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國際投資法「涉外」的含義 法學,經濟學高手請進!

2025-02-05 03:40:20 字數 3611 閱讀 5354

1樓:網友

1、涉,指涉及,外,泛指本國以外,涉外就是指本國與外國有關的事務。

2、富勒堅持主張,法律與道德密不可分,法律包含了其固有的道德性,缺乏這種道德的法律根本不能稱為法律。然後他進一步指出,法律不僅要體現普遍意義上的道德目標,而且必須滿足一些程式上的要求,前者被富勒稱為"法律的外在道德"和"實體自然法",後者則被稱為"法律的內在道德"和"程式自然法"。富勒所討論的自然法主要就是程式自然法,所以是一種新自然法學。

富勒的程式自然法的具體內容就是我們熟悉的八項法治原則:第一,法律的普遍性原則;第二,法律應當公佈;第三,法律不能溯及既往;第四,法律應當明確;第五,法律規則不能相互矛盾;第六,法律不能要求人們去做無法做到的事情;第七,法律應當穩定;第八,官方行為與法律必須一致。富勒強調,以上原則是法律的內在道德的要求,缺一不可,否則不單是導致壞的法律制度,而是導致乙個根本不宜稱為法律制度的東西。

總之,富勒關於自然法的程式觀決不企圖傳授任何具有約束力的終極目的的真理性觀念或教條,而是提供一種有關手段方面的理論,這些手段是法律秩序為達到某種目的多必須運用的, 這就是新自然法學中的相對自然法的傾向。

2樓:網友

樓上的1……竟可以如此簡略……汗……

外商直接投資的定義及相關法令

3樓:唐玉娟

在中國加入wto四年之際,新修訂的《外商直接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於2005年伊始實施。

基本法令。外商投資促進法》、《外商投資促進法實施令》、《外商投資促進法實施規則》

外商投資及技術引進相關規定》(產業資源部告示)

外商投資綜合公告》(產業資源部告示)

關於外商投資稅收減免規定》(財政經濟部告示)

稅收特例限制法》(第5章關於外商投資的稅收特例)《稅收特例限制法實施令》、《稅收特例限制法實施規則》

其它與吸引外商投資相關的直接、間接法令。

自由**區的指定及運營相關法律。

統一運營過去的出口自由區和關稅自由區。

經濟自由區的指定及運營相關法律。

**交易法等。

外商投資促進法和其它單項法的關係。

外商投資僅針對根據《外商投資促進法》及相關法令滿足「外資」條件的外商直接投資。

除《外商投資促進法》中有判舉特別規定外,有關外匯及對外**的相關事項均適應《外匯交易法》之規定。

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根據國內法律設立的國內法人,除了遵守《外商投資促進法》規定的程式外,還應遵守各單項法中有關國內法人的法律規定。如果依據各單項法需經許可時同樣應獲得許可,否則不能進行相應的企業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國的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二)外國投資者取得中國境內企業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或者其他類似權益;

三)外國投資銷衝禪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專案;

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資。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投資者投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經登虧塵記註冊設立的企業。

傳統國際投資法理論認為,國際投資法的主要調整物件是 法律問題

4樓:路翔宇

法律分析:國際投資法的基本體系。

國際投資法作為國際經濟法的乙個重要分支已經自成體系。主要有四種法律規範組成。1,資本輸入國調整境內國際私人投資的法律規範;2,資本輸出國有關本國海外投資的法律規範;3,資本輸出國與資本輸入國訂立的雙邊投資協定,主要有友好同上航海條約、投資保證協定、促進和保護投資協議三種形式;4.

