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公訴案件被害人與被告人在訴訟權利上的異同

2021-03-03 22:20:42 字數 2296 閱讀 2300

1樓:高度強

公訴案件被害人與自訴人在訴訟權利上的共同之處有:

(1)申請回避;(2)委託**人;(3)提起附帶民事訴訟;(4)對不立案和不起訴的決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5)有權參加法庭調查與法庭辯論;(6)對生效判決或者裁定提出申訴,請求重新審判,等等。

公訴案件被害人與自訴人在訴訟權利上的差異有:

自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訴,申請撤回自訴,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訴。而公訴案件被害人無上述權利;被害人的請求立案權,對一審判決在法定期限內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權,也是自訴人所沒有的

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有哪些訴訟權利?

2樓:手機使用者

1.我國法律明確規定被害人沒有上訴權,其只有對一審的附帶民事部分有獨立、完整的上訴權。

被害人沒有刑事方面的上訴權,但有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權利,而且只能對判決請求檢察院抗訴,而對裁定不能提出抗訴。被害人及其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期限為自收到判決書後5日內。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請求後5日以內,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書面答覆請求人。

2.接受告知的權利, 就是知道為啥被起訴

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在偵查階段)

委託辯護人的權利(在起訴階段)

申請回避的權利 ,就是要求哪個人不出席庭審,比如說法官是對方的親戚,可以要求這個法官迴避

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

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的訊問,有拒絕回答的權利要求解除強制措施的權利

申請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的權利

核對筆錄的權利

獲得賠償的權利

對侵權提出控告的權利

簡述公訴案件被害人與被告人在訴訟權利上的異同,答案那裡有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害人享有的與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共同的訴訟權利主要有:1、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2、申請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書記員、鑑定人、翻譯人員迴避的權利及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申請複議的權利;3、對於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和審判人員侵犯其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4、有權參加法庭調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經審判長許可向被告人、證人、鑑定人發問;對公訴人、辯護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證進行辨認;對當庭宣讀的未到庭的證人的證言筆錄、鑑定人的鑑定結論、勘驗筆錄和其他作為證據的文書發表意見;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5、有權參加法庭辯論,對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意見並與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互相辯論;6有權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依法提出申訴,等等。

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享有的特有的訴訟權利主要有:1、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2、對於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不立案的決定,有權獲知原因;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3、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有權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4、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人;5、對於人民檢察院所作的不起訴的決定,有權獲得不起訴決定書;如果不服,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對於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6、對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7、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不服的,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在收到請求後5日內,應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答覆請求人,等等。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與自訴人在訴訟地位和權利義務上有哪些異同

4樓:醉冰軒主

答:被害人的訴訟地位,是執行控訴職能的當事人。他的訴訟權利主要有:

請求立案;申請回避;委託訴訟**人;要求賠償損失;對不立案和不起訴的決定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訴;出席法庭並陳述案情,發問被告人,參加證據調查與質證,申請通知新的徵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鑑定或勘驗,參加法庭辯論;對一審判決在法定期限內請求抗訴;對生效判決或裁定提出申訴,要求重新審判等。

自訴人在訴訟中享有廣泛的訴訟權利,主要有: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訴和委託訴訟**人;申請撤回自訴;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作為原告人出席法庭參加法庭審判和同被告方辯論;申請回避;提出上訴;對生效判決裁定提出申訴,請求重新審判等。

自訴人負有舉證責任,捏造事實,偽造證據要承擔誣告陷害的法律責任;自訴人應當親自參加訴訟。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第171條增加規定,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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