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超級可愛的柿子
去森林中不要帶明火,現火警立即報警處理。
2樓:溫柔的女人
第1點,不要在森林這樣的地方,胡亂的抽菸,第2點,不要在森林這樣的地方放一些明火,這樣就很危險,第3點森林這樣的地方,10公尺之外都應該遠離煙火。
3樓:情感大師**
這就需要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一下,身處山林的時候不要出現明火,而且不要在山裡面吸菸,保護好我們的森林健康。
4樓:星座達人小小強
肯定是要預防明火的產生呀,在山上的時候一定要不要舉行任何的祭祀活動,這樣才能夠預防森林火災。
76歲老人丟菸頭引發山火被刑拘,對此你怎麼看?
5樓:小白知識之窗
七十六歲老人丟菸頭引發76歲老人丟菸頭引發火災被刑事拘留,你怎麼看?我覺得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啊,為什麼說很正常的,因為是這個老人把菸頭給丟到了那些山裡面,所以才會引發火災的,而且你知道嗎?我國的一些山裡面的樹木需要成長多少年才能夠成長成今天的參天大樹嗎?
幾十年甚至要上百年的時間才能夠成長成那麼大,但是是一顆菸頭,就可以把上半年的樹木可以毀掉,可想而知這個老人犯下了什麼樣的事情,而且對於這種事情如果不加以嚴懲罰的話,那麼就會縱容很多事情的發生。<>
不要小看小事引發的後果丟一顆菸頭雖然是小事,而且這種小事也會引發很嚴重的後果,一顆菸頭甚至可以把一座山給殺掉了,所以說不要小看小事會引發的嚴重後果,那麼對於我們來說可能是隨手的一件小小的事情,但是引發的嚴重後果不是我們所能夠想象得到的,所以說這個老人他把這乙個菸頭丟下去引發了火災,被刑拘那麼是很正常的事情,引發了嚴重後果就得加以嚴懲,不然的話誰都去做就會引發更加嚴重後果。<>
殺雞儆猴那麼延承了這個老人之後,那麼就可以讓大家知道中小市引發的嚴重後果是需要遭受到嚴重懲罰的,那麼很多人都就不敢去做這樣的事情了,哪怕小事也是很注意因為引發嚴重後果,那麼是需要遭受到懲罰的。<>
總的來說,只有這樣子才能夠避免小事引發嚴重的後果,那麼大家都不敢去做了,那麼也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就能夠保護我們國家的森林樹不被火燒,那麼人人都注意這種小事的話,也就不會引發這麼嚴重的後果,所以說小事引發嚴重後果,就必須要遭受懲罰是很正常的事情。
6樓:囍氣洋洋手工屋
覺得76歲老人在森林中丟菸頭是很危險的行為,因為這會引起森林火災,所以他被刑事拘留我覺得並不冤枉,因為人人都要為自己犯下的錯誤承擔責任。
7樓:喬兒
每個人都要為做過的事情承擔責任,而且這麼大歲數的人了,難道一點常識都沒有嗎。
8樓:慧慧答題
誰燒山,法辦誰,76歲老人丟菸頭引起山火,應該受到法律懲罰。
丟菸頭引發山火76歲男子被刑拘,此男子觸犯了我國哪些法律?
9樓:墨寒談世界
該男子已經涉嫌觸犯我國刑法。眾所周知,近幾年我國因為森林大火所引發的災難有很多,每一次都是深刻的教訓,不僅僅造成了森林植被自然環境的破壞,更是嚴重威脅了人們的人身安全,更有廣大的消防官兵在一次次的滅火戰鬥中奉獻出了自己的寶貴生命,所以,森林防火的趨勢勢在必行。
一、嚴防山火
面對無情的大火,我們個人的力量很渺茫,往往需要方方面面的人群進行協助與支援。首先要充分動員鄉村幹部以及防火專門宣傳員,深入鄉鎮、村落講解與解答防火知識,形成聯動效應,面對鄉村中的呆、傻、痴等人群要及時留意關注,防止他們因為獵奇心理引發山林大火。鄉鎮等防火等宣傳車一定要深入村子進行防火警示與排查,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二、量刑標準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決水、**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增強意識
對於森林火災,我們要時刻保持警惕的意識,對於相關部門不作為、慢作為、懶作為的工作人員要嚴查到底,精選一批能幹、精明、豐富防火知識的專業人員,當面臨火災發生的時候,採取正確的方法進行撲滅火災與及時保障國家財產安全與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10樓:三四么洞洞么
隨意的縱火,而且在森林附近隨意的去抽菸,關於這方面都是在中國法律中嚴禁禁止的。
11樓:小李美死了
因為這位男子犯了一些失火案,所以這位男子的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已經觸犯了我們國家的法律,所以應該得到相應的制裁。
12樓:喜歡八卦的年輕人
故意放火罪,個人過失造成山火的發生,造成公共安全受到危險,是要坐牢的。
13樓:喵喵影視醬
他觸犯了我國的失火罪,情節比較嚴重,但是由於他的年齡比較大了,可能法律會從輕發落。
14樓:生活專業知識公尺亞老師
丟菸頭引發山火76歲男子被刑拘,此男子觸犯了我國破壞生態自然法律,現在我國積極保護山林和動物,一直在呼籲大家不可以在山上吸菸。
15樓:簡單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失火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失火罪判處被告人陳某秀有期徒刑六個月。
16樓:土豆本逗
請廣大群眾切莫心懷僥倖,切實做到帶火不進山、進山不帶火,以對自已、家庭及寶貴森林資源高度負責的態度,保護我們共同的綠水青山。對違反《陸河縣人民**森林防火禁火令》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頂格處理,構成犯罪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
17樓:墨綠夜晚
這名男子已經涉嫌失火罪,導致森林發生了很嚴重的火災,要對這名男子進行嚴格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