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徵和律師事務所
您好,民事權利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享有的利益範圍和實施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以實現某種利益的意志。根據民事權利是否以財產利益為內容,民事權利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根據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根據民事權利的效力範圍,民事權利可分為絕對權和相對權等分類。
民事權利的權利分類有哪些
2樓:
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並受法律保護的利益範圍或者實施某一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以實現某種利益的可能性。簡單的說就是權利主體對實施還是不實施一定行為的選擇權。
民事權利包含以下含義:
民事權利
1、權利是法律關係的主體享有的利益範圍或者為某種行為的可能性;
2、權利是權利主體要求他人實施某種行為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以實現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主體得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濟。
民事權利可以分為什麼?
3樓:濟南程律師
1、根據民事權利是否以財產利益為內
容,民事權利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
財產權,是指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財產權既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也包括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利。
人身權,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分權。
2、根據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
支配權,是指主體對權利客體可直接加以支配並享受其利益的權利。物權、人身權、智慧財產權都屬於支配權。
請求權,是指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抗辯權,廣義上是指抗辯請求權或否認他人的權利主張的權利,有的稱為異議權;狹義上是指對抗請求權的權利。
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權利。
3、根據民事權利的效力範圍,民事權利可分為絕對權和相對權。
絕對權,又稱對世權,是指其效力及於一切人,即義務人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權利。物權、智慧財產權、人身權都為絕對權。
相對權,又稱對人權,是指其效力及於特定人的權利,即義務人為特定人的權利。債權為典型的相對權。
4、根據兩項相互關聯的權利之間的關係,民事權利可分為主權利與從權利。
主權利,是指兩項有關聯的權利中不依賴另一權利可獨立存在的權利。
從權利,是指兩項有關聯的權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權利制約的權利。
5、根據相互間是否有派生關係,民事權利可分為原權利與救濟權。
原權為基礎權利,是權利性民事法律關係中的權利。
救濟權是由原權派生的,為在原權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現實危險而發生的權利,是保護性法律關係中的權利。
6、根據權利有無移轉性,民事權利可分為專屬權與非專屬權。
專屬權,是指無移轉性,權利人一般不能轉讓,也不能依繼承程式轉移的權利。人身權就屬於專屬權。
非專屬權,是指具有轉移性,權利人可以轉讓,也可依繼承程式移轉的權利。財產權多為非專屬權。
民事權利的分類 20
4樓:熱心網友
民事權利的分類如下:
(1)根據民事權利是否以財產利益為內容,民事權利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
(2)根據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
(3)根據民事權利的效力範圍,民事權利可分為絕對權和相對權。
(4)根據兩項相互關聯的權利之間的關係,民事權利可分為主權利與從權利。
1、債權是請求權的一種.債權是請求權,人身權是一種支配權.債權是請求權,智慧財產權是一種支配權。
2、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並受法律保護的利益範圍或者實施某一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以實現某種利益的可能性。簡單的說就是權利主體對實施還是不實施一定行為的選擇權。
3、民事權利的含義如下:
(1)權利是法律關係的主體享有的利益範圍或者為某種行為的可能性。
(2)權利是權利主體要求他人實施某種行為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以實現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主體得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濟。
擴充套件資料:
債權包括
1、債的概念和特徵: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債作為一種民事法律關係,有如下特徵:
(1)債的關係當事人都是特定的。
(2)債的關係的客體包括物、智慧財產權和行為。
(3)債權的實現必須依靠義務人履行義務的行為。
(4)債可以因合法行為而發生,也可以因不法行為而發生。
2、債的發生根據:債發生的根據,即產生債的法律事實。引起債發生的主要根據有:
(1)合同之債。合同是債發生的最重要最普遍的根據。
(3)不當得利之債。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據,取得不應獲得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損失的行為。
(4)無因管理之債。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損失,自願為他人管理事務或財物的行為。
(5)單方民事法律行為之債。指因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這種單方法律行為能在與該行為有關的當事人之間發生一定的權利義務關係,即債的關係。
5樓:百度使用者
1、根據民事權利是否以財產利益為內容,民事權利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
2、根據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
3、根據民事權利的效力範圍,民事權利可分為絕對權和相對權。
4、根據兩項相互關聯的權利之間的關係,民事權利可分為主權利與從權利。
5、根據相互間是否有派生關係,民事權利可分為原權利與救濟權。
6、根據權利有無移轉性,民事權利可分為專屬權與非專屬權。
6樓:情何以堪
根據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和變動權。其中變動權分為形成權,抗辯權,可能權。
根據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分為那四種
7樓:巧米樂
根據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
支配權,是指主體對權利客體可直接加以支配並享受其利益的權利。物權、人身權、智慧財產權都屬於支配權。
請求權,是指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抗辯權,廣義上是指抗辯請求權或否認他人的權利主張的權利,有的稱為異議權;狹義上是指對抗請求權的權利。
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權利。
8樓:懷赤
