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棉花糖
建議不要起訴。
原因有以下幾點:
1、雖然我過法律有保護公民的私隱權,詳細可以參考憲法第條規定;刑法第245條第1款、第246條第1款、第252條、第253條第1款規定;刑事訴訟法第152條第1款規定;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規定;不過詳細檢視法律可以發現,對於這一方面的內容說得比較籠統,難以維權。
2、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舉證困難,難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一來無法向法院舉證**是誰打來的,二來無法舉證談話內容,更無法向法院舉證「造成嚴重的後果」。
3、即使要收集證據,也要知道何種途徑收集的證據是合法的,非法途徑收集的證據是不能舉證的。取證程式不合法或者證據格式有瑕疵都可能使證據喪失證明能力。
4、過長的維權時間和未知的維權費用。這種官司贏的幾率不高,沒有把握維權的建議還是放棄。
2樓:麼噠寶寶
你能確定是學校出賣的你的手機號碼?有證據嗎,有證據可以。
3樓:網友
沒有證據很難啊。**不常用就換乙個吧。一場訴訟下來至少三五個月,錢也要花不少。
你好,我有個法律問題想問一下?
4樓:匿名使用者
1、對方公司是否有營業執照,有營業執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2、上一天班就有一天的工資,你入職了公司就該給你發工資3、入職30天內籤合同+買社保,未籤合同可以從第2個月起要雙倍工資,未買社保可以以此為由結束勞動關係要求按工齡補償。
反正仲裁或者打官司都費時費力,你需要自己舉證收集證據,證據夠你的勝算大,你沒有證據怎麼聽信你!
5樓:別稱我是老師
你做錯了,親戚介紹你去他同學單位工作,去了人家沒安排你具體工作,讓你熟悉環境是對的,可是你沒有熟悉環境沒一點忙也沒幫,也沒提出需要整改的硬體,雖然你做得不到位把你辭退了,試用期的工資該給你的,以後去哪兒工作還會遇到讓你熟悉環境的事,你要積極主動的參與幫忙成為乙份才會有工作。
6樓:西裝狂徒
你的勝算大,但是你要提交相關證據。
7樓:李光瑞
應當付工資。否則可以勞動仲裁。
8樓:網友
既然是上班沒安排工作。而且時間也只有乙個月,我看就算了,如果因為要打官司的話,也需要一定的費用和時間,而且標的只有2500塊錢,實在是划不來,還是到別的地方去掙這個錢吧。
9樓:生活貼心老師
如果打官司的話,你這個勝算是不大的,而且也沒有簽署合同之類的,所以這個工資要想要拿回來是基本上不可能的。哪怕請律師也沒有用的,所以還是重新找乙份工作吧。
你好,我想問一下法律上的問題
10樓:律法劍掃
如果已經領了結婚證,那麼已經是受法律保護的有效的合法婚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所以你的朋友可以不同意離婚,男方不能提起訴訟。
11樓:樊鴻新
非法律問題,屬道德範疇。該女孩也應自重。戀愛、結婚一定要慎重。如果孩子真生下來,兩人共同撫養,孩子是無辜的。
12樓:白度哥哥
舉行婚禮只是乙個形式,已經領了結婚證?那麼已經是受法律保護的有效的合法婚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女方懷孕期間、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
所以你可以不同意離婚,男方不能提起訴訟。
13樓:泠映爍山新
非法律問題,屬道德範疇。
有濟南律師在么,我要問個法律問題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 女職工在孕期 產期 哺乳期的 這就把 在孕期 產期 哺乳期的 婦女,排除在裁員外,否則,用人單位的做法就是違法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孕期 產期 哺乳期的 婦女,有權按照 勞...
諮詢法律問題,諮詢個法律問題?
這個你前男友要求不過分,因為作為父母有扶養責任,要麼一人一個,要麼支付撫養費。說實話那也確實是你的孩子,你還能怎麼辦呢?你就應該帶和你男友結婚之前把這件事情告訴你的男友,現在這樣子的情況你又懷孕啦,又不想養自己的以前的小孩。事實上你們沒有法律意義的夫妻關係。我覺得你和前男友未婚先孕的兩個孩子,你也有...
諮詢法律問題,諮詢一個法律問題
你這樣最好選著去起訴他們 你不能得到答覆 說明他們在拖延時間 如果協商不成,建議起訴 說一聲謝謝,給一個好評足以。諮詢一個法律問題 255 很簡單的題目 一 從甲到戊的過程中所有權沒有發生變化 二 從乙到丙的過程中 丙通過購買行為取得了 錄音機的所有權 強調下,只限於合理 內的動產的買賣行為 所以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