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雨鶯
這個跟男方女方應該沒有直接的關係。
如果這個女孩年齡比較小或者屬於哺乳期,法律上就會認為,她跟著母親更有利於它的生長和發育,一般法院會判給女方。
如果年紀比較大,有自主判斷的意識,法院會徵求小女孩的意見,看小女孩願意跟著爸爸還是媽,然後根據小女孩兒的意願再加上其他的條件進行綜合考量。具體你可以看一看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
希望我的對你有所幫助。
2樓:網友
法律規定同等條件照顧女方 還有如果孩子小也是女方優先撫養權,這是從孩子成長方面考慮利於孩子成長的優先 至於是男孩女孩對於判給男方女方倒是沒有啥影響。
3樓:乙個愛學習的魚
如果從親情的角度來說,女兒喜歡跟隨過就跟隨過,從女兒的長遠角度來說,女兒是女孩子,有些方面做爸爸的無法解決,也沒有辦法解決,判給媽媽比較合適,女兒有什麼問題可以找媽媽說和解決。
4樓:玉彭
在父母離婚的時候,法院會根據父母兩個人的收入來確定由誰來撫養孩子,第一要根據他的收入,第二,根據他對孩子的撫養義務進行走訪,獲取一些資訊,最終來判決孩子由誰撫養。
5樓:念念不忘故鄉
離婚了,孩子判給誰是法官根據法律判決的,不是根據孩子的性別。
男方缺乏物質基礎,又不會帶孩子,所以孩子一般都判給女方。
你平時多去看看孩子,多給點撫養費,這跟不離婚也沒啥區別,努力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就可以了,不一定非要把女兒判給男方。你說呢?
6樓:網友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7樓:盧明生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規定離婚時女孩不能判給男方,只是法官在審判時會多方權衡,按照最有利於未成謹培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孩子撫養權的分配問題,雙方離婚前可以協商,協商不成,需要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祥碼唯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模型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後孩子判給女方,可不可以改性,如果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可以改姓但必須男方同意。婚姻法 第16條規定是這樣的 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覆函 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
賣了房子戶主是男方,現在離婚了,法院判給女方,現在拿房戶證,欠男方5萬塊,怎麼
那當然是還錢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嘛。雖然說反正把房子判給了女方,但是畢竟是婚內時期,你們一起的財產所以就算房子歸了,女方女方也會應該給男方一些補償款的,前提是男方在沒有任何的不良行為,不良記錄的情況下。所以說,房子或者說房款都給了你,你為什麼要差人家的錢呢?5萬塊又不是什麼大數目?跟房子相比簡直是...
夫妻離婚以後,法院把孩子判給了男方,但是孩子一直在女方那裡6年了,男方一直不聞不問沒有任何經濟幫助
你好,孩子已經滿18週歲了。已經不需要支付贍養費了。房子買不買全憑父母願意,不買孩子也不應該以為是應該的。有本事自己賺錢買房子。法律沒有規定父母必須給孩子買房子娶媳婦。通過法律或者直接告。夫妻兩個離婚了孩子判給了男方,但是現在男方一直把孩子往女方這裡送,男方談的有物件,這男的是要幹嘛呀 既然男方不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