調整國際私人投資關係的多邊投資公約,包括與**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tprm、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iga、解決國家和他國公民投資爭奪公約icsid。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第五條 國家依法保護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投資、收益和其他合法權益。

什麼是國際投資法

5樓:匿名使用者

國際投資法是指調整跨國私人直接投資關係的國內法律規範和國際法律規範的總稱。

國際投資法特點。

國際投資法是調整國際私人投資關係的法律規範,其特點表現在:

限於海外私人投資。

即投資者只能是外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接受投資者則可以是資本輸入國的自然人、法人或**,但不包括**間的投資、信貸等關係。

限於私人直接投資。

直接投資指投資者擁有一定數量的股權,直接參與經營管理,對投資企業有較大的控制力。而間接投資或稱**投資則指投資者僅僅持有能提供一定收益的**或**,並不對企業資產或其經營有直接的所有權或控制權。私人直接投資的內容,包括股份資本、技術、裝置、專利權等投資,其形式有獨資經營(外國企業)、合資經營(合營企業)、合作開發、合作經營等。

國際投資法是調整投資環境的有效手段。

私人資本的國際流動以有利的投資環境為前提。投資環境指特定國家對外國投資的一般態度,其中包括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文化的乃至心理的因素,而以法律因素為主導,如稅收、外匯管理、特定營業行為的限制、徵用、國有化等政策和法令。無論是改善或改變投資環境,都必須利用法律手段進行調整。

從法的淵源看,國際投資法包括國際投資法國內立法和國際法規範。

國內立法,即資本輸出國為保護本國國民海外投資的海外投資保險法,和資本輸入國為保護、鼓勵與限制引進外資和技術的外國投資法以及有關的外匯管理法、涉外稅法等。

國際法規範,即調整兩國間或多國間私人投資關係的保護外國投資的國際法制度,如雙邊投資保護協定、處理投資爭議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等。

國際金融法與國際投資法的關係?請求各位大俠幫忙!不甚感激!

6樓:網友

國際金融法:國際貨幣**組織(貸款)、世界銀行集團、區域性銀行、人民幣國際化、國際貨幣體系、貨幣發行、國際金融監管(巴塞爾協議三)、境外上市及其監管等問題。

國際投資法:資本輸出輸入、投資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主要是海外投資保證制度、多投資擔保機構、投資爭端解決等問題。

國際投資法是調整私人跨國直接投資關係的國內法律規範和國際法律規範的總稱。國際金融法作為國際經濟法的乙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調整國際資金融通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的定義?

7樓:匿名使用者

外商投資(fdi):指非居民法人或自然人經外商投資主管部門批准以其擁有處置權的財產在我國境內進行投資、獲取收益的行為。我國目前的外商投資企業主要有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及其他(包括外商投資的學校、醫院、福利機構、**會、非法人創業投資企業等)等幾種型別。

境外投資(odi):指我國境內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經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批准,以其擁有處置權的財產在境外進行投資、獲取收益的行為。

國際投資法的介紹

8樓:墮鯛晨

調整私人海外投資關係及關於外國投資保護的國內法規範和國際法規範的總稱。 國際投資有多種形式,如國際組織貸款、外國**貸款、發行公債、出口信貸、補償**、租賃**、合資經營、合作開發等等,其中以私人直接投資最為典型。圍繞國際私人投資問題所產生的國內立法及國際法規範,已使國際投資法形成為乙個獨立的體系。

國際法是不是法律,國際法和國內法的聯絡和區別

國際法是指若干國家參與制定或者國際公認的 調整國家之間關係的法律。國際法指適用主 版權國家之間以及權其他具有國際人格的實體之間的法律規則的總體。國際法又稱國際公法,以區別於國際私法或法律衝突,後者處理的是不同國家的國內法之間的差異。國際法也與國內法截然不同,國內法是一個國家內部的法律,它調整在其管轄...

國際法的效力根據是什麼,國際法怎麼會有法律效力

國際法的效力依據是 國際法的效力依據不能脫離以下基本事實 國際法是主要關於國家之間的法,是實際存在的法律原則和規則,而不是理性 良知或政策,這個法律體系是在國家交往過程中形成和發展的,它的參加制定這是國家。因為國際法是國家間的法,且為國家參加制定的,反映了各國的意志和利益。國家意志協調的結果是達成協...

國際企業採用併購式,進行國際直接投資的原因是什麼

原因 1 併購可以使企業迅速進入目標國市場。2 併購與 當地化回 戰略答相輔相成。當地化 是在對外投資中為降低成本,增強適應環境的能力,避免激烈文化衝突而實施的經營戰略,併購為實施這一戰略提供了先決條件,當地化戰略是併購企業的必然選擇。誤區 不能光看表面賬 和國內企業包裝上市一樣,國外企業在出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