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確定是正常直行,且沒有超速,闖紅燈等違法行為,那麼轉彎的自行車一方要承擔至少主要責任,或者全責。
不管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都要讓直行的先走,同時非機動車還要走非機動車道,沒有就非機動車道的,可以混在機動車道騎行,但也要遵守交通規則,轉彎讓直行。機動車到到路口時要減速慢行,注意瞭望,車速一般是控制在30公里/小時。如果機動車超速的話,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中,就是看雙方都有那些違法行為,只要有為法行為的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機動車右轉與直行電動車相撞,應該怎麼賠
2樓:碧水微瀾
一、如果是電動自行車,機動車全責,電瓶車不需要賠償。
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1項「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3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二、如果是電動摩托車,摩托車全責。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條:「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3條第2款「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前車轉彎、行經交叉路口的。」
4、《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7條「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
三、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車的判斷,以時速20公里、50公里為界限。
1、最高時速超過5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大於40公斤的,必定屬於摩托車。
2、最高時速低於2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小於40公斤的,屬於電動自行車。
3、最高時速20-50之間的,屬於爭議區。看交警的判斷。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十四條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
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誌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3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右轉,被電動車撞了,汽車要負主要責任。
轉彎讓直行,是交法的重要原則。汽車轉彎,而電動車是直行,汽車就必須讓直行車先行,也就是說,汽車是轉彎,電動車是直行,電動車有優先通行權。要按責任劃分的話,汽車是主要責任,電動車負次要責任。
以下為相關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①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②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③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④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⑤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①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②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③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④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通過;
⑤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⑥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⑦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①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③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④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2、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3、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訊號、制動、連線、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1、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並鳴喇叭示意。
第六十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第六十一條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2、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3、使用軟連線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4、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線牽引裝置牽引;
5、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4樓:二貳2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1項「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3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大字本)》講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各級人民**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參考資料
5樓:drh極地綠洲
機動車右轉與直行電動車相撞,應該怎麼賠。這個應該是車動車全責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右轉行使在慢車道被電動車撞上尾部左邊
7樓:社旗之魂
我建議你給人家電車修修,醫藥費出了,在給個幾百塊錢補償,真是拖下去對你不利,多給人家說點好話,如果它要一個勁就別搭理它,把它涼涼。
8樓:盤古的小斧子
你就等三天後給她回答。賠償的事情那就與她討價還價,一直到雙方都能接受為止。
9樓:低調的
不行你就拖著走法律程式,要不到那麼多錢的······跟他們耗著······
碰到敲竹槓的了·····別怕···
10樓:匿名使用者
以醫院診斷為準吧。如果只是皮外傷,別說7000,就是700都多。因為醫藥費你不是已經負責了嗎?如果對方要求過分,還是正常走法律程式。
11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人沒事,把人家檢查費結了吧!講話客氣點,不要太囂張,人家也不是想訛你那錢的,我個人認為就是這樣,因為我剛好遇上這事
右轉與直行相撞,交警判定直行車全責,這合理嗎? 80
12樓:知識青年
合理。右轉車輛與直行車輛相撞,右轉車輛全責。如果是路口,直行車輛應讓進入路口正在左轉的車輛先行。同向並行行駛,左轉右轉都要讓直行車輛先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電動車與自行車相撞,電動車與自行車相撞,誤工費怎麼算?
1.從您敘述的情況來看,應該是雙方都有責任。因為電動車 自行車都不能在機動車道上 行駛 2.斑馬線是過行人的。騎自行車的人所說不能成立,且令人生疑 3.所述發生在什麼地方?我就親眼所見,像這樣騎自行車在馬路上 碰瓷 詐騙的!因為 他捉住了你的軟肋 你違章了 4.把你的疑問告訴警察且必須立案 非但不賠...
自行車逆行與電動車相撞自行車逆行與電動車相撞
這個問題需 bai要從以下方面來分析 du1 電動車的設計時速zhi 為多少dao?按照國家相關 內規定,非機動容車的車速不可大於20公里 小時,假如電動車速度超過該規定,則可被定性為機動車,通過問題描述推理可得知電動車駕駛者是以非機動車的目的購得該裝置的,一定未取得相關的駕駛資質,所以個人觀點認為...
直行車輛應該讓左轉車輛還是左轉車輛讓直行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令第405號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的規定 機動車通過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或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 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因此,同樣允許通行的情況下,左轉彎車輛要讓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