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領導冤枉,我辭職不幹了,他不批,怎麼辦

2022-06-20 04:00:16 字數 4339 閱讀 8222

1樓:酒城墨客

我仔細地閱讀了你提出的問題,我的建議如下:

首先,被領導冤枉,確實是一件讓人心酸的事。之所以導致你被冤枉,可能是領導和你之間存在誤會,所以,你可以待領導火氣下去以後,抽個時間,和領導心平氣和的談談心,解釋一下這件事的來龍去脈,化解你們之間的誤會。

因為被領導冤枉,你就馬上提出辭職,而領導並不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並不知道你是被冤枉的,他會認為你是在和他賭氣,所以,這樣的辭職報告,他是肯定不會批准的。

因此,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通過心平氣和的溝通,消除誤會,而不是負氣辭職。負氣辭職,肯定會影響領導對你的好印象,對你的發展不利。

以上是我的建議,僅供參考。

願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讓你滿意。

2樓:仙彥芝

你辭職,他不批,說明他捨不得你,也可能他知道自己錯了。

領導也是人,出點錯很正常,你也得理解他。

建議你主動找領導談談,消除誤會,留下來好好工作,說不準你們會成為朋友呢!

如果你覺得我說的對,請給我點一下采納。

3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只要是提前30天遞交了辭職報告,到期時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樓:匿名使用者

繼續幹唄,一個領導就領那一部分人,都是知根知底的,他冤枉你,他是知道的。

領導不批辭職,人事部不接受辭職申請,怎麼辦? 10

5樓:謝炳城

辭職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辭職的,只需按規定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不需用人單位批准,也不存在用人單位不接受勞動者辭職的說法。用人單位領導不批准勞動者辭職的,或者用人單位不接受勞動者辭職通知的,不影響勞動者辭職的有效。

需要注意到的是,勞動者辭職的,是通知用人單位,而不是申請,前者是指告知用人單位,只需用人單位知曉了勞動者辭職即有效,而不需用人單位批准或同意,後者則指必須用人單位批准或同意後方有效,用人單位沒有批准或同意的,該申請無效。法律只規定了勞動者辭職時通知用人單位,而非申請。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為免有些用人單位故意賴賬,比如,收到了勞動者的辭職通知故意說沒收到、故意說領導沒有批准所以辭職無效、領導不在單位無法簽字批准等,建議廣大勞動者在給用人單位負責人遞交辭職通知時有第三人在場,比如在大辦公室遞交,遞交時故意大聲說」張經理,這是我的辭職信,我決定辭職,最後上班到今年10月25日,麻煩您安排人員交接工作「,這樣一來,單位領導一般不會賴賬,在眾多員工面前失信。

6樓:是你吧

回答辭職領導不同意的,那就等一個月。需要辭職的勞動者,如果是正式同員工的話,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如果是在試用期內的話,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提前一個月辭職已經盡到義務了,再不行就消極怠工,到時你不走,經理也會趕你走。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混一天算一天,反正工資照拿,也不錯 ,直到他們同意你離職

9樓:伊天之劍

勞務合同提出離職申請30個工作日後可以自離

工作很累,想辭職不幹了,上頭卻不批准,我該怎麼辦?

10樓:

