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國並行制有沒有繼承和發展分封制

2021-03-03 21:39:55 字數 5325 閱讀 8116

1樓:匿名使用者

有:在漢代,兩種制度是並行的。

分封制:由共主或**王朝給宗族姻親、功臣子弟分封領地。

郡國並行制:西漢初年,在地方上繼承秦朝的郡縣制,同時又分封諸侯王國,郡國兩制並行。

郡國並行制與的分封制的區別和各自的意義

2樓:蕹玉如蘅

1、郡國並行制

漢代實行該制度,除了延續秦朝的郡縣制外,還設定了封國,初期漢朝疆域偏小,全國只有四十多個郡縣,初期的郡國權力地位都十分大,而自漢景帝后,大多數諸侯國都收歸**管轄,王國地位降格,與郡同為一級行政區劃,行政區劃遂行郡(國)縣兩級制,與秦代的郡縣制實質上沒有什麼差別,漢景帝時,郡國有二十多個,郡縣四十餘個。

意義:①增強了各國發展地方經濟的積極主動性,因封國封域大多以歷史、地理諸因素形成的地域為界,每一王國成為各具特點的經濟區域,故為當地**發展地方經濟提供了有利條件。特別是諸侯王在國內有治民和財政自主權,大大加強了各國政權發展本地經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②便於各國因地制宜地發展地方生產漢初諸侯王國政治、經濟權力的擴大,也利於各國因地制宜發展生產,充分開發各地的自然資源。

③各國經濟的迅速發展由於實行郡國並行製為地方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所以地方王國的經濟迅速發展起來。

④漢初因諸侯王地位權力巨大,導致形成了地方割據勢力,文帝景帝之後,削弱諸侯王勢力,縮小封國範圍,大大鞏固了**集權,也同時推動了地方的發展。

2、分封制

分封制是一種以血緣關係為紐帶而形成的一種制度,主要作用就是為了鞏固王室的地位和**對地方的統治。其本質是君主將領土以小國的形式分別賜給上古王室後裔、功臣、宗親,一方面,這些封國是為了獎勵他們,穩固**的統治,而諸侯王在自己的封國能享有巨大的實權,另一方面,封國也成為了鞏固地方的屏障,在享有權力的同時,諸侯王們需要拱衛**。

意義:①積極作用:分封制在王朝初期,對拱衛王室,維護**起到極其巨大的作用,由於諸侯王絕對的自主權力,對地方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都有巨大的推動作用,同時,諸侯國內的軍隊對保衛王朝邊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②消極作用:由於諸侯王的巨大權力,使得**統治到了後期漸漸失去作用,地方割據勢力的崛起,將王室架空,加速了王朝**和動亂,諸侯國之間的兼併戰爭不斷,國家陷入動盪,對人民生活產生了十分不利的影響。

兩種制度的區別:

1、疆域:分封制中,諸侯國大都疆域遼闊;郡國並行制中,封國相對較小。

2、諸侯王權力:分封制中,諸侯王具有絕對的自主權,並可以再次將封國分賜給士大夫;郡國並行制中,諸侯王權力較小,不能二次分封。

3、作用及後果:二者都是為了鞏固**,穩定王朝,但分封制因為諸侯王絕對的權力而極易導致地方割據,不利於國家的穩定;郡國並行制雖然存在封國,但基本權力均有**轄制,諸侯王權力較弱。

3樓:哈哈欠為你違逆

「諸侯稍微,大國不過十餘城,小國不過數十里,上足以奉供職,下足以供養祭祀,以蕃輔京師。而今郡**十,形錯諸侯間,犬牙相鄰……」材料反應的是郡國制。

4樓:匿名使用者

郡國並行制是漢初的時候實行的,此時無法完全的廢除分封制也不能完全的實行分封制,所以借鑑秦的郡縣制,形成了郡國並行制,即郡縣,封國並存的政治制度.隨著漢武帝推恩令的實行而逐漸廢除.

和分封制的區別是:不是完全的分封制,既有封國存在又有郡縣存在,是一種較為折中的制度.既穩定了社會也埋下了七王之亂的禍根.

這一點類似於分封制下的春秋戰國混戰.同時因為郡縣的存在又使得社會相對清明.

