補償金。除非公司提出不續簽你才能享受補償金。

相關法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樓:漫湉湉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那麼你的情況符合上述規定嗎?如果符合你可以拿到補償金。

北京博友律師事務所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合同如果到期,視為自動終止,雙方都有權不與對方續約,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的。另外勞動補償金是用人單位方面在合同未到期時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一次性貨幣補償,因此您作為勞動者不想續簽了,是沒有任何經濟補償金的。另外如果您續簽,然後反悔想單方面解除合同,除非是用人單位違法、違約或者未及時交納社保和支付工資以外,您也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兄弟,只有一個月賠償!就這一個月賠償還是要廠裡提出才行!你如果自己不想籤,可能就沒得賠!我現在就是剛好和你一樣,賠償一個月!

9樓:狂小子

如果自己提出不想續簽,1分都沒的補。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不跟你簽了,補08年一個月的工資,08年以前做的年限一分也沒的補。

合同快到期了,公司提前通知我續簽,可是我不想續簽了,請問可以拿到經濟補償金麼?

10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公司提前通知您續簽,可是您不想續簽,沒有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主動要求辭職,沒有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願意續簽但是要將我安排到其他崗位,那我就不想續簽了,這樣可以拿到經濟補償金? 5

12樓:逍遙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如果用人單位只願意以低於原合同待遇續簽的,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從以上資訊看,將你按排到其他崗位,待遇是否就原來有所下下降,如果是你可以拒續簽,並要求經濟補償,如果待遇沒有降低,則沒有經濟補償,補償標準: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補償一個月工資、工作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13樓:上海律師劉

單位安排你到其他崗位,實際上是變更了合同,你可以拒絕並要求補償

14樓:程宗全

安排你到其他崗位,是變更了合同,可以拒絕並要求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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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張勇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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