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楊文戰律師
他們說的是對的,法律上這叫轉繼承,你父親去世時,你婆婆還在世,她有權取得一份你父親的遺產。
在未進行遺產分割的情況下,她又去世了,她原本有權繼承的份額就由她的繼承人來繼承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你在,他們沒有繼承權。因為他們是第二順序繼承人。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問的問題不清,沒法有針對性回答。若沒有遺囑繼承的情況下,參照繼承法的規定你就會明白該怎樣來繼承遺產。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一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第四章 遺產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第二十四條 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第二十八條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第二十九條 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第三十條 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條 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根據本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財產繼承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的或者補充的規定。自治區的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自治州、自治縣的規定,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三十六條 中國公民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外國人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中國公民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外國訂有條約、協定的,按照條約、協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 本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繼承法,戶主是婆婆,父親是去世了的,現在父親的兄弟想獨佔婆婆的房子,父親去世,我有權利繼承父親的權
4樓:雅盛超級
有權繼承
父親的份額抄。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遺產繼承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5樓:藍色北極空
有權利看你婆婆有有沒有遺產給誰的說明
6樓:風塵世射手
有點亂 你父親兄弟應該是你叔
7樓:愛犬黑仔麻麻
這個只要有自己的子女繼承,舅舅沒有權利,只有子女可以,
你好!我屋裡現在有一套祖業房子,就是我爺爺的爸爸留下來的,我爺爺有三兄弟,(現在去世一個,還有一個
8樓:嗝嗝
你都說房產證名字是你爸爸的,還分什麼?
9樓:流浪貓的哀愁
從客觀來看是行不通的,按當下70年房產權來看,你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神馬的都跟這房產沒有關係了,從主觀來看,你爺爺的女兒已出嫁,戶口已不屬於你們戶口,她們更有權力了,
10樓:┿承諾灬卻變↖謊言
如果是這樣的話 她們憑什麼來分 在說了上面名字都是寫你爸爸的、她們沒權利這麼逼迫你爸分房子的、既然上面寫了你爸的名字 那就是說你爸是經過法律
父親去世了,母親健在,房產證上是母親的名字,我父親的媽媽有權來繼承我父母房子的一部分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1、雖然房產證未bai
你母親一人du,但該房應定性為你父zhi
母的夫妻共同財產dao,你父親內去世應當先容行分割夫妻二人財產,及房屋價值的一半屬於你母親的個人財產。
2、剩餘一半財產應當由你和你母親、你婆婆三人以法定第一繼承人的身份平均分配。
3、看你也是個重孝道的人,個人認為按照法律來吧,三人平分,你的那些伯伯叔叔肯定是看上你婆婆的那一份了,你最好替你婆婆講明道理,為自己下來養老考慮,當然如果實在是想給某個子女也沒辦法,但應當把養老問題寫在明處,畢竟這個算是你爸爸對老人的最後一點孝道了。
4、至於你的那份,當然歸你處置了,可以自己留下,將來替你爸爸給你婆婆盡點孝道那就更好了、也為媽媽養老有個保障。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問你婆婆 你母親是第一繼承人 房子一般是你母親的 你是第二繼承人 你父親的那半 就是你的 只有你們不要的情況下 才輪到親戚們 這是在沒遺囑的情況下。
13樓:李建成律師
是有的,他可以繼承您父親的那一半的一部分
14樓:凡人律師
若該房屋由你父母婚後取得,即使登記在你母親名下,該房屋一半屬於你父親。
這一半房產由你父親的父母、配偶(你母親)、你一起繼承。因此,你姥姥姥爺可以主張繼承,如果你母親要賣,需要經過他們同意。
15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講,父母和配偶子女都據有繼承權,好好商量商量,別鬧的很傷感情就好
我公公和婆婆及我丈夫已去世,留下一套房產,我們是否有繼承權
16樓:風雨中的北湖
當然有。而且你和老公的孩子也應該有。
17樓:老樂孔子
你丈夫有無兄弟姐妹有要公證後平分,你得丈夫那份
18樓:匿名使用者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你有一部分繼承權
19樓:百變小草莓
有啊 孩子就是繼承者
20樓:李慧敏
如果他們沒有指定繼承人,按說你們是有部分繼承權的,
丈夫先死財產沒繼承,未分割,婆婆後死,請問我丈夫的哥哥有繼承權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被繼承人死亡後,沒有遺囑就是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父母、子女。
只要繼承人繼承開始時沒有明確放棄繼承,就是行使繼承權。沒有分割和行不行使繼承權沒有關係。沒有分割的遺產,為繼承人共同共有。
所以你丈夫遺產中你婆婆的那部分已經屬於了你婆婆的財產了。
你丈夫的哥哥有權利繼承你婆婆遺產中你丈夫那部分。實質是繼承了你婆婆的遺產。
另外說一句你和你丈夫有孩子的話,孩子可以繼承你婆婆的遺產,實質是你丈夫的應得份額,代位繼承。喪偶兒媳如果盡到了贍養義務,可以從遺產中分的一部分的財產。
父母都已去世,父親留有房產一處,請問由誰該繼承,我兄妹三人,哥哥嫂嫂和弟弟也去世了,只是哥哥有一男
這得看情況,看你老爺子立遺囑沒,如果立了,按照法律就按遺囑分配,內沒有就你繼 承,因容為從法律上講,你們兄妹三人是第一繼承人,你哥哥的孩子為第二繼承人!如果你的哥哥弟弟還健在,有你們三人平分或者協商,但是他們去世,你是唯一的第一繼承人,就該你繼承!如果你不想繼承,則由第二繼承人繼承!按照中國傳統,女...
哥哥死亡,未婚無子女(留有房產等),之後父親後死亡(婚姻關係簡單無婚外子女),請問遺產如何分配
哥哥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 父親 沒有介紹有沒有母親 繼承,然後父親死亡,其遺產 包括繼承哥哥的房子等遺產 由第一順序繼承人母親 子女 若爺爺奶奶在世,還要有爺爺奶奶 共同繼承,分配方法是先把母親的財產分出來,剩下的才是遺產,原則上幾個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配,同時照顧生活無 的繼承人 比如爺爺奶奶年齡...
房產證是已去世父親的名字,我如何賣房
房產的所有權人應該是當事人的父親和母親共有。父親去世後,父親所有的部分由奶奶 母親 當事人繼承。如果當事人需要 房產,需要徵得共有權人的同意才能處置。如果當事人需要將房產的全部產權過戶的自己的名下,需要奶奶 母親簽署放棄繼承權的宣告 最好進行公證 以及母親將屬於自己的部分產權贈與當事人就可以了。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