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答應試用期月後上保險,已經在這裡工作一年多了沒上,我應該收集哪些證據

2022-05-23 08:35:15 字數 3100 閱讀 8815

1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與公司的仲裁採取舉證倒置法,即由公司負責舉證。

但你應當收集如下證據:

1、出勤薄(很重要)

2、錄用通知書

3、工作證(或打卡憑證)

4、員工證明

自己寫一份仲裁申請,內容很簡單,寫明你是什麼時間進入這個 公司的,公司名稱、法人代表姓名、沒簽合同的事實、沒交保險的事實及自己的要求(一個半月的經濟補償金、13個月的雙倍工資賠償、補繳勞動保險),還有申請解除勞動關係等

祝你好運!

2樓:

廣東胡律師:

(一)工資支付憑證(如果是通過銀行卡,可以作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只要舉出上述的第一項、第二項或是第五項其中一個,就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初步證據,剩下的就需要根據上面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舉證,如果單位舉證不能的話,就會支援勞動關係存在。

公司答應試用期3個月後,現在我已經在該單位上班2年多,至今未轉正未上保險,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打12333投訴,拿好你的勞動合同就可以。公司不光會補交你的保險,還會被罰款,但是這樣你就樹敵了。

4樓:嚴熔

你的公司絕對有問題 可以舉報他

我在公司工作快半年了,試用期也過了三個月,但是還沒簽合同,也沒上保險,該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1,不知道你的工作期限是多久,但《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所以你公司規定的試用期本事就可能違法。

2,《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所以單位至今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也是違法的。

3,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你沒有上述情況,公司不能無故辭退你,如果辭退應依法作出賠償。

鑑於你沒有勞動合同也沒有適用期合同作為證據,建議你先收集你已在該公司工作,並且工作無過錯的證據,再申請仲裁。

6樓:弭攸

他和你籤的試用合同是不合法的,你參考一下勞動法吧。你快離開這家公司吧,如果沒有經濟損失,就換個心情開始新的工作,這次的吃虧就當是經驗了。如果有損失可以通過勞動仲裁部門解決,但是由於合同不合法,贏的機會不大。

真不如換個工作吧,好好的通過自己的努力去工作不是更好嗎?你很快就會不再意這件事的。

7樓:天才叨叨

直接走勞動仲裁,勞動法實行的是由用人單位舉證的原則。所以你提出申請即可。

你可以主張的權利如下:

1、勞動合同必須約定勞動期,不得只約定試用期。只約定試用期的合同等同於正式合同,試用期無效。故,你的合同可以視為正式合同。

2、在正式合同的前提下,你可以要求公司補交所有的保險和公積金。

3、公司辭退你(或者說公司不再續約),你可以主張賠償金,你的情況只能半個月的賠償金。工作不滿半年,按照半個月賠付。

剛到公司試用期3個月,已經上保險了,沒轉正我就不幹了,有了新工作,保險怎麼辦,我現在手裡什麼都沒有。

8樓:112333束脩

去原來公司問你的保險在那買的,那個區辦事點,直接去把他轉到現在的公司。

9樓:睢莞

新公司如果有保險的話會把保險幫你轉過來的,中間的暫定期有的地區還需要補交。至於你說的試用期離職,談不上什麼補償。

跟公司簽訂了一年的勞動合同,使用期是三個月,試用期期間公司沒有給上保險,要是在第四個月公司辭退我,

10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補齊你這幾個月的保險;

第二、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不超兩個月,公司實際試用了三個月是不合法的,應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三、工作不足半年,發半個月經濟補償金。

11樓:匿名使用者

1、沒簽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

2、在這個單位工作期間單位應交的保險,要補給你;

3、單位主動辭退你,需要給你半個月的解約補償和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2樓:李建成律師

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非因工負傷或者患病,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和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三十日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並且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13樓:匿名使用者

在試用期內雙方都是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

在一個公司工作了三個月,剛過試用期,還沒上保險,可以告它嗎? 20

14樓:金語律言

單位不給你繳納社保是違法的,你可以去單位所在地社保中心投訴。

15樓:紀念逝去流年

按照國家規定,試用期就應該上保險的。但是你如果進去的時候對方就告知你試用期是不上社保的,或者合同裡就註明了,就表示你認同了。我想你應該不會真的去告,訴訟費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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