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鳩的社會理論是怎樣的

2021-03-03 21:48:37 字數 3184 閱讀 2626

1樓: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孟德斯鳩(charle**ontesquieu,1689~2023年)出身於一個貴族法官家庭。早年就讀於波多爾大學,畢業後任律師。2023年當選為市參議員,後來繼承監護人伯父的遺產和官職,任省高等法院院長。

2023年被選為波爾多科學院院士。他有實際工作的經驗,又有理論修養,決心在科學研究方面做出成績。2023年他出版的《波斯人信札》從多種角度對法國社會進行抨擊,反映了法國新興資產階級的思想感情,使得路易十五拒不批准他為法國科學院院士。

2023年出版了《羅馬興衰原因論》,書中他第一次闡述了他的社會理論,探索了歷史發展的原因。2023年又發表了《論法的精神》,全面系統地闡述了自己的社會學、法學和歷史理論,成為一部劃時代的作品。由於他書中的方法是從經驗事實出發,通過歸納而得出某些結論,人們將其譽為近代實驗社會學的真正開端,把他稱為資產階級法學理論的奠基人之一。

他的法學理論是從自然法出發的。他說:「從最廣泛的意義來說,法是由事物的性質產生出來的必然關係。

從這個意義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們的法。」在他看來,理性就是人類社會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規律,在所有這些規律之前存在的,就是自然法。所以,自然法也就是人類理性。

他認為這種自然法有四條:第一,是和平,他不同意霍布斯的互相戰爭論,因為在自然狀態下,人人感到力不如人,因此就不會互相攻擊,戰爭是人類有了社會以後的事;第二,是覓尋食物,在自然狀態下,人除了感到軟弱外又感到匱乏,必須設法養活自己;第三,是性依戀,畏懼感使人互相接近,性依戀又增加了人們的快樂,這是人們之間的相互祈求;第四,是人類的社會慾望,人類對知識的追求使人類有組成社會、過社會生活的要求;人為法是人類在進入社會和國家之後所適用的法。前三種自然法是人類和動物所共有的,第四種自然法是人類所特有的。

在自然法的觀點方面,他與其他啟蒙學者是相同的,不過在具體解釋上不同。他不同意社會契約論,認為原始人的結合是出於人生的需要,並非自願以契約為根據,社會起源於自然的演進,並非契約的訂立,人類進入社會後,軟弱感消失了,平等關係又終止了,於是戰爭就開始了。有人與人之間的戰爭,也有國與國之間的戰爭,為了控制這種戰爭,就不得不有法律和**,一個社會沒有法律和**就無法生存下去。

這種自然法的理論目的,在於用來證明封建制度的法律和國家制度不合乎人類理性,而必須用資產階級的國家和法律取代之。他指出,人類理性之偉大崇高,就在於它能夠很好地認識到法律所要規定的事物,應該和那一個主要體系發生關係,而不致攪亂那些應該支配人類的原則,歸根到底要用理性來判斷一切。

孟德斯鳩也是社會學地理學派的創始人之一。他認為,地理環境,特別是氣候、土壤和居住地域的大小,對一個民族的性格、風俗、道德、精神風貌甚至法律和政治制度都有深刻的影響。他尤其強調氣候的作用。

他說:「法律應和國家的自然狀態有關係;和寒、熱、溼的氣候有關係;和土地的質量、形勢與面積有關係;和農、獵、牧各種人民的生活方式有關係。法律應和政制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關係;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財富、人口、**、風俗、習慣相適應。

」關於氣候對人性格的影響,他充分運用了當時生理學的知識來作論證。他認為冷熱空氣對人體外部的纖維末梢刺激程度的不同,會影響血液的迴流和末梢的鬆弛或緊張程度,從而影響人的體質和性格。如氣候「炎熱國家的人民,就像老頭子一樣怯懦;寒冷國家的人民,則像青年一樣勇敢」。

他甚至認為氣候還會影響到政治制度和宗教。他說:「當我們看到,熱帶民族的怯葸常常使這些民族成為奴隸,而寒冷氣候民族的勇敢使他們能夠維護自己的自由,我們不應當感到驚異。

」他還用氣候的炎熱來解釋佛教教義的產生。他認為印度過度的炎熱使人萎靡疲憊,靜止是那樣的愉快,而運動是那樣的痛苦,這很自然就產生靜止、虛無、無為等被認為是最完善的境界,被認為是萬物的基礎和終結。佛的教義是由氣候上的懶惰產生的,這就產生了無數的弊端。

