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娛小林
為了更好的促進消費,各大商家不惜花費重金邀請明星代言,希望可以通過藝人的影響力,來提公升自己產品的銷量,這種情況下許多藝人為了獲得更多的收入,不會過多的去確認自己代言的產品是否與宣傳相符。
表現最為明顯的就是網貸,許多明星為p2p代言,而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表示為了保持保險業的平穩發展,會對網貸方面的管理更加嚴格一些。銀保監會針對明星代言費以及廣告費等進行追繳,那些靠廣告賺錢到手軟的明星,要受到影響了。
一、藝人為網貸代言
因為網貸的盛行,導致很多人投入到這個行業當中,而這些p2p為了增加銷量,花費大價錢邀請明星代言,如若網貸真的可以做到服務於民,那麼代言也無可厚非。
但是隨著明星代言的網貸平臺越來越多,問題也逐步呈現出來,就如汪涵因為代言愛錢進,而被網友指責,杜海濤也因為網貸代言而引發爭議。
二、網貸廣告費要被追繳
顯然網貸平臺並沒有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所以銀保監會面向社會發出新的決定,稱將會嚴格把控實體經濟,幫助市場恢復元氣,從而有效的促進銀行業保險業平穩發展。
為了實現這種管理效果,會對高管獎金以及明星代言費等進行追繳,不得不這樣的管理方法,可以有效的避免網貸失衡情況出現,只是代言明星要受到影響到。
三、明星代言要謹慎
從此事就可以看出,明星代言雖然不需要付過多的法律責任,但是如若盲目代言,不去進行篩選,就會令自己陷入到被動的局面當中。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明星代言也要謹慎,如若不然再出現這種被追繳代言費的情況出現,那麼影響的不僅是經濟損失,更是對明星形象的一種破壞,令大眾對藝人的信任度全面下滑。
2樓:小豆子子梓
是的,在娛樂圈很多明星的收入特別高,拿錢拿到手軟,接下來這些明星就要發愁了,他們的收入會受到限制。
3樓:愛情來了擋不住
肯定要發愁了,因為要承擔相對應的後果,對明星來說也是非常麻煩的。
4樓:小娜娜嗨
不會發愁的,除了廣告,他們還有別的賺錢來路,可以拍電視電影也可以上綜藝節目。
5樓:王志剛剛剛
是的,要發愁了。沒有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明天一定會感覺到非常的失落,也會很發愁。
6樓:樂樂在此呢
是的,因為他們要交納不一樣的稅費,之前拿錢到手軟,現在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7樓:家博寶貝啊
個人感覺這些明星是不會發愁的,因為這些明星的實力是很強的,對於這樣的行為,他們也會有自己處理的正確方式。
8樓:白珍全全全
可以說這個舉措確實是非常人性化的,也能夠扯下很多明星的遮羞布。一些拿錢拿到手軟的明星們,可能確實是要約束自己了。
9樓:菡萏
喊了一年了吧!那個明星代言人退錢了!
對已立案的網貸機構追繳明星代言費,你支援這麼做嗎?
10樓:小宇哥看娛樂
對於這樣的決策我是非常支援的,因為這個社會當中很多明星在進行代言的時候,對於自己所代言的產品並沒有進行一定的瞭解,給消費者帶來了非常大的損失。
這個決策在社會當中的關注度其實還是比較大的,因為大家早就認為應該進行這樣的規定了。很多明星的代言費用是非常高的,他們所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的時候,所需要承擔的責任是非常少的,這明顯是非常不公平。
可以促進明星進行優質的代言。我認為對於明星的行為是能夠進行一定的約束的,在這個決策做出之後,明星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之後將會付出更多的成本。所以在進行決策之前肯定會考慮到成本的問題,而且會對於自己所代言的產品進行綜合方面的瞭解。
獲得利益的同時也需要承擔風對於每乙個明星來說,在獲得利益的同時也是需要承擔風險的,明星在社會當中的收入已經處於偏高的位置了,如果在獲得這些高收入的同時,還不需要承擔任何的風險。普通的老百姓肯定是不會同意的。<>
