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合法嗎?末位淘汰制合法嗎

2025-01-22 18:50:16 字數 3103 閱讀 1453

1樓:泥苗漢和璧

末位淘汰是可以的,合法,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須遵守公司的相關制度,不過還是有經濟補償金。

2樓:葛瑤逯丹煙

需要看當初的雙方約定。如果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有該項協議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條款有效。在勞動合同裡沒有約定的,依照末位淘汰制,解除勞動合同無效。

3樓:初彼

您好。這種制度是否合法,要看淘汰員工的理由是什麼。如果被淘汰的勞動者確實不能勝任工作,而且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法的規定。

但是,如果被淘汰的勞動者雖然比起其他員工來說工作效率較低,能力較差,但是並未達到不能勝任工作的程度,則用人單位就不能與之解除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末位淘汰制就是一種非法解除合同的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即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末位淘汰」是如今很多用人單位激勵員工的一種考核制度,但如果以「淘汰」為由直接辭退員工,可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提問。一年給60分,體力不及格就扣分,扣完就辭退,合法嗎。

不合法的。提問。

那怎麼保護好自己的利益呢。

可以進行投訴。

提問。合同上也就寫的這樣的,可以投訴。

提問。好的。謝謝。

4樓:裴河賴又琴

末位淘汰制,是現在許多單位實行的一套管理辦法,包括法院都有在實行末位淘汰制的。

不過一般末位淘汰僅指不適合該崗位,做出調換崗位的決定。

如果在所有的崗位上都是末尾,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要進行經濟補償。

末位淘汰制合法嗎

5樓:劉慶豐

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管理章程和辦法,公司為了提高盈利水平,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採取績效管理的方法是無可厚非的,但必須做到合法合理。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罩耐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脊盯,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物野春責任的。

末位淘汰制合法嗎

6樓:陳友聯

很多公司實行末位淘汰制,通常的操作方法是: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並將考核等級分為a級、b級、c級、d級,在考核中被評為d級的員工,公司會以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隨著法律意識的增強,很多公司對末位淘汰進行了加工,促使其成為法定的解除條件,目前主要有兩種模式:

第1種情形是末位-降職、降級、免職、調崗-不服從管理-解除,種情況下是對考核末位的員工實行降職、降級等,員工因為不服安排而採取曠工或者辱罵等不當方式對抗,此時公司會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而解除勞動合同;第2種情況是末位-調崗、培訓、再次考核末位的不能勝任解除。在這種情況下,是對考核末位的員工進行調崗或培訓,經培訓後再次考核末位的公司會以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末位淘汰制合法嗎

7樓:張青峰

末位淘汰制一般是不合法的。該種制度並不能真的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某一工作,因此一般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公司向其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歲叢襲金作為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鄭侍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乎兄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末位淘汰制合法嗎

8樓:

摘要。公司實行「末位淘汰制」不合法。末位淘汰制就是一種非法解除合同的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我這邊網路有點慢哦。

公司實行「末位淘汰制」不合法。末位淘汰制就是一種非法啟氏氏解除合同的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核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悄散(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謝謝親親的信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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