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婚後財產無特殊情況下,系夫妻雙方共同共有。若一方在婚前已經完成了主要的或全部購房行為(已經足額或者大部支付購房款,簽訂購房合同),但婚後才取得產權證,該財產仍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同理,若購買二手房,一方婚前已經與第三方達成合意,簽署購房合同,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購房款,即使婚後才從第三方完成過戶,該房產也是一方的婚前財產。
值得注意的是,一方婚前購買的房產僅支付了部分款項,並登記在該方名下,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或者夫妻一方通過自己的收入還貸,此情況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全款買房過戶只落男方名字的話,也算夫妻共有財產,不過如果將來賣掉房子,女方只能享受到增值的部分。您說的第二種情況,也可以算作是共有財產,如果離婚時要涉及財產分割,女方要提供還貸證明,而且也會考慮雙方共同生活的年限。但是首付部分是屬於男方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一,。1.過戶只寫男方一人名字,依照婚姻法規定,屬於父母贈與子女的婚後個人財產,權益屬於男方一人,
2.。過戶寫夫妻倆名字,屬於父母贈與小夫妻共有財產,權益屬於小夫妻倆人共有,
二。商鋪是婚後購買,父母沒有出資全款購買,依照婚姻法規定,商鋪產權屬於小夫妻婚後共有,一人一半,但是父母出資,這個屬於父母對小夫妻債權,可以依法主張,就是說商鋪屬於小夫妻,但是小夫妻欠著爹媽錢。
4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解釋三規定: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所以說,第一種情況屬男方婚前財產,第二種情況屬共同財產。二、商鋪屬男方個人財產。
共有人可以有多個,按份共有。
婚前財產結婚後過戶給另一方後算共有財產嗎?
5樓:匿名使用者
過戶之後就開始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6樓:匿名使用者
算,你過戶了,財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婚後過戶算共有財產嗎
婚後財產無特殊情況下,系夫妻雙方共同共有。若一方在婚前已經完成了主要的或全部購房行為 已經足額或者大部支付購房款,簽訂購房合同 但婚後才取得產權證,該財產仍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同理,若購買二手房,一方婚前已經與第三方達成合意,簽署購房合同,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購房款,即使婚後才從第三方完成過戶,該房產也...
婚前男方買房婚後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您好,是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我國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單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買房還是...
婚後的房產在離婚前過戶好還是離婚後過戶好
1.婚後購買的房產屬於共有財產,辦理完離婚手續後女方不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只能到法院起訴,這個得看當時經濟補償時候的相關證明了。2.離婚前後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費用沒有區別。3.正常交易過戶 總房價x 契稅 1 1.5 營業稅5.5 2年以內 個人所得稅1 印花稅0.05 婚後購買的房產屬於共有財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