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辭職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2022-01-10 03:31:38 字數 5826 閱讀 8490

1樓:兩個平方數

因病辭職不符合「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形,故不能領取失業金。

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擴充套件資料

1、失業金申請資格: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2樓:初夏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自願性失業;

(二)本人及單位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連續繳費滿一年以上;(三)進行失業登記;

(四)有求職要求並接受職業介紹和就業指導。

而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3樓:生活小幫手小陳

回答員工主動離職一般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提問怎麼辦理失業登記

回答除此之外,也可以通過線下途徑辦理,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其它有關材料前往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經審批通過後即可完成。

提問在武漢一個公司交了一年多的失業保險,現因身體原因辭職的可以辦理失業金嗎

回答親親,如果是您主動辭職的話,一般是不能夠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但是如果您有意身體原因的話,您可以跟公司說清楚,然後讓公司已辭退您的形式給您辦理,這樣您就可以領取到失業救助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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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自來保

辭職了,可以能領失業保險金嗎?

我因病不能再從事現有的工作,辭職。能不能領取失業金。

5樓:我愛斯隆

不能。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你因病自己提出辭工,屬於因被人意願中斷就業,不能領取失業保險。

補救辦法是,與公司協商,把解除勞動合同原因寫成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且公司並不會因此受到損失。

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擴充套件資料:

失業保險的特點

一、普遍性。

它主要是為了保障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失業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蓋範圍包括勞動力隊伍中的大部分成員。

因此,在確定適用範圍時,參保單位應不分部門和行業,不分所有制性質,其職工應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鎮、農村,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只要本人符合條件,都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二、強制性。

它是通過國家制定法律、法規來強制實施的。

按照規定,在失業保險制度覆蓋範圍內的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根據有關規定,不履行繳費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互濟性。

失業保險**主要**於社會籌集,由單位、個人和國家三方共同負擔,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相對穩定,籌集的失業保險費,不分**渠道,不分繳費單位的性質,全部併入失業保險**,在統籌地區內統一排程使用以發揮互濟功能。

6樓:匿名使用者

1、按《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如果你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條件,即使繳費時間滿一年也不可以領取。3、所以你應當與單位協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時,不要把原因歸於個人,這對單位不會有什麼損失,你也就可以領取了。4、還有一個辦法就是,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5、按上述理由辭職,不但可以領取失業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7樓:匿名使用者

1.因病不能工作辭工,公司應給予補償2.辭工後關係轉到街道可申領失業金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情況可以不必著急辭工。如已辭工可以申領失業金。

9樓:職場導師

回答您好,您需要的資訊正在馬不停蹄整理中,需要時間,所以需要耐心等待下哈

如果自己主動辭職

這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哈

提問如果讓公司開除或者辭職,是不是公司也負著法律責任呢?

回答你說的對

如果公司辭退你

他需要賠償你……

提問明白啦,謝謝

回答客氣了哈,有個贊更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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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後不能工作了,怎麼辦理離職?

10樓:諾諾百科

生病後不能工作了,可以向單位提出離職,如果是個人原因離職,用人單位是不用給予補償的,只有個人因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來解除勞動合同,才能給予賠償。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除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1樓:搬磚的人

生病後不能工作了,可以正常辦理離職。也可以請病假。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4)《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了勞動合同,請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您好,領取 失業保險金需要滿足的條件 1 繳費期限規定 失業前用人單專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屬保險費滿一年的 2 主觀意願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1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 第四項 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 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 ...

我是自願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勞動者自願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是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2 依法辦理了失業保險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3 依法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失業人員可以選擇是否申領失業保險待遇。願意申領的,應在解除或終止合同...

勞動合同沒到期單位可以和你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沒到期單位可以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單位向勞動者支付補償即可,單位是否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看,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屬於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補償金的雙倍的賠償金。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