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以第一人稱自述的現代都市文

2021-05-04 21:00:33 字數 922 閱讀 3439

1樓:桂林馬天下

我的波塞冬 文 / 繆娟桐華

文案:她以這一個身份愉快的生活了多年:聰明的海洋地質系大學生,**艦長和舞蹈家的女兒,品嚐著對一個年輕科學家的愛戀,積攢自己喜愛的石頭。

直到這一天她遇到那總是給她帶來厄運的美少年。

他究竟是誰?平白無故的到來,從容驕橫的在她的生活中翻雲覆雨?

她自己又是誰?怎麼會跟他有那麼多的矛盾關聯?

被時光掩埋的祕密 文 / 桐華

文案:在青春的時光河中,我們都有一些情感的祕密被歲月的塵土掩埋。

———此乃該故事的文藝版

一枚大齡女青年,經歷過無數次相親,發生了一件最幸運也最不幸運的事情,她相親的物件是她曾經的暗戀物件。她,他,他,她,他們四人在命運的輪盤上再次相遇,究竟歲月的塵土下掩埋著什麼樣的祕密?

———此乃該故事的希區柯克版

結局?愛咋就咋!

《荊棘花園》by 阿色

女主不算美麗溫柔,男主是**系研究生,家世很好,相貌很好,氣質很好,歌劇也唱得很好(沒有不好?),對女主更好……

有文筆,很寫實。

以下為摘段:

一陣流水一樣的前奏過去,他唱起來。

梅子小聲說:「哇!」

即使我滿腹怒火,仍然被他的聲音吸引。他似乎唱的是俄語,簡單的兩段發音反覆地吟唱,我聽不懂他在唱什麼,也不知道他的發音好壞,只是聽到他的聲音在高的時候清遠悠然,似乎是曠野上高高的一抹風;低的時候婉轉優美,像是綻開了一叢花。

看著他修長雙手行雲流水般在鍵盤上滑過,他的脣吐出動人的聲音,我不禁有點迷惑,無法把這個人跟昨天婚禮上惡劣地強要了我的人聯絡起來。

2樓:朱漓

追尋今生的最愛by席娟

很舒服的文,有點寫實,加點淡淡的幸福,介紹與你。

3樓:匿名使用者

安寧的《風舞》《溫暖的弦》

以老王為第一人稱改寫,以老王為第一人稱改寫

屋,隨即又有些後悔,明知道自己的樣子嚇人,幹嗎還要進屋呢?我把手上的東西一遞 這些.給你的.你和錢先生.好人.不知怎麼的,嘴不聽使喚,話也說不清楚,幸好她接過去了.然後,她往屋裡看看,轉 南宮灬龍龍 2014 10 3000 我恩了一聲,直著腳往裡走對他伸出兩手。我一手提著一個瓶子,一手提著一包東西...

以第一人稱方式改寫,寫日記,以第一人稱方式改寫,寫一篇日記

三月十六日 晴 星期六 今天是星期六,也是媽媽最忙的一天。早上,媽媽在我還沒起來的時候就爬起來了。起來做什麼呢?當然是起來洗臉 刷牙,還有化妝呀 喔 對了,媽媽每天都會抹一種香香的髮膠,那種味道真是太好聞了 抹完髮膠後,媽媽還會把抹在頭上的髮膠吹乾,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要把它固定好啦 用完這些事,也...

寫文章的時候第一人稱用的是「自己」和第一人稱用的是「我」這是否能反應個人的一些特性

自己是書面上對我的一種描述,用自己的話,就比較理性化,能夠容易讓人接受,可以看出作者是一個注重讀者感受的人,用我的話,就要看用得多與少,若用得少的話,就讓人感覺比較親切,讓讀者贊同作者的感受。但用得多的話,就會顯得累贅,而且會顯得囉嗦,也體現這個人是比較自我,儘管作者沒有這個意思。我也總結了我周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