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有員工負責上級生活的規定嗎?

2025-03-04 03:35:19 字數 4771 閱讀 2589

1樓:蠟蠟蠟蠟小新

法律規定員工必須對自己的工作份內的事負責,盡心盡力。如譽豎梁果某員工的工作是照顧上級的生活,那這個纖做員工負責上級生活就是法律規定的。如不是,那他對上級生活的負責就慶運是屬於其它因素了,與法律無關。

2樓:不能夠

這個跟法律沒有什麼太大的相關,主要是你簽訂的合同裡面有沒有說要負責上級的生活。如卜老果沒有的話脊纖,就沒有必要去負責型野公升。

3樓:網友

法律沒有規定員工有負責上級生活的這方面的內容,這伍鋒要看你從事的工作是什麼?如果你在御信乙個單位的工作,就是照顧領導的一些生活方面的事情,那鎮橘輪麼你就應該做這方面的工作,因為你要掙的那份錢就是這個工作,如果你幹別的工作,你就不用去照顧上級生活。

4樓:買慧雲

法律規定有員工護著上級三國的規定嘛談此跡,這個肯定沒有這個規定的,這個法律是不允含並許的,這個員工沒有資扒襲格進入負載上去的生活規定。

5樓:山海序

這要看你工作的性質頃盯是作上級的助理或生活特助如果是你們也有合同的告談內容怎麼籤的犬合同執行,超出的工你不合法襪乎碰不合理你有權拒絕。

法律上有規定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的一切命令嗎?

6樓:煙雨紅塵劉

員工必須服從領導的安排,遵守公司的規章和制度。但不能觸犯法律。

職務行為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7樓:月水離魂淚

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規定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二十慶遲一條規定 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滑差輪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8條規定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2條規定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因職務行為或者授權行為發生的訴訟,該法人或其他組織為當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致信信人損害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上述人員實施與職務無關的行為致人損害的,應當由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8樓:宇宙塵埃

與職務行為的法律規定簡單地講,有如下幾點:

1、法行培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2、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檔敏唯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4、因職務行為或者授權行為發生的訴訟,該法人或其他組織為當事人。

5、職務拿中無關的行為致人損害的,應當由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

6、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9樓:流交蔣老山

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行業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中,有哪一部法律中有規定公司員工不能利用職務之變收取好處的?

10樓:燒焦的火柴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用人單位員工的職務行為違法,責任由誰來承擔?法律依據?多謝!

11樓:山野散人

根據公務員法規定,職務行為違法應有單位負責,前提是個人嚴格按照法律授權範圍行事,不存在超越職權的行為。

12樓:網友

那你應該提交該員工的職務範圍證明檔案~證明之後應該是歸公司的~

員工屬於國家法律規定的情形不能參加勞動而公司應支付其基本生活費的有哪幾種,怎麼支付工資, 比例是多少?

13樓:網友

你說的情況有以下幾種,1,婚假,3天,晚婚10天。喪假,直系親屬3天,旁系1天。帶薪年假,法定節假日。屬於應當不用上班而支付工資。

2,工傷假,按工齡的多少,發放工資的50%-90%。

3,公司沒有工作做,又想留員工的,發放最低工資標準。

14樓:汪汪叫的你

你好,解答如下:

1、休產假(這種情形發放的不是基本生活費,而是生育津貼的60%,且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單位停產的員工放假。

3、國有企業職工下崗。

國有企業下級單位拿上級規定處罰員工有法律依據嗎

15樓:國學新觀察

公司的規定可以由公司自己定,願意用上級單位的規定辦事是合理的,本來就是上下級的關係嗎,這不存在違法。

員工的權力和義務有哪些

16樓:杉杉渤文

1、在職代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有權參加職代會及其工作機構對企業執行職代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有權參加對企業行政領導人員的質詢;

3、因參加職代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佔用生產或工作時間,有權按正常出勤享有應得的待遇。

職工代表的義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努力學習國家的政策、法規等,提高參與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聯絡群眾,代表職工合法權益;

3、模範遵守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等。

1、員工是指企業(單位)中各種用工形式的人員,包括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以及代訓工和實習生。現代企業的員工跟以往比較有很大的不同,他們的素質相對比較高,知識性強。

2、任何乙個企業需要制定規則從而使每乙個員工知道管理者對他們的期望。就是說企業要通過建立制度而不是通過人治來建立積極正向的員工關係,從而避免在管理中的隨意性。

17樓:網友

1、 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

2、 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3、帶薪休息休假的權利;

4、 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5、 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6、 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7、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遵守勞動合同,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18樓:十月花非花

員工權利。

一、員工正式錄用後,公司必須與其簽定勞動合同,員工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規定的各項權利。

二、公司錄用員工視崗位需要按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同等條件下公司員工優先,即先考。

慮內部招聘。

三、內部招聘須公開招聘、考核結果公開,確保公平競爭。

四、公司員工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五、公司員工有權按勞取酬,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本地區本行業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

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

六、公司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有權取得工資報。

酬。七、員工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的權利。公司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

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八、公司員工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九、公司員工有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的權利。員工有權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投訴直接。

上級的不公正待遇,有權投訴公司高層領導的違法亂紀行為,有權按規定參加職工代表大會。

活動或其它企業活動。

十、公司員工有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有權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

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公司員工享有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員工義務。一、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遵守本崗位所屬部門的各項管理細則。

二、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則,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

三、嚴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運作,確保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式的順暢高效,對工作流程、

工作程式及工藝流程中不合理之處及時提出,並報直接上級,確保工作與生產的高效。

四、積極學習,刻苦鑽研,努力提高業務水平,提高職業技能水平,積極參加培訓和考核。

19樓:大漠月園

員工有休息的權利和勞動後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員工的義務是進行正常的生產勞動。自覺維護工廠的利益保證產品的質量。

20樓:網友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員工的潛力是有維護個人的基本自由他義務是要保證工廠的利益。

21樓:網友

公交公司不交車輛保險要把事故罰款轉嫁到我們工人身上,,合理嗎。

22樓:禪人無心

國民的權力和義務都沒有辦法保證,你還要什麼職工的權力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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