毫無疑問,他這些思想著重從地理環境、生活方式去尋找社會發展的原因,較之從主觀精神去說明社會歷史是有積極意義的,但過分誇大地理環境的作用,尤其是氣候的作用,則是錯誤的。

孟德斯鳩關於政體的看法與多數資產階級思想家一樣,把政體分成共和、君主和**三種。他把共和政體又分成貴族型和民主型的。他還把政體的性質和政體的原則加以區分。

他認為:「政體的性質是構成政體的東西;而政體的原則是使政體行動的東西。一個是政體本身的構造;一個是使政體運動的人類的感情。

」他還進一步論證說,**政體以恐懼為基礎,君主政體以榮譽為支柱,貴族政體以溫和為特性,民主政體建築在政治道德和愛國主義精神的基礎上。在他看來,每一種政體都有其弊病和缺點,只要能適合國情和需要就是好的政體。如果政體不適合國情,就可能爆發革命。

國民的政治道德如沒有達到一定的水平及無平等精神時,民主政體也不可能建立起來。馬克思曾經指出:「孟德斯鳩認為君主政體的原則是榮譽,他完全錯了。

他竭力在君主政體、**制度和**三者之間找區別,力圖逃出困境;但是,這一切都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說法,它們至多隻能指出在同一原則下習慣上有所不同罷了。」看來,以感情和道德品質來區別政體是不會成功的。

實際上,孟德斯鳩所向往的政體是英國的君主立憲政體。他的政治自由和三權分立的思想對後來的美國革命有深刻影響。他認為自由被濫用了,沒有一個詞比自由有更多的涵義。

他把自由和法律聯絡起來,認為自由僅僅是一個人能夠做也應該做的事情,而不被強迫去做他不應該做的事情。「應該」和「不應該」要以法律為界線。所以,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

他還把自由分成兩種:一種是政治自由,這是人民和國家的關係中產生的,就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人民可以依自己的意願行事;一種是民事自由,它是從人與人的關係中產生的,和自然法有密切關連,如人人不被奴役的自由。

為了使人民享有政治自由,他認為必須建立三權分立的國家政治體制。他還從歷史經驗出發,指出:「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

」因此,為了防止掌權者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所以,他認為把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區分開來,使之互相制約、平衡發展,乃是確保公民政治自由的必要條件。為什麼必須這樣做呢?

他解釋說:「當立法權和行政權集中在同一個人或同一機關之手,自由便不復存在了」,因為這個人或這個機關可以用暴力的方法來執行他們自己制定的法律。「如果司法權不同立法權和行政權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司法權同立法權合而為一,則將對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專斷的權力,因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同一個人或——同一機關行使這三種權力,即制定法律權、執行公共決議權和裁判私人犯罪或爭訟權,則一切便都完了。」這種三權分立的學說是以英國政治為設計藍本而提出的,是西方整個資產階級革命時代的產物,並對後來西方國家的政治建設起重要的影響作用。

孟德斯鳩三權分立的學說,說到底是為保護資產階級財產私有**務的。而且,他還為君主留下一定的地盤,他只是用三權分立來限制君主的權力。與後來盧梭的人民主權說相比,明顯表現出它的不徹底性和妥協性。

簡述伏爾泰,盧梭,孟德斯鳩的提出思想的作用

思路分析 伏 爾 泰 希望通過 開明 君主的改革過渡到君主立憲制孟德斯鳩 發展了洛克分權學說,提出了三權分立原則盧梭 提倡 社會契約論 和 人民主權說 解題過程 伏爾泰 法國啟蒙思想家中的領袖人物.他也沒有完全擺脫神權思想的影響,仍主張信仰上帝,保留宗教.在抨擊天主教會方面,如果與文藝復興時期的思想...

社會教育作文,孟德斯鳩說過,我們接受三種教育

社會教育的殘酷之美 兒時,父母是我們不成熟心靈的保護傘,他們把種種黑暗擋住,而告訴我們許多美麗的童話,有王子公主,有英雄美女.上學後,教師是我們獲得系統性認知的構建者,他們棄糟粕取精華,教給我們科學 藝術和哲學,教給我們愛因斯坦 孟德斯鳩.社會的教育呢?與前兩者相反,無處不體現著殘酷之美.孟德斯鳩的...

孟德斯鳩提出的三權分立有何實質意義

三權分立實質意義 1 起到防止 保障自由的作用。2 他的理論後來成為資產階級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則。首次系統的提出了權力的制約機制,為今後資本主義政治發展奠定理論基礎。孟德斯鳩三權分立學說的內容和意義 你好,下列是在網上收集的資料 資產階級國家政治制度和政權結構的基本原則和組織形式。按照這一理論原則,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