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需要準備什麼材料,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2023-06-20 05:10:05 字數 2126 閱讀 7547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離婚訴訟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訴訟方要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在起訴狀中需要明確寫明個人的訴訟請求、事實、原因、夫妻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問題以及其他有關的證件;

2、夫妻共同財產的清單,一般包含名下的房產、**、現金、存款、**債券等;

3、原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的證明書。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辦理離婚:

1、一方當事人有重婚、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的;

2、對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的;

3、有吸毒、賭博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達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惠企百科

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結婚證、身份證,起訴書,原件及影印件2份/1寸**一張。

起訴狀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提供的證據包括身份證、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對方有過錯行為的證據、財產的證據等。

【拓展資料】:提起訴訟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法定事由。其實,提起離婚訴訟的法定事由很簡單,只要當事人一方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並且不能就離婚達成一致意見的,就可以訴訟離婚。那麼,如何證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這不妨參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在接受離婚案件後,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即准予離婚。

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3樓:謝秋傑

法律分析:訴訟離婚必備材料有:(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樓:樂喜川

法律分析:訴訟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

1.離婚起訴狀。

2.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

3.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影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5.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方面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離婚案件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離婚訴訟時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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