明星必須要對自己的粉絲負責任。我認為作為乙個明星能夠獲得非常高的收入,就是因為擁有著非常多的粉絲的支援,明星也必須要感謝自己粉絲的付出。在推薦任何產品的時候,都必須要做到較高的價效比,而且必須要保證粉絲的利益,不會受到任何的威脅,這是明星最起碼應該做到的。
明星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在這個社會當中還是經常會發生的,很多面向在面臨這種問題的時候,第一時間就是選擇道歉,但是並沒有拿出一定的金額進行賠償。目前這種情況已經得到了改變,在未來執行的時候應該更加的嚴格。
11樓:行秦
支援,明星為網貸機構代言是存在過度宣傳的,這裡的宣傳誤導可能造成經濟損失。
12樓:陳遠紅紅紅
支援,這樣可以讓很多人引起足夠的重視,而且也會明白網貸存在很大的陷阱,會讓人們提高自己的防範意識。
13樓:史蒂芬斯
特別支援這樣的做法,能夠通過這樣的方式也給大家一定的警醒,讓大家以後在做事情的時候要維護自己的權益。
14樓:行樂先生
支援,明星代言的時候一定要嚴格的稽核產品,對於一些不合格產品的代言,一定要追究責任。
15樓:浩海永寧
我很支援這樣去做,就應該嚴懲這些網貸機構,他們的做法是違法的, 傷害了很多未成年人。
16樓:金承媽媽育兒屋
有律師對**表示,p2p交易在金融監管領域是高風險領域,如果廣告代言人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相關**部門為儘可能完成追贓工作,為廣大受害者挽回經濟損失,要求其說明問題、配合調查,且視情況追繳代言費,合法合理合情。對於追繳明星代言費,網友齊呼「支援」,有網友表示,「既然代言了就要為自己代言的產品負責任。」,還有網友指出,「明星代言不能變詐騙**,接代言賺錢也要有個度。」
17樓:路邊的風兒
當然是支援的,因為很多人會像這樣的平臺去貸款,就是因為出於對這個明星的信任。
明星代言p2p,肯定要被查.
18樓:青檸姑娘
最近 娛樂 圈事情不斷,這也是國家**背後的力量。1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釋出公告,大概意思就是演藝圈明星公眾人物,利用其影響力吸引投資人購買非法金融產品,要負責,責任不可推卸。
第一冤有頭債有主。現在清脆這些不合法的金融p2p,說的通俗點讓他們還錢,那他肯定會講啊我請明星代言花了錢了。好那咱們就讓明星把這錢還回來。
第二明星你也夠沒良心的啊。金融這個行業本來就比較深奧,老百姓本來就比較難懂,或許你們這些明星懂這些,明知道這裡面有坑,明知道這裡面是連環套路,你還要代言,甚至幹違法的事兒,昧著良心掙錢。
第三馬上開始自知之明。今天北京市釋出這樣的公告,這就是乙個訊號,已經向你們這些明星敲響警鐘了,有自知之明的趕快該報告報告,報告**!動作慢了別讓**抓了你典型。
好多明星都是玩金融的高手,到處註冊空殼公司,非法變相持股,繞著圈兒的規避法律,逃稅,陰陽合同。一些拙劣的手段並不是國家不知道,只不過是想不想管你。本來你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玩就行了,現在還看上了這個老百姓的錢,國家肯定會出手。
自2014年以來,先後有黃曉明,范冰冰汪涵杜海濤楊迪等人做過違法網際網絡金融的代言,九球天后潘曉婷代言中靜系被害人起訴一案,最後潘曉婷主動退還了代言費。
這就是參考案例。
明星代言的p2p理財平臺是不是就是比較好的?
19樓:股城網客服
不是的。
p2p理財平臺是否有明星代言與是否安全沒有必然的關係,明星是名氣的代名詞,但並不是安全可靠的代名詞。
平臺花高額代言費請明星,主要是為了借明星的影響力提公升知名度或者讓喜愛明星的人投資,同時證明自己資金雄厚,請得起明星。
而且明星代言的p2p理財平臺,也出現不少問題。黃曉明代言的東虹橋金融**在2016年5月出現兌付危機;張鐵林站臺的鑫琦資產在2016年2月出現兌付危機;潘曉婷代言的中晉資產在2016年4月被指控集資詐騙。
所以不管是代言還是站臺,這都只是p2p平臺營銷的一種手段,是一種錦上添花,網貸的風險依然存在,不容忽視。對於投資者而言,更多的是需要有冷靜的頭腦和理性的分析,不能一味的偏聽偏信,失去自我判斷的能力。
爆雷p2p代言明星可能要退廣告費,對此你怎麼看?
