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佛光下的菩提樹
你的情況適用於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同時需要參照第十條: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因為結婚後的一切收入均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故配偶有權要求分配一些份額;
除非貸款也是你父母獨自承擔!
司法(三)比較片面,你需要詳讀新婚姻法!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樓:匿名使用者
上述司法解釋適用一次性付款購房。
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婚後房貸不論是以誰的名義或由誰按月償還,都應視為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共同還貸部分形成的房產價值及其增值(或貶值),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或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或個人債務)。
婚後貸款購房,父母首付幫我們交了將近一半,如何做保證父母的權利不受到侵害
1 建議一 登記的時候登記為 按份額共有 而不是籠統的 共同共有 這樣父母擁有首付的份額,其他的登記在你們名下。2 建議二 借條上約定一個比較高的利息,目前國家規定民間借貸利率 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包含利率本數 http htm 也就是說根據目前7 左右的貸款利率,可以約定高達28 ...
婚後買房了,開始說好公婆出首付我們還貸,房子我們兩個名字,買
你們可以不讓公婆付首付 或者寫借條借他們的錢首付,到時還給他們 這樣他們就沒有加名子的理由了。至於只寫你老公一人的名子,與加上你寫兩人的名子,區別並不大。因為是婚後購房,房子自然屬於你們夫妻兩人的,有沒你的名子,房子都有你一半。感覺你有點被坑了吧。婚後買房,老公家出首付,房子只寫老公一人名字,但貸款...
婚後父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怎樣進行財產分割
a的父母在a與b婚後給買的一處房產,應為a與b的共同財產。除非是a父母有明確表示贈於一方的,應視為個人財產。為此b有權要求分割此房。a獨自償還的一部分貸款費用,應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因此就沒有誰還誰沒還的說法。剩餘沒還的應為a與b各付百分之50.所有財產分割應為各百分之50.有雙方協議的,應為協議為...