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算不算事實婚姻?財產如何分割?

2025-03-11 10:40:21 字數 3586 閱讀 6636

1樓:雲設業設計機構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5條規卜源定:未按《婚姻法》第8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輪弊手解除同居關係臘嫌處理。

也就是說1994年2月1日以後已經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法。所以女方沒有財產分割的權力也沒有承擔債務的義務。

2樓:網友

案情不說,如何判斷?搜伏。

不能算事實婚橘漏做姻,只能按照同居關係處理。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如果女方沒有收入和財產的,不能要求分割男方的任何財產圓衡。

3樓:網友

房產產權是父母名的歸父母 男方名的歸夫妻雙方 女方在家種地男方在外做生意 雙方所森衡棚的都是共同財產 這種情況攔改當此則然是事實婚姻了 !

事實婚姻是否可以分割財產

4樓:李霞

法律分析:事實婚姻由男女雙方協商分割財產,在事實婚姻期間屬於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是屬於可以分割的共有財產,按雙方所佔有的財產份額進行分割;屬敏孝於一方個人財產的不分割。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 解除非法橋局稿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臘巧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事實婚姻可分割財產嗎

5樓:張麗珍

事實婚姻的夫妻雙方也是可以分割財產的。雙方達成協商的,按協商結果進行財產芬格爾,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裂老訟。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一、解除同居關係的法律規定。

解除同居關係的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除同居關係,並就財產和子女問題作出處理。雙方不能就同居期間的財產和子女問題通過協商方式解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但是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法院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二、起訴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由夫妻對共同財產的處理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悉源尺。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都有平等的處分權,能夠協商達成一致的,不需要訴訟。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有同居關係怎麼解除呢?

同居關係解除只要雙方協商分手就可以了,不需要任何手續,如果就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產生爭議;或者對同居期間生的孩子撫養權歸屬有爭議的,可以提起訴訟。當事人如果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會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條。

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當事人睜高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不是事實婚姻財產可以分割嗎

6樓:張麗珍

如果雙方不構成事實婚姻的,屬於同居關係。分手時財產一般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的利敏戚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橋纖陵財產處理,而不是按共同共有處理。即能證明為個人財產的,按個人財產處理;不能證明為個人財產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豎帆》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條,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不是事實婚姻財產可以分割嗎

7樓:公尺淑

可以。解除 非法同居 關係時, 同居 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記 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侍野指,男女雙方已經符合 結婚 實脊宴質要件的,按 事實婚姻 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 結婚登記 ;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 解除同居關係 處理,這個已經算是事實婚姻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請求解除婚姻關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 共同財產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 智財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老配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 婚前財產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損害 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 遺囑 或者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事實婚姻的財產怎麼分割?

8樓:張麗珍

事實婚姻的財產的分割方式:個人財產不予分割,但另有約定的除外。共同財產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即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碰數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中華人民笑判首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衝返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事實婚姻可以分割財產嗎

9樓:點行**

事實婚姻可以分財產。如果確實屬於法律所認可的事實婚姻關係的,首先可由雙方協商來自巧巖行分割財產,協商不成則依雙方約定或法律規定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仍歸其個人所有;對於屬於雙方共同共有的財產,原則上應該由雙方進行均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氏野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殲寬喊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事實婚姻財產分配怎麼分,事實婚姻的財產該如何分配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要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對於事實婚姻的財產分...

裡不同意了,孩子都有了,算不算事實婚姻了

孩子都有了,也不算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同居,而且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四條 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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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些樹是你家的毫無疑問。特別是物權法頒佈之後,你家對這些樹的物權是沒有爭議的。不過還有一些問題。第一 這些樹的品種,如果這些是比較珍貴的樹種,那麼你想砍這些樹是不行的,他們已經受到法律保護了,不過國家應該給你一些補貼,你可以找相關的部門問下。如果只是一般的大樹,那麼一般夠不上古樹的稱號,你家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