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企後,以前的勞動合同有沒有法律效應 急求解答

2022-03-12 11:15:52 字數 5736 閱讀 8505

1樓:薇薇採兒

你說的未成年是多大年紀?我國16歲以上,就有行為能力,對自己的行為要付法律責任。單位改制,一般來說原來的合同是有延續性的,也就是說,無論企改制與否,原合同都是生效的。

有些單位改制後為逃避責任,把原合同作廢,與員工重新簽訂新合同,以逃避工齡長的老員工不得無故解僱的責任。你的問題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尋求幫助,勞動仲裁部門設在原勞動局(現在可能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是當地**的派出機構。謝謝採納並給分。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改制後勞動合同還是有效的。你在未成年時與單位籤的勞動合同也是有效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勞動法》和相關改革政策。改企後,與原企業的勞動關係解除,與新企業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因你與新企業沒簽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滿1年以上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若你現在要辭職,你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待三十天滿後,你無須單位同意,即可離開。

縱橫法律網 王定能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 屬於 沒有完全民事行為的人 其的民事行為是無效的 因此合同無效

5樓:微風

事業單位改企後,以前勞動者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次籤的是無效合同,因為你沒成年。如果你現在提出辭職,單位應該允許。

7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有沒有效力,你都可以隨時離開,勞動合同法也沒有規定說是簽訂了合同就不能解除了,只要按照正常手續就可以了

8樓:立粉

事業單位該企業用重新籤合同嗎?

9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就走唄,合同無效.原合同有效,但是你指的未成年人是多大呢?

事業單位改國企,勞動合同簽訂問題 5

10樓:

事業單位改企後,以前勞動者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事業單位改革變企業後工資怎麼辦

11樓:微風

事業單位改革變企業後工資應當不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用人單位不得非法拖欠和剋扣勞動者的合法工資,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樓:蒼客公考

事業單位改革後,這4類事業編工作人員漲工資,工資待遇很吃香

事業單位改革,原單位的無期限合同員工將如何處理?

13樓:山東中公

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勞動合同工,連續工作滿10年,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工,不管是否簽訂勞動合同,非因正當理由,或者協商同意,用人單位不得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目前正值黨政機構和事業單位改革,對於因改革原因造成下崗的無固定期限合同用工人員,有什麼樣的規定呢?

機構改革,原單位整合或者拆分、職能發生重大變動等,都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之一: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由於機構主體發生重大變化,機構改革又有精簡人員壓力,編外人員首當其衝。

在此情形下,機關事業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編外人員的勞動合同,但必須依據《勞動合同法》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在機構改革中,編外人員並非非得下崗,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尤其是基層,由於事多人少,編制又只減不增,編外人員的存在,在特定情況下,既是無奈之舉,也是對單位工作有益補充。編外人員可以從事單位的輔助工作,和後勤服務工作,大大減輕了在編人員的工作壓力和負擔(必要時還可以站出來,為在職人員遮風擋雨)。

因此,機構改革後,編外人員將有以下幾種前途命運:

1、因精簡需要,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上所說,因機構改革,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管個人是否情願,單位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哪怕是工作十幾、二十年的合同人員,都不能倖免。在此情況下,編外人員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注意兩方面的事宜:

一是按照n+1的模式,依法獲得經濟補償,特定情況下,還可以獲得雙倍經濟賠償(經濟補償和經濟賠償只能是二選一);二是主動去社保部門,檢視自己的社保賬戶,看就業期間,機關事業單位是否按時足額繳納了「五險一金」等社保費用,這一點是最重要的。如果發現自己的社保賬戶出現問題,應及時與單位協商解決,或者要求社保部門查處。

2、因工作需要,繼續聘用的。如果因工作需要,即使機構改革,單位仍需要使用編外人員,可以繼續工作。與之前不同的是,由於機構改革後,勞動人事管理日趨規範化,編外人員會統一由人社部門僱傭,由財政部門統一供養,分派到有需要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用人單位自行聘用的,只有醫院等個別有生產經營收入的差額單位,可以在人社部門的批准下,自行聘用編外人員。部分地區為了避免麻煩,還會由人社部門指定勞務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與編外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統一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3、申請提前退休:滿足社保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也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門保障,恢復自由身份,自主就業,或者養老。

