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瘋狂老胡
符合規定的,企業倒閉,針對員工這一塊,是需要一定的賠償金的,至於賠多少,這個看公司規定了。
2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單位倒閉了,不屬於本人的職工意願是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可以向單位要求補償金的。
3樓: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單位倒閉,這是經營不善,這和勞動者本人的意願無關,也和勞動法無關。但是單位倒閉應該優先把工人的工資先發了,然後再償還其他的債務。
4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單位倒閉了,是屬於非員工本人的意願。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可以領失業金的。令時月薪最高是三年。
5樓:北靜秋梵
單位倒閉,屬於非員工本人意願,但是如果單位是因為經營不下去了,倒閉,這和勞動法規定也沒有關係,一般單位倒閉,勞動法是沒有太多幹預權的。
6樓:君哥爰生活
單位倒閉了屬於非員工本人意願,符合勞動法規定嗎?勞動法規定即使是失業了也得由社會上給員工開失業金。
確保員工能夠正常生活。
7樓:解夢星座
因為倒閉屬於非員工本人意願,符合勞動法規定嗎?我認為這個應該也是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因為畢竟也不是他的乙個本人的意願,還有可能是因為外界的一些事情,他導致了他,所以應該不能夠這樣。
8樓:寒雨隨江夜入吳
單位倒閉一般是經營不下去了才倒閉的,與員工意願沒關係,
9樓:冷溫文
倒閉了,就算是受益非員工本人意願又怎麼樣了?難道你還讓單位給你賠償損失?單位本身也不願意倒閉啊,所以這個時候你只有認栽了。
10樓:養安彤
如果是因為單位倒閉的原因造成員工離職,也是有權要求單位經濟補償的。這是符合勞動法規定。
11樓:波泰平
單位倒閉,這當然並非員工本人的意願,也非老闆的意願,而是實在沒有辦法才會申請單位倒閉的。單位倒閉和勞動法沒有關係的。
12樓:網友
單位倒閉,進入破產清算階段,員工失業,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單位關閉這種情況對於員工來說屬於不可抗力,按合同約定執行即可。
13樓:戰志文
公司倒閉肯定是非員工問題,所以肯定是能夠受到法律保護的。
14樓:佔瑩華
既然公司已經無法承擔下去,宣佈破產,宣佈解散,對員工是有一定的影響,但是也沒有別的辦法。你只能夠接受現實。
15樓:大姐姐
單位倒閉那是因為經營和其他的一些原因造成的,這個跟勞動法規定是兩碼事,沒關係的。
16樓:李廣軍
單位倒閉自然是經營不善,是不以員工的意志為轉移的,這件事情與勞動法無關,與破產法有關。
17樓:王族人生
單位倒閉,屬於非員工,本人意願和符合勞動法規定嗎?我覺得單位倒閉,屬於非員工,本人意願發符合勞動法規定嗎?我在這個我覺得這個不是符合複合不可能事。
18樓:★窮☆尛☆鬼
單位倒閉,屬於非員工,本人意願符合勞動法嗎?單位倒閉,上級管理部門是批准的,所以不是你意願不意願的問題,他經營不下去了,符合勞動法規定。
19樓:網友
為倒閉屬於非員工,本人願意符合勞動法虧。怎麼樣,如果單位倒閉的話,裡面的員工他會多補。一兩個月的工資,還說補多一點錢。
20樓:網友
喂倒閉屬於非員工本人意願,符合勞動法規定嗎?單位倒閉的話肯定是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倒閉有倒閉的相應處理辦法。
21樓:慈元彤
單位倒閉屬於非員工本人意願,符合勞動法規定嗎?那倒閉屬於非員工本人意願,但是也屬於非。單位意願。所以可能要在經濟上受到一些損失。
22樓:爾就是愛耍寶
公司經營不善可以申請破產的,這個當然是可以的,公司申請破產倒閉該給哦員工的賠償就看這公司能出多少錢了,是在沒錢賠也是沒轍。
23樓:拾秒致
當你倒閉是屬於非員工本人意願,但是這一勞動法並不相矛盾,不應該用勞動法的相關條款。
24樓:慎濡
是的,這種情況屬非員工本人意願,符合勞動法規定的。
25樓:網友
單位倒閉,屬於非員工,北京醫院符合勞動法規定嗎?單位倒閉,應該屬於特殊情況,按合同執行。
26樓:贊紳
單位倒閉屬於經營不善範圍與勞動法規定無關,這是經濟效益問題經營運轉不開沒收益才倒閉的。
27樓:在西林塔看西甲的榛子
當倒閉,你可以根據當地法院的仲裁來維護您的權利。
28樓:布昆雄
這種情況下應該是符合勞動法規定的。
29樓:晨曦曉暮色**匯
什麼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如何認定?
