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在場礦做臨時工,沒有籤勞動合同。於2025年元月22號發生事故

2025-02-12 16:10:09 字數 5205 閱讀 6263

1樓:網友

用工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確立了勞動關係,不論籤合同與否。沒簽勞動合同,你可以找兩名證人證明你在該單位工作就可以了。「《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另外一定要注意收集相關方面的證據啊 萬一用到。

實踐中沒簽勞動合同發生事故時,老闆一般都不會承認的。你的抓緊時間去向勞動局反映這個情況,不要拖延了時間!同時可以去找當地的工會。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一條 工會組織依法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工作實行監督。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2樓:劉—房地產

工傷事故發生乙個月之內單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拒絕或者拖延,勞動者本人可以直接向勞動主管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後,可以繼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論等級計算賠償數額。

3樓:網友

你與老闆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有沒有合同不影響工傷的成立。

老闆不簽字,也應該賠償。

1、申請勞動能鑑定;

2、到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

3、到法院起訴。

關於賠償的問題,看下最新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

4樓:山野柴胡

工傷辦理程式】《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1、【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停工留薪期】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鑑定】職工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護理依賴等級鑑定,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有關(病歷)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國家標準gb/t 16180—2006 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送達申請。

鑑定的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並給職工頒發《職工傷殘證》。

4、【工傷待遇】按照傷殘等級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領取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臨時工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5樓:山野柴胡

【臨時工 工齡】關於是否還保留「臨時工」的提法問題。《勞動法》施行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名稱已經不復存在。

用人單位如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有有關的福利待遇,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區別。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覆函》勞辦發(1996)238號第一條。

勞動者 拒籤 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535號令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6樓:泠映爍山新

找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並且收集好相關證據,即你與該單位的勞動關係事實的證據,考勤、入職書、工資條等。

請問做臨時工要籤勞動合同嗎?怎麼籤?

7樓:法妞問答**諮詢

小時工不需要籤合同,人們通常所說的鐘點工、小時工,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叫做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8樓:網友

應該說,臨時用工也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只不過在勞動合同期限上可以約定無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內容與正規勞動合同是一樣的,這樣對工人和用工方都有一定的約束,當發生勞資糾紛時可以作維權依據。如果用工方拒不簽訂,則你要注意收集自己在工作期間的相關證據,比如工作證或者往來票據等,有備無患的。

臨時工就不籤勞動合同嗎?

9樓:百家百談

臨時工也要簽訂勞動合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臨時工不給籤勞動合同對嗎?

10樓:手機使用者

1、不籤勞動合同不僅不對而且是違法的,不過不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擔心,用工的法律風險在用人單位。

2、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定的,從用工之日起就應當建立,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是違法的。不按月支付勞動報酬也是違法的。

4、如果單位不予支付,申請勞動仲裁,百分之百勝訴,現在不用著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5、單位的違法行為還可以作為你合法辭職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沒簽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職可以隨時走嗎

11樓:網友

這種情況下可以隨時走,並且可以要求公司足額髮放工資,同時要求經濟補償。

解析:

1、可隨時離職。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該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有權不提前通知用人單位,提出辭職。

2、可要求足額髮放工資。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依法給勞動者發放工資。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

3、必要情況下可申請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2樓:哀紹輝

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條:「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同時作為對於勞動者的保護,「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

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他想什麼時候走就可以什麼時候走,甚至連工作的交接都不用做。這可以說是對於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種懲罰。

所以對於單位來說,故意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只會帶來更不利的結果。乙個優秀的企業不是通過逃避勞動合同來回避相關義務,那樣是無效的;而是應當通過自己有勞動合同的制訂權以及規章制度的制訂權來約束員工,由此才能為企業獲得更大的主動權!

因為單位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同時也對勞動者的利益造成了損害,這個時候勞動者不需要按照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單位的規定,就可以馬上辭職走人。

1、沒簽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法,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3、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沒簽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法,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13樓:困難解決局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4樓:蒼洱白子

臨時工離職的,最好與公司打招呼,或者寫辭職信,找領導簽字同意,然後按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拿到離職證明。

沒有籤合同的,離開公司前,最好先結清工資,以免公司拖欠工資。當然,你有離職證明的,那麼可以直接上訴法院解決。

15樓:道覓霜昊乾

按照勞動合同法,你不僅可以隨時走,而且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補償;但是現實是你還是要打聲招呼,不籤勞動合同的公司一般不正規,如果要補償,要有勞動事實的證明。

16樓:偌仔

提前三天就可以,而且不得扣你的工資。你可以和經理說,因為他沒和你簽定勞動合同,你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他要離開,要他安排人在三天內與你交接。如果他扣你的工資,你可以隨時到勞動仲裁機構投訴他。

17樓:網友

如果沒和你籤合同,你還可以要求他支付兩倍工資呢。

找他協商,他應該會同意,你可以因為他沒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提出辭職,他不同意是得不償失。

用工備案等於籤勞動合同麼,和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備案嗎?

用工備案並不是等於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內容應當滿足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之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 勞動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 勞動合同期限 四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 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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