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軍交戰,為什麼卻不能斬來使,如果我斬了,會有什麼後果?

2025-02-24 16:50:11 字數 1119 閱讀 6411

1樓:小壯愛答題

名譽掃地,戰爭更加嚴重。不斬來使已經是約定俗成的,如果斬了,那麼這個國家的名譽就毀了,對方也會因此十分生氣,戰爭就會加劇。

2樓:情感交談

因為我們都知道兩軍交戰的時候,這位來使是為了讓兩軍更好的談判,因為很多時候這樣才能保證兩個軍隊能夠和平相處,為了避免戰爭,如果兩軍將對方的使者斬殺,就會馬上爆發戰爭。

3樓:朝夕de盼兮

在古代兩軍開戰不斬來使是一種可以談判的方式,如果把來使斬了就說明你要沒有要談判,就會就最後你想談判也不會給你機會。

4樓:網友

影響兩國之間的外交關係。而且你們之後就不會有什麼談和的事情了。你們雙方都會為這場戰爭付出很大的代價。

兩軍交戰不斬來使是誰規定的?

5樓:張春利

法律分析:使者往往是沒有惡意的,沒有攻擊性,他的目的只是為了傳遞資訊,如果殺掉這麼乙個手無寸鐵之人,是會被人看不起的,在道德層議論層面畝埋搭會處於下風。

兩軍交戰迅拿,不斬來使」**於春秋時期的宋國華元作為使者隻身前往楚軍軍營談判,要求楚軍撤圍宋國都城,液態兩國停戰,而華元則作為人質到楚國居住,這一規則逐漸演變為「兩軍交戰,不斬來使。」

法律依據:日內瓦公約》 第三條 在一締約國之領土內發生非國際性的武裝衝突之場合,衝突之各方最低限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實際參加戰事之人員,包括放下**之武裝部隊人員及因病、傷、拘留、或其他原因而失去戰鬥力之人員在內,在一切情況下應予以人道待遇,不得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或信仰、性別、出身或財力或其他類似標準而有所歧視。

因此,對於上述人員,不論何時何地,不得有下列行為:

甲)對生命與人身施以暴力,特別如各種**、殘傷肢體、虐待及酷刑;

乙)作為人質;

丙)損害個人尊嚴,特別如侮辱與降低身份的待遇;

丁)未經具有文明人類所認為必需之司法保障的正規組織之法庭之宣判,而遽行判罪及執行死刑。

二)傷者、病者應予收集與照顧。

公正的人道主義團體,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得向衝突之各方提供服務。衝突之各方應進而努力,以特別協定之方式,使本公約之其他規定得全部或部分發生效力。上述規定之適用不影響衝突各方之法律地位。

古代戰爭為什麼兩軍交戰不斬來使呢

所以一般情況來說的話,在沒有特殊情況之下,使者是完全可以全身而退的,當然也會有一些意外發生。歷史上也出現過斬殺使者的情況,但是一般來說是因為這個使者比較囂張跋扈,那麼就很容易引發對方的不滿,成為刀下亡魂,還有就是有時候戰爭進行到白熱化的時候,兩邊都已經殺紅了眼,這時候正好來了,使者撞上槍口,就會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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