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慶帥老師
如果是自己的首飾,已經送給姐姐的情況下,按照法律上來講,是不能要回的,不過你們屬於姐妹,可以跟姐姐溝通。
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贈與存在於親人、朋友之間,互相贈與禮物是加強聯絡,增進感情的一種方式。但是,若親朋好友之間關係破裂或者其他原因,想將已贈與出去的物品收回來或者不想將已經答應贈與的物品交出去,對方又不同意歸還或者要求繼續履行贈與,該怎麼辦呢?
一、贈與原則上可撤銷,但也有例外情況。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款明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同時依據《物權法》,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經登記才發生法律效力,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交付即可發生法律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由此可見,不動產未辦理登記即可撤銷贈與,動產未交付可撤銷贈與,權利轉移前贈與人可不履行贈與的承諾。
上述規定也存有例外,《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款就明確,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條進一步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可見,即便贈與財產的權利未轉移,符合上述情形時,即便贈與人單方撤銷贈與無效。
二、與贈與相關的法定撤銷情形,你必須知道。
1、《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了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
即當受贈人存在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情形之一,贈與人都有權撤銷其贈與。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贈與人就此的撤銷權,應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
2、《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了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人的撤銷權。
當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人可以撤銷贈與。但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
3、《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明確規定了贈與義務的免除。
即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當贈與人的生產經營或家庭生活都受到嚴重影響時,即便符合《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贈與人也可不再轉讓其之前贈與的財產的權利。
2樓:在四明山喝咖啡的百香果
朋友你好。如果是送給姐姐的。你是要不回來的?
從法律意義上講,這叫饋贈。送給他了,這個物品就屬於他了。他的歸宿權也就屬於你姐姐。
姐姐能不能還給你是他的問題。但你去要是絕對要不回來的。
3樓:jq左
可以要回來。
已經贈與的東西想要回來是贈與人的撤銷權。贈與人撤銷權分為任意撤銷權和法定撤銷權。
從法律的角度,你送給別人的東西,完全可以要回來。
我國《合同法》第186條規定了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即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為了保護受贈人的利益《合同法》對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規定了一定的條件,主要是時間條件和範圍條件。
1、時間條件:須贈與標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轉登記。2、範圍條件:須非為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怎麼解釋呢,簡單的說你要是你給對方的東西,只要對方沒有幹別的用了,這些錢或物不是用於公益性質,或者道德義務性質(比如贍養老人,幫助孤兒殘疾人等),沒有被公正過還是可以要回來的。
4樓:郝廷明
自己的首飾給姐姐了想要回,從法律上講可以。對方不當得利,可以要回。
從法律上來說,求婚時候送的戒指,如果一方反悔了,戒指可以要回來嗎?
5樓:把樂帶回家
可以要回來;求婚時候送的戒指,應視之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即附條件的贈與,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1、 在附條件的贈與中,條件與贈與是相互依存的,條件的成就與否直接關係到贈與的生效或解除。送訂婚戒指就屬於附條件的贈與。其目的是為了跟對方結婚,即民間的彩禮之一。
2、 這種贈與,尤其是以結婚為所附條件,該條件具有人權與道德的雙重價值,接受贈與方,如果反悔,則應當退還戒指。
3、 如果送戒指方反悔,此時受贈與方雖無過錯,但從法律上講,所附條件(以結婚為目的)仍未成立,從法理上講,受贈與方仍應返還戒指。
4、 如果雙方結婚了,則戒指屬婚前贈與,是受贈與方的個人財產。如果男送女,則戒指是女方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6樓:網友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個人認為戒指也屬於彩禮。
7樓:青島起點工作室
這個從法律的角度說要回來應該不存在問題吧;但是人情和其他方面可能操作起來比較麻煩~
8樓:網友
你好 這是法bai律意義上的贈與,如。
du你所說zhi已經送出去並dao且對方接受,內贈與就完成了,如果對方願容意返還那另當別論了。以下是法律關於贈與撤銷的規定:
任意撤銷權是指在贈予合同中,贈予人在贈予的財產權利移轉之前享有消滅一般贈予合同效力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予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予。
任意撤銷權是贈予合同中贈予人所特有的一種權利,這種撤銷權產生的事由是贈予人自己自由意思的表示,即贈予人想要撤銷贈予便可撤銷,無需再考慮其他因素。需要注意的是任意撤銷權必須在贈予財產的權利移轉之前行使。對於動產而言,贈予人一旦交付贈予物,即實現了贈予財產權的移轉,贈予人的任意撤銷權消滅。
9樓:莫羅尼
如果屬於彩禮,應當返還。
10樓:網友
從法律來說復。
要看這個行為是否附條製件。
比如求婚時說我給你bai戒du指然後你嫁我,否則我要zhi回在情況有要的機會dao,當然了因為附的是人身關係條件,是否有法律效力還需要進一步商榷。
如無附條件。
這個屬於贈與。
那麼如果一方反悔了。
那麼基本不屬於撤消贈與的條件。
但是想強調的是。
這個問題不可以以法律具體條文理解。
這個應該適用民法的基本原則。
從邏輯上說。
如果訴訟的話。
女方應退的。
按法律講贈與別人的東西可以要回來嗎?
