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呵呵,我仔細看了一下,覺得裡面幾點還是寫得不是很科學:
(1)林地承包期內,乙方擁有林地的所有權,繼承權,和轉讓權,土地上的林木受 益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決定林木採伐事宜,承包期滿後,如乙方不在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樹木由接收承包地的單位,或個人按當時市場**對乙方的樹木作價。並一次性付林木價款。
這裡所說的林地所有權,是不對的。在我國,林地的所有權歸國家或集體所有,我們所取得的,只是林地的使用權。建議應該修改,否則該部分違法國家強制性法律法規,會導致無效。
(2)本合同簽定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十倍承包價款。
這裡「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十倍承包價款」建議修改為「如果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相關約定,承擔十倍承包款的違約金。
原因是,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很難保證百分百。
呵呵,希望以上資訊對你有用~~
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吖,不過要是法律有更新的話,就以最新的為準
3樓:
大體沒有什麼問題,雙方及法人代表也簽字蓋章了,也就沒有必要再做修改啦。
只不過想提醒你一點;就是發生爭議,如違約等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一系列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的司法途徑不明確,是仲裁還是訴訟,這一點若能想辦法那就想想辦法。千萬不能說:「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這類的話,在實踐中發生爭議的時候一般不能心平氣和的來解決問題,會出現很多麻煩。
另外:40年的合同,還有法定代表人的蓋章,以及有可能出現繼承等問題,未必能確保40年自始至終的遵循合同,建議做一下公證,但也可以不做。
怎麼看一份合同或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
4樓: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只要沒有上述情形,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同都是有效的。
因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的舉例: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擴充套件資料:
《合同法》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 附條件的合同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 附期限的合同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四十七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條 無權**人訂立的合同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人追認,對被**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
被**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 表見**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權的,該**行為有效。
第五十條 法定代表人越權行為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5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需要具備的基本要素是: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報酬、履行方式、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辦法。一般而言,法律尊重「私法自治」,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的合同,均為有效的合同。
你所說的培訓方面的合同,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培訓方單方擬就的合同,對他們的義務約定很少,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建議你在交培訓費之前,多讀合同條款,對他們應履行的義務要求補充在合同中,簽訂後一定要保留一份原件,這樣你的合法權益就能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6樓:湖北言達律師事務所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到企法網去看看
求好心專業律師幫忙解答,我的合同究竟有沒有法律效!
8樓:time龍輝
我訂了一部汽車車己經回來了我現在不要可以嗎
怎樣的合同或者協議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9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般來說,合同只要體現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合同約定事項不違反法律法規和行政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不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利益,依法成就的合同就產生法定約束力。
合同須具體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簽定合同或協議的當事人需是雙方或多方,而不能是單方所為,經過平等、自願協商而訂立;
二、簽訂的主體是有資格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等),他們對自己的行為的內容能夠正確認識,可自由支配自己的行為,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相關合同、協議;
三、簽定的合同、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律和行政強制性規定與反公序良俗。
四、合同或協議內容不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利益。
五、書面形式簽訂合同,一般包括一下條款: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
3、數量:4、質量:5、價款或者報酬: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份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一般只要合同雙方達成合意就可以了。
書面形式簽訂一份合同書,一般包括一下條款: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
3、數量:4、質量:5、價款或者報酬: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
只要雙方同意合同書上的內容並在上面共同簽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都有拘束力。
但是,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還要注意合同內容不能違背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能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不能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另外,有一些特殊種類的合同是需要到國家相關部門登記才能生效的,例如專利轉讓要到專利局登記等,這種情況一般在你這種合夥做生意中可能涉及較少的。
11樓:長沙金龍律師
合同和協議是一個意思。雙方協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實,合同標的合法,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符合形式要求,如要批准的經過批准,要登記的經過登記,符合上述要求,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12樓:匿名使用者
上網搜個合同範文先看看,就大概知道點了。
再找個律師寫個,就很方便了。
也不要花太多錢的。
合夥的方式,風險比較公司大,合夥合同方面要找個律師看看啊。這個錢不可省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與協議是同一概念。一份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一般只要合同雙方達成合意就可以了。書面形式簽訂一份合同書,一般包括一下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
4,質量:5,價款或者報酬: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只要雙方同意合同書上的內容並在上面共同簽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都有拘束力。
但是,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還要注意合同內容不能違背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能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不能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另外,有一些特殊種類的合同是需要到國家相關部門登記才能生效的,例如專利轉讓要到專利局登記等,這種情況一般在你這種合夥做生意中可能涉及較少的。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用,如有疑問可繼續諮詢。
14樓:匿名使用者
誰能幫我看看這份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5
15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有效。
但合租房屋**應當寫上,雙方共同承擔應寫明份額(如各承擔50%)。
16樓:光猩猩
只要合同中約定了當事人、標的、價款等主要條款即具備合同有效的基本條件。對於你這份合同,雖然不是很詳盡,但是已經具備合同有效的條件。只要雙方真實自願,且所合租的房屋合法,那麼按照約定就應當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建議你將合同寫更加詳細一點。
這樣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17樓:小李飛蠅
如果你爸是僱主,那麼這些錢確實應該由你爸來付。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了「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的,僱主承擔責任。」但是僱員存在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僱主的賠償責任。
我想你爸只是個農民工,可能沒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吧。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房主知道或應當知道你爸並沒有施工的資質或安全生產的條件的話,應該和你爸一起來承擔僱員的醫藥費,你爸和房主約定的免責條款是無效的。
如果房主死活一分不出,你可以讓僱員把你爸和房主一起告上法庭,讓法院判決由你爸和房主一起來承擔醫藥費。
18樓:風鈴月兒
合同中「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得分情況看待其是否是規避法律,如果是規避法律的就是無效條款。
你這個問題應分兩方面去看:
一、如果你父親有建築資質,則你父親僱傭的工人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應當由僱主即你父親賠償,與房主無關,合同中「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是有效條款。
二、如果你父親沒有建築資質,且房主明知或應知,則你父親僱傭的工人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應當由僱主即你父親賠償,房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合同中「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是無效條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事業單位改企後,以前的勞動合同有沒有法律效應 急求解答
你說的未成年是多大年紀?我國16歲以上,就有行為能力,對自己的行為要付法律責任。單位改制,一般來說原來的合同是有延續性的,也就是說,無論企改制與否,原合同都是生效的。有些單位改制後為逃避責任,把原合同作廢,與員工重新簽訂新合同,以逃避工齡長的老員工不得無故解僱的責任。你的問題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
請問,我和公司簽了不合法的勞動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不合法當然無效,法律不予支援,但也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按照無效的原因,分為 1 一方以欺詐 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詐 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半屬於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於無效合同。2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 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如果公司沒有營業執照,員工簽訂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結論 可以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 合同無效事由 1 一方以欺詐 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 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 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就是說只有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公共利益,違法非法的合同才是無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