什麼叫郡國並行制?

5樓:又雙叒來咯

郡國並行制是指西漢初年,在地方上繼承秦朝的郡縣制,同時又分封同姓諸侯國,郡國兩制並行。

推行郡國並行制,擴大地方王國的自治權力,****對地方事務不多加干涉,也是當時「無為而治」的表現形式。其時的郡國並行制,對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起了較大作用。

增強了各國發展地方經濟的積極主動性。這時諸侯王國封域大多以歷史、地理諸因素形成的地域為界,每一王國成為各具特點的經濟區域;

為當地**發展地方經濟提供了有利條件。特別是諸侯王在國內有治民和財政自主權,大大加強了各國政權發展本地經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6樓:severus超

郡國並行即某些地方使用郡縣制

某些地方則用分封制(即為諸侯國)

因為之前一直是分封制 直到秦用了郡縣制 但是後來秦亡了 所以秦之後的漢不知道該用哪種地方制度 所以就有了郡國二制

當然 我們都知道郡縣制比分封制進步 但是漢朝的人不知道也不確定 所以當他們發現分封制不好的時候就有了推恩令

7樓:鬆君麗雙迎

郡國並行制漢在實行郡縣制的同時,又有封國制的存在,這是同秦最大的相異之處。早在楚漢戰爭時間,劉邦為了分化項羽的陣營,壯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韓信、英布等為王,這些人因為非劉姓,故稱"異姓"。由於異姓王非劉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後數年之中,他們相繼被誅除殆盡。

與此同時,劉邦又大封他的子弟為王,稱為"同性王",高於列侯。當時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國,他們在封國內是國君,權力很大,其政權與**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級官吏,都由諸侯王自己任命。諸侯王還有一定的軍權、財權等。

史稱"郡國並行制"。  西漢地方行政區劃制度。西漢一代二百年間(前202~公元8)的疆域和政區變化很大。

初期的版圖小於秦代,北方的河套地區為匈奴所佔有,南方五嶺以南為趙佗所割據(見南越),東南(今福建、浙南)地區和西南(今貴州、雲南、川西南)地區也脫離了**政權的管轄。全境只有四十餘郡,其中大部分郡屬漢高祖劉邦所建立的諸侯王國所有。  漢初諸侯王國地位遠在漢郡之上。

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吳楚七國之亂以後,諸侯王國支郡逐漸被削,諸侯王特權被奪,王國地位降格,與郡同為一級行政區劃。漢王朝的地方行政區劃遂行郡(國)縣兩級制,與秦代的單一郡縣制實質上沒有什麼差別。  文景兩代相繼執行的以親制疏和眾建諸侯之策,使王國數目增多,領域縮小;景帝悉收王國支郡以屬**,又使漢郡數目激增,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共有王國二十五(西漢一代王國最高數),漢郡四十三。

但是版圖仍與漢初一樣,並未擴大。  漢武帝以後分全國為司隸部一,刺史部十三,共十四個監察區。上述一百零三郡國即依地域分屬這十四部。

  漢高祖劉邦建漢之初,**機構繼承秦制,皇帝之下設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則實行「郡國並行制」,即一方面設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子弟為王,建立諸侯國。諸侯國後來逐漸成為割據一方的地方勢力。

文帝、景帝時,為消除地方勢力對**的威脅,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採納賈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建議,把齊國分成六個小王國,把淮南國分為三個小王國,以削弱其力量;景帝採納晁錯「削藩」的建議,削減了幾個諸侯王的封區,導致了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國之亂」。「七國之亂」平定後,景帝下令取消了諸侯王的治民權,又減縮諸侯王的統治機構,降低王國官職的等級,使之成為**直接管理的一級地方行政單位,基本上解決了劉邦實行諸侯王制度的弊病,進一步加強了**集權。

8樓:閎高旻同金

郡就是自秦而來的全國的郡縣制,是**王朝直接管轄的,國就是來自周朝的那種封國封王制,是封建制。國內實行高度自制。西漢初,劉邦繼承周朝和秦朝的制度,對全國實行郡縣制,對劉氏封國封王,在國內兼施郡國制

9樓:憂鬱的小懸懸

西漢建國之初實行的制度,吸收了周秦兩朝的經驗教訓,在京畿地區也就是西安周邊實行郡縣制,其他地區分封諸侯

10樓:匿名使用者

漢初實行的郡縣制與封國制並存,也就是有的區域是郡縣制,有的區域是分封制!

