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剛步入社會嗎?其實被辭退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不用太在意,有時候公司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上,無故開除自己的員工的,就好比是,之前我遇到過,比如新去一家公司,在沒有籤試用合同之前,試用在七天之內將你辭退,你是拿不到這幾天的工資的,這是合法的,所以有很多公司鑽這樣的空子的。
自己的心態好點,既然你說不是因為你自己的原因,那就不必太在意,辭退了你,是那公司的損失,自信起來,要是你一直放不下的話,會一直成為你的陰影,會一直影響自己的。
找工作,本身就是一個很難的事情,以後寫簡歷,不要說自己做了一個月,可以寫半年,公司不會細細研究你的工作經歷的,重要的是一點,如果你是剛步入社會,工作經驗的積累很是重要,不管自己選擇了什麼樣的公司,都要堅持做下去,堅持的越久,自己得到的越多~~~~
不必太在意,被辭退不是一件壞事,讓自己的內心強大起來~~加油
2樓:
工作一個月被辭退,應該是人生中的一個坎。可以打起精神,理理思路,看看問題出在那裡,總結經驗,積極主動的選擇新的工作。並且在新的工作崗位上,避免出現上次類似的不順。
如果找不到癥結的關鍵,稀裡糊塗的做事,在擇業這個事情上跌跤是在所難免的,一個聰明的人是不會在同一個問題上多次跌跤的。祝你心想事成!
我在一家公司簽了合同,卻在另一家公司工作拿工資,這樣合法嗎
這樣是不合法的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版招用勞動者時權,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安全生產狀況 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新到一家公司,得罪了領導,被領導打壓,該不該辭職
當然要辭職,如果不辭職,你就有穿不完的小鞋,吃不完的虧,所以早走早好。這種情況如果堅持一段時間沒有改觀,或者這個領導沒有調走的可能,那就要考慮辭職,畢竟樹挪死人挪活,就是這個道理 為不耽誤你那還是趁早走人好。去新的公司,重新開始開啟局面,才好施展自己才能。如果剛到一家公司就得罪了領導,不管因為什麼原...
在一家公司呆多久換工作比較好,在一家公司呆多久換工作比較好?
這個沒有一定的時間,如果換工作太勤,在一個地方工作的時間太短,影響下一家公司對你的錄用。如果實在想換工作,在一個公司起碼要做一到兩年,這樣最好。這個看個人發展,如果能力能夠得到提升,又可以加薪,建議持續在一家公司待3 5年或者更久。如果在一個公司沒什麼發展潛力或者工資已經得不到提升了,建議更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