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離職了,我該怎麼辦? 10

2025-01-15 19:55:10 字數 3308 閱讀 6478

她要離職了,我該怎麼辦?

1樓:網友

結果你都知道了~說什麼還用教你嗎~~~上吧~哥們~為了愛的人~面子~臉~有個屁用~

2樓:網友

你喜歡他,屬於單戀,只能放手,畢竟那個他把話說得很清楚,而且女的希望有個好的家庭,比自己小的她沒有安全感。

公司讓我離職怎麼辦

3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勞動者提出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 勞動者只是履行通知的義務,到期就可以走人。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了用人單位,30天(試用期3天)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同時還需一次性結清勞動者的應得工資。

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或勞動監察隊投訴公司。。但得注意:你要儲存好用人單位接到過你書面辭職通知的證據。

你可以發快遞到用人單位,面單的備註裡註明誰誰的「辭職通知」,對方收到30天(試用期3天)後你就走人。

4樓:ofweek人才網

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被迫離職,我應該怎麼辦?

5樓:生活導師張老師

員工被迫辭職的,可以與勞動者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雙方有培訓協議,則需要履行勞動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想要離職,你們覺得我應該怎麼辦呢?

6樓:噔咚ai繪畫師

你好,我大猜或會認真完成手上的工作,或者交接好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

離職時,你的崗位處的情況不同,對你的工作兆磨安排和態度就不一樣。你要離職,卻一直給你安排工作,是因為你的這個崗位工作量比較大,但是又沒有非常合適的人馬上接替你,只能繼續安排你大量的工作。

這種情況首先要說領導你的工作還是非常認可的,不然也不會繼續安排給你工作。一般情況下,離職人員滾伍後期的工作大部分都是交接上的手續問題,工作應給較之前比較輕鬆。因為不會再有先前的這麼些具體事物需要你去處理,你最重要的事情是把手頭上的工作交接明白,甚至是有責任移好交接棒給交接人。

因為離職人員都希望自己儘快離開,而交接人又不能對工作快速的上手,這種情況領導為了不耽誤工作的正常進行,都會安排移交人繼續手頭的工作,甚至是為了減輕交接人的工作壓力,讓移交人提前儘可能的多做工作,為交接人爭取時間。

總結:保持好自己的心態,做最好的自己,認真對待每一秒,盡心,盡力,盡責!

我現在想離職,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如果父母強烈反對的工作,可以先。靜下心來和父母。做乙個。

協商。然後把你的觀點說出來。讓他們給你乙個機會,先去。

試試看,這個工作如果到後面你有。穩定的成績了,那麼自然,他們就心悅誠服了,但是我也會聽取爸爸媽媽的意見,也要說出自己的原則和堅持。

在工作當中,我選擇離職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我感覺這個工作沒有發展前途,在這工作的不開心的時候,我會離開的。

在工作中,大家之所以會產生辭職的念頭,無非是以下幾方面原因,首先就是自己對於眼下的工作並不喜歡,認為這樣的做崗位對於自己來說並沒有什麼發展,正所謂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對於我這樣的男生來說,選擇乙份自己並不喜歡和適合的工作,強迫自己堅持下去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而且這樣的工作讓我看不到任何的希望,那麼我就會第一時間選擇辭職,讓自己及時的止損,而不7會在白白耗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

另一方面,當找到乙份工作工作一段時間之後,發現這樣的工作崗位,自己很難適應和自己的上司,以及同事很難融洽的相處,那麼我也很有可能會產生辭職的念頭,因為如果說沒有乙個讓自己真正覺得開心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氛圍,那麼,這樣的工作堅持下去的話,只會讓自己更加的折磨,在這樣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氛圍之下,自己也很難取得預想的工作成績,達到預定的工作目標,與其這樣,還不如儘可能的選擇乙個更適合自己的工作崗位。

當然了,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小的挫折和困難,我們還是應該以平常的心態去看待,而不應該讓這些小的挫折成為我們辭職的理由,如果這樣的話,我們就很難真正的得到成長。

生活離不開工作,希望大家都能夠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認真工作噢。

我該怎麼辦???? 10,我該怎麼辦????

想找藉口無外乎一公一私,但是事情最好坦白,如果瞞著她哪天她知道了會不好。公事的話你可以定好每天的通話時間,因為其他時候你在工作陪客戶也好開會也好,總之沒事最好不要打擾。私事的話就比較麻煩了,你要選好物件,父母 親戚 朋友去那裡幹什麼,但是你每天還是要給女朋友打 只是拋磚引玉 嘎嘎!坦白最好。不行就玩...

我該怎麼辦? 10,我該怎麼辦?

其實你是屬於很理智的型別,但是有時候理智得過了點!你要知道,你纏著他,那正說明你很愛他。如果你平時對他都是不溫不火,也沒有很粘他的時候。他很可能會在內心猜測,你是不是對他沒多少感覺,是不是無所謂。所以自然會很緊張。互相留空間的道理人人都懂,但是戀愛,有時候卻不能照著去做。他很關心你,那肯定是很在乎你...

分手了該怎麼辦,分手我該怎麼辦?

婚姻不易,及時止損。分手了,應該怎麼挽回?1 如果你挽留過後,他 她還是要走,請你不要糾纏,體面的分手分手是件傷心的事,如果你對他 她還有感情的話,去談談,去挽留,不要讓自己後悔,即使真的沒有挽留回來,至少對這份感情也算是一個交代。如果他 她真的對你沒感情,不肯回頭的話,那麼就請不要再去糾纏了,讓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