20樓:小卓閒聊社會
明星的影響力是很大的,也正是因為影響力特別大,許多商家才會找明星來做代言,由於明星效應的存在,只要代言了一款商品,那麼相信明星的觀眾們也會自然而然會其所代言的產品產生信任之感,而這就是廣告商想要達成的目的。不過,明星如果由於自己的代言造成了惡劣影響,在後續工作中是有可能承擔相應責任的。p2p大家都知道吧,這種民間借貸的金融形式,在剛剛興起的時候曾經吸引了不少使用者去投資,在一開始,人們還不知道這東西有著潛在的危險性,只知道錢投進去了,很快就有高額的利息可以拿,為了擴大自己的服務範圍,許多p2p平臺還花大筆錢找了明星來做代言,但是這些平臺爆雷之後,明星可能也逃脫不了干係。
p2p平臺爆雷直接導致很多家庭破碎p2p很多並不屬於正規的金融借貸平臺,而是龐氏**。在擊鼓傳花的遊戲結束之後,平臺自然就會支撐不住,開始爆雷,而爆雷的結果就是,平臺的負責任捲款跑路,那些投錢進去的普通使用者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錢被捲走。據瞭解,p2p吸引的資金量是巨大的,僅僅汪涵代言的乙個平臺,就出現高達幾百億人民幣的爆雷。
乙個平臺的跑路,背後是千萬個家庭在買單,這些人原本只是為了賺錢利息錢,卻沒想到整幅身家都賠了進去,身家沒了,家庭自然也就處於破碎的邊緣。<>
代言p2p的明星可能要退代言費用在平臺爆雷,相關負責人找不到的情況下,那些給平臺代言的明星自然就會成為眾矢之的。調查發現,那些給p2p代言的大多都是知名度極高的明星,他們的影響力是空前的,也正是因為影響力太大,許多使用者才會被吸引進去投資,所以,在我看來,這些明星的代言確實造成了極大的不良影響,要他們退代言費,彌補受害者的損失,並不是乙個過分的要求。<>
或許明星本人不知道代言的這個產品會爆雷,但是實際的危害已經造成了,在沒辦法挽回全部損失的情況下,明星被要求退代言費,我認為是合理的,對於明星來說,那些代言費可能不算什麼,都是對受害者來說,能退一些錢回來,總比竹籃打水一場空要好。
21樓:強哥遊戲辣評
我覺得這樣的做法是非常正確的,這些代言明星一定要為他們所代言的產品負責才行。
22樓:老劉茶社
我覺得必須得退。因為很多p2p就是依靠明星代言做背書,才輕易騙取了很多人的信任,爆雷後明星就簡單道個歉,這代價也太輕了。
23樓:橘沐讀書
退廣告費是應該的。畢竟算是他們對所代言的產品沒做到盡職調查。關鍵是對那些因暴雷而虧損的投資者,誰來維護他們的利益和補償他們的虧損;明星是否也要存在連帶賠償責任。
24樓:抱香蕉睡覺
我覺得退廣告費是應該的,他們利用影響力導致很多人掉進陷阱了。
明星代言p2p得還錢了?
25樓:小果優秀
p2p清退又迎來重磅訊息,代言爆雷p2p的明星們,可能要退廣告費了。
北京開展清退p2p網貸廣告代言人工作。
公告稱,部分網貸機構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聘請知名演藝人員、公眾人物作為廣告代言人,利用其影響力吸引投資人購買非法金融產品。上述廣告代言人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作出不實宣傳,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和擴大存在過錯,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為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推動p2p網貸機構風險出清,自即日起,請曾經或仍在涉p2p網貸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相關產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廣告代言人),儘快聯絡我單位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並配合開展網貸平臺清退工作。
如未在2月10日前取得聯絡,將依法追責。
P2P平臺邀請知名的明星,會有哪些優勢?
pp平臺雖然已經在去年年底前徹底退出,但是pp行業經過多年的發展,還是在市場上留下了很多創新的痕跡,近期對於明星代言pp平臺是否要承擔相關的責任話題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對於很多投資人來說,當時明星對pp平臺進行了代言,很多投資人對於明星的一種信任才去投資了pp,存在一定的誤導的情況,很多投資人認為明星...
P2P暴雷明星要負責,這樣的規定對不對?
從法律上來看,明星並不需要負責,因為明星更多是一種代言,而不是對於公司的負責從法律上來說的話,那這個平臺到來更多的因素是在於公司的經營,而明星並不參與經營,只是一種代言。所以從嚴格的法律來看,明星是不需要負責任的。因為平臺爆雷是平臺經營的問題。而大家會覺得是明星的責任,把問題歸咎於在明星上面更多的一...
哪些P2P金融平臺比較可靠,哪些P2P平臺比較可靠
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歷程要遠短於美歐等發達經濟體。截至目前,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大致可以分為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1990年代 2005年左右的傳統金融行業網際網路化階段 第二個階段是2005 2011年前後的第三方支付蓬勃發展階段 而第三個階段是2011年以來至今的網際網路實質性金融業務發展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