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包括人事**、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其實和其他經濟實體、企業的合同人員沒有什麼差別,也只是一種就業方式而已,沒有什麼特殊的。以前的編外人員,最起碼工作穩定,不愁下崗,也不愁發不出工資,有什麼事還有個靠山。現在已經沒有這一說了,合同規定是什麼就是什麼,沒有額外的權力與保障。

沒有轉正的機會,一些保密性崗位和行政執法崗位,還嚴禁使用臨時人員,工資又低,飯碗也沒有保障,工作還辛苦,已經失去了原來的優勢,並不被人們所看好。理智對待,統籌考慮,謹慎選擇,才是正道。

2018事業單位改革,被取消編制的職工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大部分職工編制轉勞動合同

事實上,取消編制後可根據其工齡長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要不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就不會被解聘,待遇不變;同時按原人頭費撥付財政經費,保證這部分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資金**。由此觀之,即使改革了,保障猶在。

二、少部分人編制職工被解除聘用合同

這部分人知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的,補償標準是工作滿1年的補償一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但是不滿1年的按一年計算。這個補償近到底有多少,要看你的月平均工資有多少了。

三、少部分臨時工被被解除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後跟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原有的編制人員變成了合同工,這個過程中既然有編制職工被解僱,肯定也會有臨時工被解僱,編制職工被解僱有補償,臨時工被解僱也有補償的。

被解僱者可以獲得的補償如下:2023年12月31日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補償,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補償。2023年1月1日後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補償,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這裡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編制人員被解僱補償沒有上限,但臨時工補償不超過12個月。也就是最多隻能獲得1年的工資補償。

15樓:城春許木深

2018事業單位改革繼續進行,被取消編制的職工的處理方法:

一、大部分職工編制轉勞動合同

事實上,取消編制後可根據其工齡長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要不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就不會被解聘,待遇不變;同時按原人頭費撥付財政經費,保證這部分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資金**。由此觀之,即使改革了,保障猶在。

二、少部分人編制職工被解除聘用合同

這部分人知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的,補償標準是工作滿1年的補償一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但是不滿1年的按一年計算。這個補償近到底有多少,要看你的月平均工資有多少了。

三、少部分臨時工被被解除勞動合同

1,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後跟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原有的編制人員變成了合同工,這個過程中既然有編制職工被解僱,肯定也會有臨時工被解僱,編制職工被解僱有補償,臨時工被解僱也有補償的。

2,被解僱者可以獲得的補償如下:2023年12月31日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補償,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補償。2023年1月1日後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補償,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3,這裡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編制人員被解僱補償沒有上限,但臨時工補償不超過12個月。也就是最多隻能獲得1年的工資補償。

4,事業單位的改革可以給大家提個醒,那就是不存在絕對穩定的單位,無論自己身處何時何地,都不要忘了主動的提升自己,增加自己的競爭力,這樣無論將來如何變化,自己都有能力去應付。

擴充套件資料

1,清理規範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佈局結構不合理、設定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2,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範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3,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物件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

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沒有編制,也沒有與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已經在本事業單位工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 個體經濟組織 以下統稱用人單位 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 事業組織 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因為你是在事業單位工作,且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故你和該事業單位的爭議以及權利義務不適用...

事業單位委託第三方和編外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可以嗎

與第三方簽訂勞務協議的形式通常就是我們說的 勞務 或者 勞務派遣 這種形式就我看是最不要臉的一種形式,是用人單位不負責任的一種表現。但中國現狀就是這樣,沒有辦法的,就業者屬於弱勢群體,只能認!如果你不認可一般就等於失去了這個就業機會。但就瞭解,事業單位提供的崗位一般是普通崗位,沒有晉級機會,雖然保險...

勞動合同法裡關於國企買斷,以前單位的工齡是不是也算

國企買斷工齡,而且已經辭退勞動者的,那麼社保局只會累計社保繳納年限,而且符合社保局規定,才能享受養老金的。國企買斷工齡計算方法 首先需要明確,bai買斷工du齡是違法的。買斷工齡的計算zhi方dao法需要參照員工在專企業的工作年限 屬工資水平 工作崗位等條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還要經企業與員工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