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判了,公司不服又上訴到法院

2021-03-03 21:55:52 字數 3013 閱讀 2712

1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還是取決於判決的結果

宣判結果出來之後 如果敗訴方沒有上訴的話 就可以生效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完了對方應該是起訴,啟動一審程式,一審判決下來以後在判決書中通知的時間內(15日)如果對方沒有上訴,對方便不能再上訴了;如果在上訴期限內對方是可以上訴的,上訴啟動二審程式,判決為終審判決,雙方均不得再上訴。除非有法定事由申請再審,一般很少也很難啟動這個程式。

3樓:啥都沒學會

仲裁完公司不服會起訴到法院,法院一審判決後,如雙方或一方不服可以再上訴,二審為終審判決。如一審後無人上訴,即可生效。

勞動仲裁後不服上訴法院能推翻仲裁結果嗎

4樓:農村土地流轉

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雙方可以向法院起訴(終局裁決例外),法院是否會推翻仲裁的結果,要看仲裁是否正確,雙方當時要重新提交證據,又得看證據是否充分。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十五內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在立案後二三十天左右**,到時會有傳票通知。是否請律師,自己決定,但是,請律師能更好的維護自身的權益,參加勝訴機率。

勞動仲裁後勝訴,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訴。

5樓:北京朝陽蘇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你現在是仲裁裁決後的一審階段,後面還有可能有二審和執行程式。

民訴法規定一審審限一般六個月,二審一般三個月,執行案件最長六個月。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應在三個月內判決;如果是普通程式審理的,則一般應在六個月內判決。

7樓:逍遙

你好判勝利就是維持仲裁裁決定12,7萬!一審普通程式不超過六個月,案件簡單不超過三個月!對方說三五年那是嚇你,你積極應訴即可!

8樓:凌瀅瀅花世

根據你的描述,似乎你所說的「雙倍補償金」似乎是單位違法與你接觸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即正常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的雙倍)。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對追索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爭議的仲裁裁決,對用人單位來說是終局裁決,用人單位不能向法院起訴。

但是用人單位真的想和你搞的話,他們可能會向法院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或者撤銷仲裁裁決。不過你放心,只要是仲裁過程中沒有重大明顯違法情形,法院一般都會駁回他們的申請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10樓:手機使用者

被告上訴一般勝訴的可能性不大。你作為原告一旦再審侍判決書下達,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執行庭會為你執行執行標的。

勞動仲裁結果,公司不服上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時會參照勞動仲裁的結果嗎?仲裁結果在法院審判時就廢了?

11樓:長沙律師吳繼宗

第一類: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用人單位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符合條件的裁決,將會被裁定撤銷,當事人雙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類:非終局裁決,用人單位不服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一般情形:不申請撤銷不起訴即生效裁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12樓:匿名使用者

仲裁結果在雙方任一方到法院上訴時不再生效,爭議處理結果以法院判決書為準,法院判決會考慮仲裁的結果,改判的概率不高.

13樓:好人一生平安

這個您可以放心,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法律和事實。

仲裁我勝訴,我放棄上訴,公司不服上訴,我該如何答辯?仲裁沒有

仲裁決定書bai一下達。雙方如對仲裁程 du序有不服的,zhi可以上訴dao到同級人民法院。內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仲裁容 程式違法的,可以撤消仲裁。記住,人民法院只能對仲裁程度進行審理,並不能對已經產和的仲裁結果進行審理。如果人民法院認為仲裁程式合法,駁回上訴,那同時仲裁決定就生效了。的朋友說的很對,人...

勞動仲裁判決後,被申請方不服判決,要申請撤銷判決,申請方應該怎麼辦

根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第四十九條 第五十條的規定,首先,您看看您的裁決書是否是屬於終局裁決。如果是終局裁決,用人單位只能就前述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一般法院不再對具體案情作稽核。但如果是非終局裁決,用人單位是就裁決結果進行上訴而非申請撤銷,那您就要對案件事實再做...

勞動仲裁判決書出來 但過了上訴期 我已經申請了強制執行 對方不服 申訴了 會影響執行

如果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裡起訴了,勞動者申請的強制執行就時效,法院應當立即停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