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生上的工資與去單位之後勞動合同上的工資是一樣的嗎

2021-06-11 11:52:11 字數 1207 閱讀 3636

1樓:力錦曦

必須籤合同 那時候協議才終止效率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保管好手中的合同,如果企業真的出現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情況,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會的了,看什麼樣的企業,一般企業都會按照合同來辦事情的。

畢業生三方協議上填寫的工資待遇有法律效力嗎?

4樓:seyen媛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

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同學們要正確理解和使用三方協議,應該從四個方面著手:

第一,唯一性,即畢業學生不得持有多份三方協議,如果學生簽訂多份三方協議,則一旦出現衝突以第一份協議為準;

第二,法律效力的時限,三方協議的法律效力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之後即告終止;

第三,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必須經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協商之後約定,並且違約金的數額必須符合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相關規定;

第四,備註欄,畢業生應該儘量將單位的承諾,如休假,住房補貼,解決戶口,保險等各項承諾明確寫入備註欄,現實的情況是90%的以上的三方協議中備註欄全是空白。在三方協議涉及的三方中,真正履行責任和權利雙方是用人單位和畢業生,而學校只是作為一個見證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畢業生就業協議是學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的協議,協議性質比較特殊,不算正式勞動合同,不由合同法調整,也很難說單由勞動法或是勞動合同法調整。但是這份協議一經簽訂,在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當然是有效的。其法律效力在於約定在一定時間,由學生和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果一方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則學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當然沒有建立正式勞動關係,但是拒絕簽約的一方將要依照畢業生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的違約金。

如果用人單位不按照畢業生你協議約定的工資數額與學生簽訂勞動合同,學生可以面臨兩種選擇,一種是接受用人單位的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正式的勞動關係。相當於學校提出變更之前的就業協議約定,而你也同意學校的做法。當然這裡面用人單位如果操作不好,可能面臨乘人之危或脅迫的法律風險,從而導致學生將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用人單位此舉也是有法律風險的。

一種選擇則是拒絕簽訂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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