11樓:八卦女孩

漢在實行郡縣制的同時,又有封國制的存在。

12樓:經濟學家

這是漢初的一種制度。就是既有諸侯國的存在,又有郡縣制的存在,劉邦當時推行這種制度是為了避免重蹈秦的覆轍,結果適得其反。

13樓:倚樓丶丶聽風雨

郡國並行的含義是什麼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漢代實行的一種政治制度,地方上實行郡和諸侯國兩種地方管轄制度

郡國並行制是怎麼做到分封制與郡縣制同時存在的?

15樓:bai龍城

就是把部分割槽域封給皇親國戚和功臣,讓他們建立諸侯過,然後**政權管理的地區實行郡縣制

漢朝的郡國並行制是郡縣制和分封制的合體嗎?

16樓:美女顫抖吧

是的漢朝初期因國家未穩定,百廢俱興採取了「郡國並行制」,將領土分給劉姓的王爺們或者功臣,這在初期有利於穩定****,保障漢朝江山的穩定。但是郡縣的收入歸分封國所有,導致了分封王有了實權,權利過大,直接威脅到了**安全。優點初期能保障國家穩定,缺失後期分封國實力過大威脅**政權。

17樓:哈哈欠為你違逆

「諸侯稍微,大國不過十餘城,小國不過數十里,上足以奉供職,下足以供養祭祀,以蕃輔京師。而今郡**十,形錯諸侯間,犬牙相鄰……」材料反應的是郡國制。

郡國並行制是什麼時期適用的?和分封制的區別是什麼?

18樓:匿名使用者

漢在實行郡縣制的同時,又有封國制的存在,這是同秦朝最大的不同之處。西漢古錢早在楚漢戰爭時間,劉邦為了分化項羽的陣營,壯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韓信、英布等為王,這些人因為非劉姓,故稱"異姓"。由於異姓王非劉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後數年之中,他們相繼被誅除殆盡。

與此同時,劉邦又大封他的子弟為王,稱為「同姓王」,高於列侯。當時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國,他們在封國內是國君,權力很大,其政權與**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級官吏,都由諸侯王自己任命。諸侯王還有一定的軍權、財權等。

史稱"郡國並行制"。

。這是西漢吸收了秦朝郡縣制和以前的分封諸侯制度的結合。

19樓:我是克寒

郡國並行制是漢初的時候實行的,此時無法完全的廢除分封制也不能完全的實行分封制,所以借鑑秦的郡縣制,形成了郡國並行制,即郡縣,封國並存的政治制度。隨著漢武帝推恩令的實行而逐漸廢除。

和分封制的區別是:不是完全的分封制,既有封國存在又有郡縣存在,是一種較為折中的制度。既穩定了社會也埋下了七王之亂的禍根。

這一點類似於分封制下的春秋戰國混戰。同時因為郡縣的存在又使得社會相對清明。

20樓:匿名使用者

郡國並行制是漢朝適用的。是一種郡縣封國並存的制度,分封制是從西周開始分建諸侯國的制度。漢時的諸侯國的權利小於西周時的封國。

21樓:哈哈欠為你違逆

「諸侯稍微,大國不過十餘城,小國不過數十里,上足以奉供職,下足以供養祭祀,以蕃輔京師。而今郡**十,形錯諸侯間,犬牙相鄰……」材料反應的是郡國制。

22樓:匿名使用者

郡國並行制主要在漢朝時期實行。其實就是郡縣制和封國制同時存在,比封國制多了一個同時採用的郡縣制而已。

漢初實行郡國並行制的原因是什麼?有何危害

社會不穩定,一方面要封分功臣,另一方面要加強 集權。政治體系混亂,無法很好掌握地方,同時郡國不滿 為後來的七王之亂埋下伏筆。西漢初期統治者實行郡國並行制的原因 實際上郡國制並不能加強 集權,當初實行封國制的是漢高祖劉邦,他無非是想給跟他打下江山的臣子和劉姓家族一個交代,沒有想過這樣做會影響後來的大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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