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出走的黑眼睛
那要看你犯的什麼錯,是否危害了公司的利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只有以上幾點單位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不賠付違約金,但是他不應該扣你的押金。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實行。
但是根據《勞動法》也不應該有以上行為。
但你偷拿代金券確實觸犯了公司的制度以及利益,你們經理有資格炒你魷魚,但是你入職前他是不應該收取押金的,不過要是涉及錢財的工作,需要有擔保是可以理解的。至於你拿了代金券,如果在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是可以扣你工資或要求你對損失做出賠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企業有義務按時發放員工工資,可以要求及時補發工資!但須勞動合同證明,如無證明,則應先向勞動仲裁部門要求仲裁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在當地無註冊與本案無關,可另行起訴。
自從被炒魷魚後感覺做什麼都不順 10
3樓:抹不淨
怎麼可能會這樣呢,
再重新找一份工作。
現在的工資這麼多。
隨便找找,
也比以前那家好。
企業只給員工辦理養老保險,不辦理醫保,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嗯,如果到社保中心舉報的話是很有可能成功的,不過工作就難說了哦。您必須自己權衡利弊!
5樓:匿名使用者
不辦理醫保告發肯定沒有問題,問題是告發後怎麼辦。如果選擇不告發,你就要收集你在該公司工作的一切證據,注意要從入職開始;最後要離開時再到勞動局告發,要求賠償,或到法院起訴。
呵呵,這個辦法比較陰險,但是沒有辦法,勞動者是弱勢群體,要學會保護自己。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匿名去舉報,到時候公司老闆自然就會依法辦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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