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年度勞動工資統計表是統計局的報表。
年度職工工資發放表是你單位每個月的工資表。
兩者資料一般是一致的,除非財務記賬的時候沒有把全部人員的報酬都計入應付工資或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走別的科目直接發放了。就會使統計局報表的資料,高於工資表的資料。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最好問發表單位是什麼要求。另外要看一下有沒有在統計局備案的標註,要是沒有根據統計法的規定就是非法報表 ,可以拒報。
年度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和年度職工工資發放表有什麼區別?
3樓:匿名使用者
《年度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即104表,是企業每年1月份向統計局提交的本企業上年度職工人數和勞動報酬情況的統計表,這是每個企業必須要報的,每年由統計局發放固定**。
《年度職工工資發放表》其實就是企業給職工發放工資的清單,就是每個人的工資條彙總表。
社保中心從104報表中可看出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從工資條彙總表中可看出實際發放工資數。如果實際發放工資與報給社保中心的基數不一致,企業將會依法受到處罰。
4樓:匿名使用者
有一定的關係,繳費基數低於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的60%和高於300%,都會另行計算。在這幅度內的,兩者應該是一致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社保基數和工資不符,給員工補齊,而且這部分費用員工自己的部分也由公司出
向社保所提供的勞動工資年報表是什麼樣子的
6樓:樂觀的yz天涯
向社保所提供的勞動工資年報表可公司自制,也可直接向社保局索要。一般表上主要有的專案:公司人數、工資總數、社保總數(分別列明總數和各類保險總數)、住房公積金數額、員工福利、勞保用品費用等。
1、勞動工資年報表中標有有姓名、工資明細、實發工資、員工簽收就可以了。
2、勞動工資年報表這是公司的社會保險年審必須要用的一個**,主要是來證明企業職工的工資收入水平。
7樓:匿名使用者
社保有發的啊!不用自己做,上面主要有公司人數,工資總數,社保總數(分別列明總數和各類保險總數),住房公積金數額,員工福利,勞保用品費用等。
統計局報表中勞動工資季度報表,工資總額指的是什麼?
8樓:匿名使用者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37613931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十一條 下列各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範圍:
(一)根據***釋出的有關規定頒發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三)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四)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五)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六)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七)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八)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九)對購買本企業**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十)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十一)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
(十二)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十三)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十四)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第十二條 前條所列各項按照國家規定另行統計。
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9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填報的是 貸方數。
不過要看你們單位以前是否按貸方數填報,一般要求不要變動,如果以前就是貸方數,那以後也一直是貸方數,如果以前是借方數,那最好也按借方數填報。
請問社保年檢申報表填寫單位年工資總額問題
10樓:喵喵
1、年工資總額填寫的是應發工資總額
2、填社保關係在自己單位的那部分人
3、如果你們單位人員的社保基數就是實際的應發工資金額的話,那年檢的工資總額就照應發數填,如果不是實際應發工資金額,那年檢的工資總額就照人員的社保基數總額填寫。原則上,社保的基數應該是應發工資金額,但是很多單位報社保基數都是按最低標準報的,所以年檢的時候還是按社保基數總額去填的好,我一直都是這麼做的,沒什麼問題
11樓:zov創意無極限
我也是一樣呢~~求解
追還勞動工資無門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
勞動工作問題
你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拿回工資。另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可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
勞動工具的歷史,勞動工具變遷的過程?
從勞動工具看社會發展 工具的製造與發明是人類社會發展與進步的標誌。人類在製造工具的過程中,不斷尋求勞動工具與勞動物件的客觀規律,這種規律的思考就是腦力勞動,也是科學勞動的開端。人類經歷了石器時代到銅器時代,發明了制火技術 農業技術 製陶技術 冶煉技術 以紡織機和蒸汽機為代表的蒸汽機技術和電力技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