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和抗辯權。
9樓:石頭陸虎
母親去世了。房屋應該由誰來繼承
10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權利: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人身權利分1人格權2身份權
財產權利分1支配權2處分權
民事權利有哪些
11樓:潛桂蘭斛婉
1:民事權利的客體有:(
物)、(行為
)、(智力成果
)、(人身利益
)2:人們對人生目的、人生態度、人生價值的根本看法和觀點是(世界觀)。
3:訴訟時效包括(
一般訴訟時效
);(短期訴訟時效
);(長期訴訟時效
);(最長期訴訟時效
)。4:道德修養包括(
)、()、(
)、()、(
)五個方面的修養。
5:我國民法所規定的保護民事權利的基本原則,主要有(平等原則
)、(自願原則
)、(公平原則
)、(公序良俗原則
)、(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
6:民事主體主要包括(
自然人);(法人
);(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
)。有些東西不同版本的說法也不一樣請注意!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財產所有權
(一)財產所有權的概念與特徵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與其他物權相比,財產所有權具有如下特徵:(1)所有權為自物權。
(2)所有權為獨佔權。(3)所有權為原始物權。(4)所有權為完全物權。
(5)所有權是具有彈性力、迴歸力的權利。 (二)所有權的取得和消滅 (三)財產共有權
二、債權
(一)債的概念和特徵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能權利和義務關係。債作為一種民事法律關係,有如下特徵: 1.債的關係當事人都是特定的; 2.債的關係的客體包括物、智慧財產權和行為; 3.債權的實現必須依靠義務人履行義務的行為; 4.債可以因合法行為而發生,也可以因不法行為而發生。
(二)債的發生根據 債發生的根據,即產生債的法律事實。引起債發生的主要根據有: 1.合同之債。
合同是債發生的最重要最普遍的根據。 2.侵權行為之債。侵權行為是指民事主體非法侵害公民或法人的財產所有權、人身權利或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3.不當得利之債。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據,取得不應獲得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損失的行為。 4.無因管理之債。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損失,自願為他人管理事務或財物的行為。 5.單方民事法律行為之債。指因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
這種單方法律行為能在與該行為有關的當事人之間發生一定的權利義務關係,即債的關係。 (三)債的擔保 債的擔保是為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得以實現的一種法律制度。 (四)債的消滅 債因下列法律事實的出現而消滅:
(1)因履行而消滅;(2)因雙方協議而消滅;(3)因當事人死亡而消滅;(4)因抵消而消滅;(5)因債權人免除債務而消滅;(6)因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而消滅;(7)因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而消滅。
三、人身權
1.人身權的概念 人身權,是指法律賦予民事主體的與其生命和身份延續不可分離而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 2.人身權的種類 人身權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兩方面內容。 (1)人格權,是法律規定的作為民事法律關係主體所應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
①姓名權;②榮譽權;③名譽權;④生命權;⑤身體健康權;⑥自由權;⑦肖像權。 (2)身份權,指因民事主體的特定身份而產生的權利,主要包括:①智慧財產權中的人身權利;②監護權;③公民在婚姻家庭關係中的身份權,即親權;④繼承權。
(3)人身權的保護方法,《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了適用保護人身權的民事責任形式: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四、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又稱智力成果權,是指智力成果的創造人和工商業生產經營標記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的總稱。其內容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
五、財產繼承權
(一)財產繼承權的概念及法律特徵 1.財產繼承權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個人所遺留的合法財產的權利。 2.財產繼承權的法律特徵為 (1)它與財產所有權相聯絡; (2)它與一定身份相關聯; (3)其實現必與一定法律事實相聯絡。 3.繼承的方式 中國遺產繼承的方式有四種: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 (二)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的概念 法定繼承是指關於繼承人的範圍、繼承的順序以及遺產分配的原則,按法律規定處理的一種繼承方式。 (三)遺產處理
以民事權利的作用為標準,民事權利可分為支配權 請求權 形成權
債權是請求權,有要求別人付款的權利。支配權是指權利主體進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並享受其利益的權利,人身權 物權 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等屬於支配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和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債權是典型的請求權。形成權是指權利人以自己單方的意思表示就能使權利發生變更 消滅的權利,撤銷權 解除...
公民與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有何區別
從民事權利能力來看,兩者的權利能力都是享受權利 承擔義務的資格,都是從出生或成立時發生,從死亡或停止存在時消滅。但是它們也有許多不同之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公司的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廣泛性,即可以享有法律規定的一切權利。而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則具有限制性,也就是說只能享有從事特定範圍活動的權利。2 ...
我國民法規定的民事權利主要有哪些
1 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 身體權 健康權 姓名權 肖像權 名譽權 榮譽權 隱私權 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 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 名譽權 榮譽權等權利。2 第一百一十四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 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3 第一百一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