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這位朋友你好,這個問題看這個:有關職工**和職業病的確定及處理規定 處理原則:用人單位不管自己主觀上是否有過扒爛唸錯,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有**和職業病發生時,須由單位提供足以證明並非本身原春困因而造成的事故,否則即認定為單位責任,受害者不必一定要負舉證責任。 (2)**補償等責任是法定責任,不能由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方式予以免除, 患工傷或職業病的勞動者應享受的待遇:a.
經**傷愈後病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時,醫療結構應作出醫療終結結論,醫療期最長為18個月; b.到指定醫院**,包括舊傷**或評殘後繼續**所需**費、醫療費、路費全額報銷,經醫院和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外地**,其所需交通費、食宿費等按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c.工資、獎金照發; d.
住院期間,按有關規定發給伙食歷襪補貼,經醫院確定需護理的,按醫院護工標準發給護理費; e.企業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你的公司的做法不合理,你可以上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
2樓:網友
停工留薪期未到,職工可以不上班,就算不上班,公司每天也要照常發給工傷人員工資的。
工傷醫療期間工資怎麼算
3樓:王煥坤
1、正常工資加伙食補助,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一、職工在工傷期芹閉間單位如何發放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住院**工傷蘆或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嫌譁裂區人民**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工傷醫療期間工資怎麼算
4樓:芯9月13日
工傷 職工 停工留薪期 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醫療期間 工資 怎麼算,工傷職工停止工作,**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世罩出院後休養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鬧返簡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機構出液褲具的休假證明確定。
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 勞動能力鑑定 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怎麼算
5樓:姜超
停工留薪期工資(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發放要點:
1、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2、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3、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尚未約定或洞姿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於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準。關於補償的事情,要先去做傷殘等級鑑定!按照鑑定的傷殘等級,對照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應的傷殘等級賠付標準進行賠償。
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的賠付標準都是不一樣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納掘絕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散衡**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
6樓:羅志公升
法律分析:工傷職工到指定醫院**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費、診療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讓判就醫路費全額報銷。經批准轉外地**的,所需交慎肢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的標準報銷。
工傷職工住院**期間,按照本市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2/3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職工**非工傷範圍的疾病,其醫療費用按照現行勞保醫療及大病醫療費用社會統籌的有關規定執行。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的,實行醫療期。
公費醫療期的時間由企業指定的**醫院提出意見,經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醫療期的時間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1個月至24個月,嚴重工傷或職業病需要延長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36個月。工傷醫療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平均月工資收入。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寬滑世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醫療期間待遇
7樓:徐睿明
在醫療期間享受如下待遇:①工傷職工符合規定**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費、住院費、醫療費等醫療費用全額報銷。②工傷職工需要住院**的,由單位按照省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外地銷脊**的,所需交通住宿費用由單位按照職工因工出差標準報銷。
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由單位按月發給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受傷前的本人工資。
根據勞動部關於釋出《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79號)第5條規定,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的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孝鬥舉標準的80%。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附:醫療期相關規定根據勞動部關於釋出《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法[1994]479號)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五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巧碧年以下的為6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9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為12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18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工傷醫療期間車禍意外死亡,能享受什麼待遇
我是這樣理解的,本人已鑑定為工傷,那麼醫療費還是要由工傷 裡支付給親屬,如果單位沒有給參加工傷保險,這個要由單位支付給親屬,這是其一,其二,本人未能進行傷殘鑑定,那麼也就是說沒有鑑定出傷殘級別,且做傷殘等級的基本條件已消失,那麼自然不能要求相關的待遇,也就是一次性傷殘補助 一次性醫療補助是沒有的,本...
工傷二次手術工資待遇,工傷期間工資待遇是怎樣計算的?
按受傷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二次手術,應按舊傷 規定辦理。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實施 工傷保險條例 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社部函 2004 256號 第七條規定,工傷職工舊傷 經 工傷協議醫療機構書面建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稽核,享受工...
工傷期間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已經確定是工傷了,那麼工傷期間單位不給工資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可以先找公司協商此事,如果協商不成,您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或是收集證據,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注意,申請勞動仲裁,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牌 工資交易記錄 工資條 考勤記錄 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