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生意不好裁員很正常,但也要讓他把該給你的薪金結算給你。不然就說去勞動仲裁。一般會給你的
2樓:匿名使用者
讓你,本來就是臨時工,那麼,他才不需要忍的時候,他叫你,申請離職,其實也是很正常的,範圍,其實它單位的效益不好,也沒有,b,繼續待著他,你可以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去,把自己的生活創造的,更加幸福,其實在一個地方,如果不行的話,你本來就應該跳出這家公司。你在裡面也沒有什麼。不去的話,那麼他們也不需要你在他那兒去上班。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公司還挺有意思,讓你自己離職,反正臨時工,直接開了就得了。再說你,一個臨時工,走就走唄,趕緊長能耐換個好的工作。
4樓:光長運
這種事情應該是沒有辦法,即使你不自動申請離職,他們也會找別的理由讓你走人,這只是一個時間問題,即使你繼續下去也會很難,再找份工作吧!
5樓:水天10問
不論是臨時工,還是合同制工人。你本人要申請離職的話。公司或者單位不負責,你幾個月的解聘金?而單位要強行讓你離職的話。那他會賠償你幾個月的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是臨時工,肯定和公司也有合同關係,這是公司要求離職,公司應有補償。反正公司生意不好,幹不下去了。若有補償趕緊另尋出路。否則公司真垮了,啥也得不到。
7樓:想想就好
臨時工應該隨時可以叫你辭工吧,臨時工就是不穩定的。
8樓:
那還要考慮什麼?直接叫老闆把工資一付走人。你待在那也沒有什麼意思。因為他那生意差。沒有發展的前途。另找一份吧。
在東莞打工,我想辭職廠裡不讓辭,說要提前一個月,我是臨時工沒有籤合同的,有兩個多月了
車禍受傷後公司墊付醫藥費,事後我被判不承擔責任,公司扣住本人不讓離職怎麼辦?本人為臨時工,
9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只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辭職即可,並不需要單位批准。到期即可要求離職,並結清工資。
員工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那麼醫療費應該由責任方支付。如果單位提前墊付醫療費,應該在員工向責任方追償之後還給單位。根據描述情況為員工欠單位費用,單位是可以向員工索賠的。
但是不能影響員工辭職。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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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2023年被事業單位招聘進機關做了一名專職司機(臨時工)工作10年了而且是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11樓:boy我最靚
如果你是被招聘的,做了一名專職司機臨時工的話,工作10年是無固定期勞務合同的話,那麼用人單位隨時可能解除勞務合同的,如果你覺得不穩定的話也可以另謀職業。
轉正前在現在單位幹了五年臨時工(當時戶口不在本市),這五年是否算工齡
臨時工工齡是這樣說的,臨時工期間工齡,在原單位轉正以後 注意一定要是原單位 應該和轉正以後的工齡合併計算 中勞薪字第344號檔案 但是有一個問題,80年代單位一般是優先安排本市職工工作的,你戶口不在本市,單位有沒有去勞動局做過招工,沒有做的話和單位以及當地人事局協商補做一下,不然就變成非正規用工了,...
物流公司臨時工下班後出現了腦出血算不算工傷?是包吃住的物流公
物流公司臨時工下班後出現了腦出血不算工傷。職工下班後腦出血,並非是工作時間 工作崗位上腦出血死亡或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之內死亡的,不符合視同工傷條件。不能認定為視同工傷。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
我是臨時工由於意外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做了鋼板內固手術,請問可以
只要簽訂了勞動合同,無論正式工還是零時工,都可以申請工傷和傷殘鑑定 我是右跟骨粉碎性骨折,植入了鋼板做了內固手術,這種情況屬於幾級傷 這樣看你的受傷方式。如果是工傷,經過工傷認定的,跟骨粉碎性骨折手術內固定 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如果是交通事故,跟骨粉碎性骨折的,一般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工傷九級2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