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證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

2022-06-23 08:55:14 字數 1018 閱讀 5227

1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報告有領導簽字」就是一種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

其它有:

(1)**於用人單位的證據:如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工資單、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押金等的收條、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出勤記錄等。

(2)**於其他主體的證據:如職業中介機構的收費單據。

(3)**於有關社會機構的證據:如發生工傷或職業病後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寄出舉報材料等的郵局回執。

(4)**於勞動保障部門的證據:如勞動保障部門告知投訴受理結果或查處結果的通知書等。

2樓:匿名使用者

1、「辭職報告有領導簽字能證明勞動者(我)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嗎 ?」:可以。

2、另外,你工作了10個月,上下班如果打卡或有考勤,打卡或考勤記錄也可以證明;

還有工資表、同事的證言等都可以。

3、其實,工作服只是比較間接的證據了,如果有領導簽字的辭職報告,是最直接的證據,只是這報告上如果寫明瞭你的入職時間會更好。

3樓:律政男人

辭職報告可以證明勞動關係 但不能證明勞動年限

而且不明白你想證明勞動關係是因為什麼,如果是想要補償的話那麼沒有其他原因自行辭職時沒有補償的

4樓:匿名使用者

領導簽字是不行的,你得找帶公司公章的東西。另外:有兩個證人的證言同樣可以證明你跟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但必須保證兩人以上,並且能夠出庭作證。

5樓:燈火x闌珊處

最重要的證據當然是勞動合同了,如果沒有的話,那麼平時的工資條、派工單等也是證據,這都是物證;還有你的同事,可以作為人證。你說的領導簽字也是證據。理論上是這樣,但是真要上告或者申請仲裁,恐怕實際操作不那麼容易。

為了一個月工資也耗不起時間啊。

6樓:超越天圓地方

簽字!沒問題的,最好最直接證據,是有力的證據,準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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