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中,於民爭利的措施有哪些

2025-03-10 13:05:04 字數 1461 閱讀 8011

1樓:匿名使用者

1:青苗法。

2:募役法。

3:農田水利法。

4:方田均稅法。

青苗法 熙寧二年九月,頒佈青苗法。規定以各路常平。�廣惠倉所積存的錢穀為本,其存糧遇糧價貴,即較市價降低**,遇價賤,即較市價增貴收購。

其所積現錢,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願原則,由農民向**借貸錢物。收成後,隨夏、秋兩稅,加息2/10或3/攜坦10歸還穀物或現錢。青苗法使農民在新陳不接之際,不至受「兼併之家」高利念扮貸的盤剝,使農民能夠「赴時趨事」。

募役法 熙寧四年頒佈實施。募役法(免役法)規定由州、縣官府出錢僱人應役。各州、縣預計每年僱役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等高下分攤。

募役法使原來輪流充役的農村居民回鄉務農,原來享有免役特權的人戶不得不交辯高桐納役錢,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稅法。

熙寧五年頒行。方田均稅法規定每年九月由縣官丈量土地,檢驗土地肥瘠,分為五等,規定稅額。丈量後,到次年三月分發土地帳帖,作為「地符」。

分家析產、典賣割移,都以現在丈量的田畝為準,由官府登記,發給契書。以限制官僚地主兼併土地,隱瞞田產和人口。

農田水利法。

熙寧二年頒佈。條約獎勵各地開墾荒田,興修水利,修築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戶按戶等高下出資興修。在王安石的倡導下,一時形成「四方爭言農田水利」的熱潮。

北方在治理黃河、漳河等河的同時,還在幾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貧瘠的土壤變成了良田。

王安石變法內容概述 王安石變法採取什麼措施

2樓:乾萊資訊諮詢

內容:1、青苗法:這個辦法是他在鄞縣試用過的,現在拿來推廣到全國實行。

2、農田水利法:**鼓勵地方興修水利,開墾荒地。

3、免役法:官府的各種差役,民戶不再自己服役,改為由官府僱人服役。民戶按貧富等級,交納免役錢,原來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錢。這樣既增加了官府收入,也減輕了農民的勞役負擔。

4、方田均稅法:為了防止大地主兼併土地,隱瞞田產人口,由**丈量土地,核實土地數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稅。

措施:1、機構改革:王安石提出變法得到宋神宗的同意與支援後,他做了乙個舉措就是設立機構,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這個機構就是乙個財政機關,掌管國家的財政大權。

2、裁兵法:50歲以上的老人家必須退役回家,對於士兵的要求嚴格。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措施以及。。。。。。

3樓:公輸奈晨

目的:為改變北宋初年「三冗」造成的積貧積弱現象富國: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市易法,均輸法,農田水利法其中青苗法和募役法因強烈觸動了地主階級和大官僚利益而爭議最大。

農田水利法對後世做的貢獻最大。

強兵: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節省軍費,增強軍隊戰鬥力,改變了冗兵冗費現象。

啟示:變法應懂得機智應對;任用賢人;循序漸進不宜操之過急;注重監察老師講過···我沒帶書,是揹著寫的,樓主湊合著寫點吧。

王安石變法有怎樣的影響,王安石變法的作用和影響

王安石變法治平四年 1067 正月,宋神宗趙頊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寧元年 1068 四月,召王安石入京,任翰林學士兼侍講,次年二月升任參知政事。神宗一心依靠王安石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當時,王安石已成為眾望所歸的人物,士大夫們大都以為只要王安石登臺執政,太平可立致,生民鹹被其澤 ...

如何評價王安石變法中青苗法的成敗利鈍

青苗法義稱常平新法,肇始於宋太祖而大備於宋真宗的倉儲之法,是以各路常平 廣惠倉所積存的錢穀為本,用於調控青黃不接時節的的一個法令,當然啦,兩者之間的區別很多。首先明確一個觀點,青苗法的實施目的是什麼?是為了救民嗎?蘇軾是這麼說的 哎呀我知道青苗法是為了救民,可是實行起來全部都走樣。開篇就錯。再其次,...

王安石變法的起因是什麼?人物有哪些,經過是什麼,作用是什麼

起因 北宋當時 積貧積弱 引發階級矛盾 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尖銳,宋神宗剛即位想改變這一現象,王安石也有改變這一現況的政治抱負 人物 變法派 王安石 呂惠卿 章敦 蔡京 保守派 司馬光 文彥博 蘇軾 蘇轍 範祖禹 晁補之 黃庭堅 秦觀 經過 熙寧二年二月,王安石任參知政事,設制置三司條例司,議行新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