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hr知心小姐姐
你可以和單位溝通一下為什麼單位不給你解職?是真心不想你走還是其他什麼原因,如單位真心不想你走,那瞭解一下什麼原因,結合你自己的意向好好溝通協調。當然按照規定提前30天辭職是可以直接走人的,但建議如沒到非不得已還是可以溝通一下的。
2樓:痴狂
只要按照勞動合同法,提前三十天遞交書面辭職書,到時不管批准不批准,均可離職,工資全額髮放。這是勞動法給予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所以,如果是口頭提出辭職,就沒有依據,不給解職,就沒有辦法。
只能再次提交書面辭職,工作乙個月後,可自動解職。
3樓:112333束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關係。
4樓:波泰平
員工已經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及早乙個月提出辭職,如果乙個月之後單位不該解決的話,員工可以直接離開,但最好還是先和他們溝通一下。這個時候員工是沒有任何責任的單位也不能夠以任何理由扣除員工的工資。
5樓:荊萊
一般來說,單位應當在30天內為職工辦理辭職手續。
如果單位不批准辭職,職工可以向當地的區縣級勞動仲裁院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裁決單位批准辭職。這種情況,職工會勝訴的。
6樓:新手王丶
這樣可以直接離開公司本身公司就違約這樣確實可以直接走人公司不得剋扣工資可以舉報。
7樓:匿名使用者
正式員工提前30天提出申請,到時可以主動離職了,離職手續也辦的差不多了,如果有任何糾紛,你可以起訴公司的。
8樓:水月光中夢一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您這種情況下還是需要辦理離職手續的,建議跟用人單位辦好手續之後再離開。如果勞動者期滿後仍沒有接到離職通知,不需等待通知,可自行離職,並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9樓:開心的壹家人
這種情況可以直接離開就可以了,一般情況下要好好的溝通一下交流一下把工作交接好。
祝你工作愉快,開心生活。
員工提出離職,不滿30天是否可以離開
10樓:廣州劉振海
員工提出離職,不滿30天可以離開,需要提前通知。
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正式員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辭職一定要提前乙個月通知。但是因用人單位做出違法行為導致的辭職行為不需要提前通知乙個月通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未提前30日通知離職,企業扣除員工工資的,沒有合法依據。用人單位不得以特別約定排除或限制勞動者的解除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提出離職,不滿30天是否可以離開
11樓:馮耿馮莊村村通
功能提出離職不滿30天400g已離謹餘嫌開,員工提毀塌出離職,一般根據要求都得提前30天打出了離職申請,如果不滿30天可以離開的話,是要經過公司的允許才行啊。或者你要有特別重要的事情才行,一般情況下儘量不要違約,所以說嗯30天以後可以自己的離開證明有問題,如果30天以內說明你在方面也是祥手違約行為呀。
12樓:思語新竹
規定是提前30天提出虧派離職。但如缺慶果新的工作單位急著你入職,你也可以跟原銷扮賀來的公司商量一下,能否提前幾天離開。基本上原來的公司也會答應你這個請求。
13樓:菜籃子
不可以。員工沒有滲吵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是屬於員工違紀,但是隻要員工和皮族單位完成交叢握侍接,辦理離職手續,單位都是需要和員工結清工資的。
14樓:依運晟
不滿褲滾30天是不能清純拿夠離開的,這不符合規定,員工離職應該要做滿30天然後再離開,在30天之內答搭單位會安排新的員工來頂替你的崗位。
15樓:坐看潮起花落去
如果員工沒有過試用期,一般情況下提出後七天內就可以離職,以進職時所籤的勞動合同為準。
16樓:匡亦虹
可以離開,按照員工入職時籤的勞務合同來定,但是隻要別人幹了,你就要給錢。
員工提出離職,不滿30天是否可以離開
17樓:李偉強
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知滑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法肆巨集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搭雹臘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提出離職後30天不到,公司可以直接把人趕走嗎?
18樓:從小我就愛讀歷史
當員工向工作單位提出離職時,雙方為了完成工作交接,用人單位會要求員工繼續工作30天時間。如果提出離職三十天還沒有到,公司是可以提前要求員工離職的。目前我國法律關於這一方面並沒有做出規定,要求員工必須要上滿這三十天班。
只要雙方之間沒有什麼異議就行。員工離開時間以及工資什麼時候結清,都由雙方之間進行協商,而用人單位並不需要向員工進行提前離職賠償。
1、雙方協商是否提前離開
我國勞動法在不斷進行完善當中,但到今天為止勞動法當中也並沒有規定,如果員工提出離職後三十天不到,公司是否可以提前要求員工離開,一切都在於雙方之間如何進行協商。只要工作交接方面順利,員工可以提前離職公司也可以要求員工提前離開。
2、很少有人會要求賠償
當員工提出離職後,公司可以要求員工繼續工作三十天時間完成工作交接以及新人培訓。但如果突然間提前要求員工離開,公司並不需要對員工進行什麼賠償,這一點目前我國法律當中也沒有明確規定,而平時在類似例子當中,也很少有人會要求公司賠償。
3、各地做法不一
因為我國勞動法在許多細節方面並沒有做詳細規定,因此在涉及到企業與員工利益時,雙方主要是採取協商方式來解決問題。當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發生矛盾時,各地法院或勞動仲栽部門主要也是以調解為主,並不會一邊倒的要求某一方面具體負什麼責任。
員工提出離職後如果三十天不到,公司要求員工提前離開,首先在於雙方已經完成了各方面交接,使得用人單位可以放心讓員工提前離職。而關於工資結清以及福利待遇方面其它相關問題,雙方在離職時要做好協商,防止以後發生系列問題。
19樓:帳號已登出
公司不可以直接把人趕走,因為員工還是需要在公司待夠30天的,直接把人趕走的話屬於違法行為,違反了勞動法。
20樓:吱吱吱吱心
公司是不可以直接把人趕走的,公司直接把人趕走的話是違法的,這樣的做法也是非常不好的。
21樓:雙魚愛仕達
當然可以。這位員工事先違法了合同內容,損害了公司利益,所以公司可以直接把人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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