工作很累是因為工作量大還是工作方法不對呢,兩者區另還是蠻大的如果是前者,可以向領導反應調整工作數量

如果是後者,就需要改進一下工作的方法或者是提升一下自己的技能不管在**工作,累是必然的

11樓:河北維德吉利4s店

先休息兩天,緩解一下,再好好想想這份工作是不是真的不值得自己去做,想好了,再做決定

12樓:豬八狹

可以再往上頭找,也可以上班去,不做事,跟著上司喊工作累不想幹了,很有用的

13樓:年輕就是任信

累?我都累,明天還要受累手氣!我還要加班呢

14樓:劇巍然

自行解約,只是要交違約金而已。

15樓:太古蒼龍

自己走唄,幹嘛要人批

16樓:死去

上頭很需要你。 好好幹。

17樓:匿名使用者

遞交書面辭職,1個月後就可以走了,不用得到領導的批准,工資也得給。或者直接曠工走人,等公司解僱,也得發做了幾天的工資。不給就告到當地勞動局。

法律有規定的。法律是偏向保護勞動者的。領導好,用前者,不好,用後者。

如果問他要辭職單不給,或是一個月到了不批怎麼辦

我辭職領導不批,今天沒去發簡訊說我不幹了,可是相當於自離了,一個月工資沒了,明天想去辦理離職手續不

18樓:遊動的影

自動離職就是沒復有補償金制,但工資還是得發bai給你的,du做多少天發多少的。不知zhi道你領導不批你辭職dao的原因是什麼,一般來說要提前一週提出辭職要好些,說得通些。至少給別人單位一個找人替你工作的緩衝的時間啊!

你這樣硬來發簡訊說你不幹,是不好的行為,去辦理離職手續可能會被原領導說的,有可能會刁難你喲!

期待親能採納我的回答喲,謝謝!

19樓:有趣愛分享

首先無論怎樣離職bai工資du都是應該支付的,zhi

區別只是是否有賠償罷了;

dao其次要看

回你現在是處在試用期還是已經答簽了勞動合同;

再次單位是否已經給你參保五險。

1、如你處於試用期,那麼你隨時可離開。當然,前提是你將公司交給你使用的需**的物品都交回了;該類無賠償。

2、如你已簽訂勞動合同,且單位已給你參保五險,那麼你需要提前30填提出離職申請。時間到、工作交接完畢即可離職,該類無賠償。

3、如你已工作超過30填,且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隨時依法宣告離職,且可以向公司要求工作期間所有月份應支付的雙倍工資;

4、如公司已與你簽了勞動合同,但一直沒有給你辦理五險。你可以隨時依法宣告離職,且可以要求公司補發你工作期間的五險費用;

5、如公司超期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且未辦理五險。你可以隨時依法宣告離職,且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期間所有月份應支付的雙倍工資和補交五險費用。

20樓:匿名使用者

即使自動離職也要支付你應有的工資,公司有義務給你辦完離職手續,望採納,謝謝

21樓:世世世世世世贊

應該可以,沒有正式的離職手續,而且才一天沒上班,不算離職

22樓:虎哥們啊

在不危害在職單位的前提下可以離職,你的做法只要沒對單位造成損失就行。

23樓:公牛開關插座內銷店

可以的,去了先補請假條上班,然後再申請離職。

一份工作不想幹,辭職報告交了一個月,可領導不批,該怎麼辦

24樓:勤勞的老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只要按此規定辭職,就是合法的,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到時間可以走人。如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可申請勞動仲裁,再要回來就是了。

25樓:在空中看過去

考慮過後,確實不想幹就走唄。

我想立即辭職,但公司領導不批准,但是我有沒有理由,我現在就是不想幹了,怎麼辦? 可以向勞動局投訴嗎

26樓:掘金知產

提出辭職,是循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公司同意的,應當如約辦理工作交接,結清工資,出具解除合同證明書(協議書),並在15日內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公司拒絕的,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

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無需公司同意,30天期滿,公司即應當安排辦理工作交接,結清工資,出具解除合同證明書,並在15日內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辭職是不接受當前工作,請求離去;通知是讓對方知道。勞動者主張權利,需要正確適用法律。如果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並且沒有等到30天期滿,個人擅自離職,要看是否違反公司合同內容,屬於員工個人違約,是不被勞動法保護的,建議還是和公司好好協商,辦理正常的離職手續,提前30天提交書面通知,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30天期滿,如果企業還不予以離職,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27樓:最多七個漢字數

曠工,公司會自動開除的

辭職,上級領導不批怎么辦,辭職,上級領導不批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對此是這樣規定的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

您好!我想辭職,但是領導不批!因為有月的押金,我也無法自離,我該怎麼拿回應得工資

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

我在公司月要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但是一進廠就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且也沒按照勞動法來發放工資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都規定有試用期的,你才工作一個月,肯定沒出試用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從法律上講,領導不是特權者.你可以申請維權.理論上試用期提前3天提出即可,領導不批那是他的事 可投訴或免費申請勞動仲裁。你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信就是,領導不批不影響你的辭職效力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