11樓:法妞問答**諮詢
贈與他人財產在復該財制產權利轉移給受贈人後原則bai上不得要du回,特別是贈zhi與行為具有dao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經過公證的情況下更不能要回贈與的財產。但在受贈人沒有成就贈與人設定的贈與條件或沒有履行贈與人設定的特定義務的情況下則有權要回其贈與的財產。
12樓:草民學法
1、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人在回贈與物權答利未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社會公益性質、道德義務性質或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不適用於前款規定。
2、贈與人在受贈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撤銷贈與,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其近親屬,受贈人對贈與人負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3、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造成贈與人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贈與人的法定繼承人或監護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法定繼承人或監護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
4、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和正常生活,可以不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5、贈與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依法要求返還贈與物。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85條、186條、192條、193條、194條、195條。
13樓:匿名使用者
贈予如果已經交付的,不能要回來,如果沒有交付的,可以撤銷。
弟弟打了姐姐能不能打回去,從法律的角度?
14樓:仁靈杉
如果打的歷害的話可以報警,因為弟弟已經處犯了法律,姐姐最好不要打回去,本來你有理,打回去反而自己也犯法了。
15樓:網友
看能不能達到需要正當防衛的程度。如果不能達到可以正當防衛的程度,法律不支援打人。
16樓:海底岩石獅子
姐弟鬧矛盾,姐姐是不可以打回去,也不是違法行為。
17樓:儲夢雲
能,個人認為人人平等不分年齡。
贈給別人的錢在法律上講能要回來嗎
18樓:鄰家楠方姑娘
贈給別人的錢受贈人在法律上有特殊情形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起訴的話官司需要根據提供的證據進行宣判。
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19樓:網友
你好 請問你們是僅僅說好是贈予還是有協議(白紙黑字)說是贈予呢?
如果你只是如你所描述那樣「2002年給乙個女人陸續匯款15萬元」 沒有別的人證以及物證證明你的給錢行為是贈予的話 那麼便不算是贈予。
不算贈予就是不當得利 可以請求她返還。
於是問題在於 這個不算贈予 算什麼呢?
一般而言 我們算是借貸 你們沒有約定日期(還款)
根據法律規定 我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款第 二 項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也就是說 你什麼時候問她要錢開始 給她一定合理時間(10天 半個月什麼的都行) 就應該還你錢 不還的話 你可以起訴 訴訟時效自此開始計時 最長不超過借款之日起20年。
總之 你可以起訴 法院會受理 只要被判定為借款的話 你肯定能要回錢。
當然 按照贈予也是可以解釋的 可以算是附條件的贈予 條件是結婚 把那錢當作彩禮 既然婚沒結 彩禮當然得要回來 這個法律也是支援的。
囑咐 請個一般般的律師就行了 你這個問題不大 不用花太多錢 但自己去法院跑的話 就不建議了 裡面有太多專業的東西 包括形式上的很多條條框框的 要你自己寫起訴書也是比較難的。
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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