所謂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就是非自願失業。按照勞動保障部《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等有關規定,非本人原因中斷就業的人員是指下列人員:
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
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終止合同屬於非本人意願與單位脫離勞動關係嗎
30樓:網友
勞動合同期限屆來滿終止,源勞動者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四條:「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祛》第三十二條第。
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哪些情況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
31樓:網友
勞動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依法破產或關閉、解散自然解除勞動合同的; 非本人主動提出辭職或自動離職被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下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
以吉林省為例,根據《吉林省失業保險辦法》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是下列情況:
一)勞動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法破產或關閉、解散自然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非本人主動提出辭職或自動離職被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因本人過失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的;
五)職工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職工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另有規定的。
32樓:東沐霖
在合同期內,公司不顧員工的意願,私自給員工調換工作崗位,員工不得不中途進行離職,這就是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3樓:菠菠菠菠蘿哇
公司破產倒閉了,或者是在工作中莫名其妙被辭退了,因傷喪失工作能力的。
34樓:兔牧馬人
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就是由用人單位把你給開除了由他們主動解僱了你。
35樓:合夥人金林
第一種是勞動者依法終止勞動合同的,只要是勞動者依法終止與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那麼就可以判定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第二種是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這種勞動合同解除方式就很好理解了,用人單位具有解除勞動合同的主觀意動性。
第三種是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這種行為顧名思義就是屬於被迫的,因此不屬於勞動者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6樓:梅雨時節
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是指?排除主觀因素,而是由於客觀的原因造成就業的中斷。比如你所要就業的這個崗位沒有了。
主要就業的這個單位黃了。本來願意就業,但是單位卻不要你了,這都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7樓:良師益友
答:人突然生病了,人突發出車禍了,人突然被打了等等,都是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
38樓:懶人小鷹
不可抗力因素,而並非自我離開 自我離職的情況。
39樓:大盛小康
自己還想繼續上班但是由於企業或者是公司倒閉或者是破產導致自己不能繼續在該公司或者是企業就職,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還有就是自己跟公司的合同已經到期但是公司或者是企業不再繼續跟你續簽合同而你自己還想要繼續就職也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40樓:網友
公司破產,公司主動辭退沒有過錯的員工,被動失去工作的情況。
個人主動離職就絕對不是了。
41樓:網友
比如被公司辭退,或者公司倒閉了導致的失業都是的。
42樓:網友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43樓:沈大大學姐
比如說因為在工作中受傷。
44樓:雨xiu悠悠
嗯,企業破產的時候就屬於分非本人人願意中斷就業的情況。
45樓:古上心月
被公司辭退、解僱,勞動合同雙方協商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的,其他非本人意願的情形!
46樓:同奧雅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47樓:網友
所謂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就是非自願失業。按照勞動保障部《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等有關規定,非本人原因中斷就業的人員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
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認定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主要是看勞動合同是如何被廢除的。
48樓:網友
比如公司倒閉了,裁員等情況。
49樓:
單位辭退你,不是你自己離職的就是這種情況。
公司在非工作日不讓員工上班,按事假處理,非員工本人意願,違法嗎?
50樓:我就是我
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及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非員工原因,用人單位自行決定放假的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應當依法支付員工工資,可依法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反映。
51樓:杜昂倫
你好正常上班日,公司特殊情況,不讓去上班,按事假處理。
回答《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只要調休就可以了。
提問沒有調休,讓請事假。
第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
提問比如,公司特殊原因3-5工作,都不能上班,讓用年假或許帶薪事假對調可以嗎?
回答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是的提問。按事假處理了,怎麼能夠維護自己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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