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孩子橫穿馬路被正常行駛的電動車撞傷責任誰大

2021-03-03 23:03:44 字數 3476 閱讀 3498

1樓:霸道

你好律師,我開車和電動車發生了事故,我是正常行駛,電動車是橫穿馬路,出事後電動車說頭不舒服要去醫院看看,他說他在醫院花了好幾千,我說醫藥費都是我的,只要有票據我一分不少的把錢給你,但是他就是拿不出來票據,我也知道他根本沒住院,現在協警說我可以法院起訴他,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辦呀?? 現在我的車還在交警隊扣著,都6天了,協警要我和對方協商解決,對方開口說他在醫院花費了五六千元,我說把單據拿出來,一分不少的賠給你,他找各種藉口就是拿不出單據,協商不成最...

我騎電動車在路上正常行駛,一個孩子突然橫穿馬路,撞上了我的車,責任在誰**?

2樓:

不用負全責!如果受傷不嚴重私了!雙方都有責任!你一般是主責!

電動車撞了橫穿馬路的行人,誰的責任大?

3樓:一曲菡萏語

行人負主責

行人違法橫穿馬路發生事故,認定原則如下:

1、根據交通法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2、行人在交通主幹道以及有中間隔離設施的道路上橫穿道路或者闖紅燈的,行人責任大;

3、行人在人車混行的城鎮道路上橫過馬路,機動車責任大;

其它考量因素:

1、機動車是否超速;

2、機動車是否明顯避讓不當;

3、行人是否有車輛臨近時加速橫穿等情形。

4樓:匿名使用者

合不合理不好說,個人傾向於主次責任。你孩子橫穿馬路存在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但年紀小,認識能力較弱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應該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沒有劃分車道,應該在路右邊行駛,而不能在馬路中間行駛,也存在過錯。

5樓:匿名使用者

橫穿馬路違反了交通規則,要負一定的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車負責咯,不過大人也要負責,讓孩子到處跑幹嘛啊…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小孩在路上是弱者。

橫穿馬路的電動車與主道上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相撞責任誰大點?

8樓:匿名使用者

相互都有責任,電動車違章,機動車也沒注意瞭望。電動車責任更大。

一般交警判都一半一半 ,雖然電動車責任大,但機動車有保險。

9樓:化石

違章橫穿馬路的電動車責任大,或者負全責。但機動車和駕駛人員一定是手續齊全、正常照章行駛。根據慣例,無論誰責任大,交警處理時會「照顧」弱勢「一方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電動車的名聲就是讓這些不守交通規則的人敗壞的

正常行駛的電動車和橫穿馬路的電動車相撞,責任怎麼認定?

11樓:花淺陌微涼

正常行駛的電動車和橫穿馬路的電動車相撞,具體責任認定要根據交通部分對現場事故認定情況,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在司法實踐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處理時,由於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認定交通事故的事發經過、事故成因和事故責任的重要證據,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事故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所以交通事故認定書往往成為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問題。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的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於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訴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確定損害賠償的證據。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載明的內容,顯示其具有書證的特性,因由公安機關製作,故應為公文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

同時決定了該認定書不具有行政可訴性,不服認定書的結論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也決定了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案件時,應該和其他證據一樣進行真實性、客觀性、合法性審查,如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該認定書時,法院無需經過重新認定即可不予採信。

12樓:匿名使用者

橫穿馬路的電動車責任大,作為非機動車,橫穿馬路應當下車推行。

電動車正常行駛與橫穿馬路的人相撞責任怎樣劃分?

13樓:匿名使用者

責任是不按規定橫穿馬路的人負全責,但按道交法規定,如果行人受傷,你必須把受傷的行人送到醫院,並先墊上費用。(自己傷著只能自認..),最後造成的一個結果是,雖然你沒有責任,最後也要全部買單。

遇到這倒黴事,自己不要太較勁,早了早好。

14樓:匿名使用者

撞到豬就認了吧,中國七八層人都是豬八戒的後代.

下次開車長眼點就行了.

電動車撞了橫穿馬路的行人,誰的責任大?

15樓:一曲菡萏語

行人負主責

行人違法橫穿馬路發生事故,認定原則如下:

1、根據交通法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2、行人在交通主幹道以及有中間隔離設施的道路上橫穿道路或者闖紅燈的,行人責任大;

3、行人在人車混行的城鎮道路上橫過馬路,機動車責任大;

其它考量因素:

1、機動車是否超速;

2、機動車是否明顯避讓不當;

3、行人是否有車輛臨近時加速橫穿等情形。

我開車正常行駛和橫穿馬路的電動車相撞,電動車主受傷,責任怎樣劃分 20

16樓:匿名使用者

責任是不按規定橫穿馬路的人負全責,但按道交法規定,如果行人受傷,必須把受傷的行人送到醫院,並先墊上費用。(自己傷著只能自認..),最後造成的一個結果是,雖然沒有責任,最後也要全部買單。

作為交通事故可非為全責、主責、同等責及次責和無責,要看構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才能確定責任。

17樓:新鄉康寶萊

如果電動車違章橫穿馬路,責任完全由電動車負責.

18樓:匿名使用者

機動車和非機車相撞,一般責任都會歸在機動車的。最好報警來處理,而且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電動車的全責,要不然機動車是一定會有責任的。 現在的交規是保證了非機動車的利益

19樓:匿名使用者

動車和非機車相撞,一般責任都會歸在機動車的。除非剛剛被交警現場看到是電動車嚴重違規,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電動車的全責,要不然機動車就只有認倒黴了。唉!

沒有辦法,現在的交規是先保證了非機動車的利益。祝您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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